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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565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林业局本级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2016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林业局本级是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林业建设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方案报请批示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义务植树和各类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业基地及营林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实行宏观管理,承办县绿化委员会有关日常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业务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主管森林资源、资产和开发利用工作。 

  4、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5、主管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种质资源、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承办县政府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乱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它涉林案件;办理、查验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凭证运输;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7、对木材经营、木竹加工业、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林产业实行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指导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管理木材运输及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林产品市场建设。 

  8、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资产工作,负责组织征收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9、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全县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宣传和林业精神文明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关键的一年,县林业局本级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省、州林业部门指导和关心下,紧紧围绕“绿色经济立县、特色工业富县、科教文化兴县、生态旅游活县”的战略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政策,以实现脱贫为目标,大力实施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造林补贴、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项目,通过建档立卡户、提高收入、生态补偿等举措助力脱贫攻坚,现将2016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推进营造林项目,扎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 

  (一)狠抓营造林项目实施。屏边县林业用地面积229.4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82%。其中有林地面积189.79万亩,在有林地面积中生态公益林面积122.2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64.3%。森林覆盖率达51.63%,林木绿化率76.4%,有杉木35万亩、桤木30万亩,以草果为主的林下经济作物种植30万亩,林业产值4.0812亿元。2016年来,我县狠抓营造林项目实施不放松,大力实施低效林改造2万亩、森林抚育8万亩、造林补贴2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0.76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82万亩,核桃提质增效0.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5805万亩等林业重点项目,投入项目资金3588.84万元,完成营造林15.67万亩。其中:完成营林任务11.05万亩,造林任务4.65万亩(其中:杉木2万亩,枇杷2万亩,荔枝500亩,苹果1000亩,柚木5000亩)。育苗673万株(其中:枇杷苗100万株,荔枝苗5万株,杉木苗500万株,香樟苗5万株,樱花3万株,柚木苗70万株)。 

  (二)狠抓县城面山通道绿化。2016年度州政府下达我县面山绿化任务1.125万亩,其中通道绿化0.915万亩,面山绿化0.21万亩,涉及玉屏镇6个村委会、4个社区、31个村民小组。县委、县政府按照生态优先、适地适树的原则,将面山通道绿化作为加快产业发展,培育旅游产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大围山国家公园优美的自然景观前移,拓展以森林生态、观花、观果为主的绿色生态产业。2016年完成绿化面积1.125万亩,投资1021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0%。项目从2009年实施以来,共完成桤木、秃杉等绿化面积1.3万余亩,累计完成投资1500万余元。 

  (三)狠抓县级重点推进项目。全县规划2014年-2020年期间,推广发展种植枇杷10万亩。其中:2014年-2016年发展2万亩/年,2017年-2020年发展1万亩/年。2016年投入资金1200万元,完成枇杷种植2万亩,培育枇杷苗100万株,出圃嫁接苗70万株(含补植补造),开展栽培技术培训6期,培训群众600余人次。此外,聘请41名乡土人才为屏边县“十百千”工程乡土型产业指导员,其中:枇杷产业指导员9名,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全县目前投入资金4338万元,完成枇杷种植7.23万亩,占任务数的72.3%。(其中:新现镇2.8万亩,和平镇2.4万亩,新华乡1.4万亩,玉屏镇0.55万亩,白云乡0.08万亩)。建成枇杷种植示范基地10个1000余亩。 

  (四)狠抓农村能源建设项目。2016年共完成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建设1345户,节柴改灶1170户、沼液浸种3000亩、农村能源建后管理培训2期。同时,帮助挂包玉屏镇新侬村委会建设太阳能76户、节柴改灶150台、帮助村委会和小学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投资40.86万元。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和就地拆除重建99户,其中贫困户81户。帮助解决挂包村委会购置30万株的砂仁苗款80余万元;落实挂包村委会退耕还林美国红桃种植1000余亩。 

  (五)狠抓脱贫攻坚工作。2016年通过大力实施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造林补贴、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项目,着力培植枇杷、荔技、苹果等高附加值特色经济林产业,积极探索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对符合发展特色经济林的贫困村、贫困户,优先扶持、重点扶持,为群众脱贫致富开辟新的渠道。①.2016年15.67万亩营造林项目实施,带动农户投工投劳1012万元,直接带动农户10.2万人次;②.2016年枇杷挂果面积2400亩,产量1000吨,产值1160万元,涉及农户300余户;③.投入613.5万苗木补助款,免费发放苗木640万株,为农户提供产业发展前提保障。④. 聘请生态护林员297名,加强对全县122.2万亩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817.67万元,发放生态护林员补贴520.96万元,涉及贫困户2315户7636人。⑤.2016年实施退耕还1.82万亩,发放给农户补助资金2730万元,涉及农户2200户6500余人。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为“森林屏边”建设保驾护航。 

  (一)严格资源林政管理。2016年采伐限额11.22万立方米,采伐蓄积6.2902万立方米,出材量4.529万立方米,办理采伐许可证695份,采伐面积358.45公顷,增值税征收60万元,办理运输证1831份,输出商品材3.6237万立方米,活力木3350株,林产品22吨,林业案件查处16件,调处林权纠纷39件,调处成功18件,核发林权证126份,流转他林地面积2208亩,完成林权抵押贷款274万元。 

  (二)严格生态公益林管理。屏边县公益林面积122.2万亩(其中:国家级80.6万亩,省级41.6万亩)。屏边县为加强全县公益林管护,2016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安排补偿资金1381.44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安排补偿基金778.24万元,省级公益林安排补偿资金603.2万元。截至目前,国家级公益林兑现406.6万元,兑现率100% ,省级公益林兑现416万元,兑现率100%。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金惠及全县64个村委会474个村小组;省级公益林补偿金惠及全县70个村委会498个村小组。 

  (三)严格森林火源管理。2016年筹措森林防火经费336.08万元,其中:省级8万元、州级10万元、县级财政安排80万元、林业局本级自筹238.08万元。建成森林消防专业队1支34人、乡镇扑火专业队员3支34人(玉屏镇1支10人,新现镇1支12人,和平镇1支12人);组建乡级半专业防火队4支120人、村级防火队80支1666人;村组防火队717支11264人。同时,配备护林员624名,防火指挥车8部,宣传车1部,值班车9台,巡逻摩托车6辆,中继台2部, 基地台8部,传真机1部, 风力(水)灭火机74台,剪枝机12台,油锯20台,二号工具2150把、组合工具180套。4年来,共发现卫星热点26个,发生森林火灾4起,火情7起。2016年发现卫星热点1个,发生森林火灾1起,火情4起。 

  (四)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共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37次,发放宣传材料3250余份,放归大自然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6只,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三有野生动物51只,一般野生动物600只,收容、救助野生动物22只。完成黑熊标识工作779头(其中公熊452头、母熊327头),办理三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3家,驯养繁殖竹鼠500只,驯养繁殖豪猪28只。办理活立木移植审核手续9.72万株,(其中:人工培育苗木9.28万株,原生树木0.14万株,红豆杉0.3万株),人工种植石斛15776kg。同时,共检疫苗木3960余万株,检疫调运苗材9.96万立方米、种子0.1吨、药材72.176吨、苗木25.55万株,共建立监测点42个,实施监测面积225.57万亩,监测覆盖率89.47%。共发生病虫害面积11.62万亩,防治面积9.14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9.14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 

  三、加强林业科研,创新林业产业发展模式。 

  为强化林业科研保障,投资项目资金175万元,完成国家秃杉良种基地良种补贴项目1165亩;投资6万元,开展藤冲红花油茶选优及品种认定40亩;投资6万元,与省林科院合作开展秃杉大径材子代测定项目40亩;投资15万元,建设核桃采穗圃120亩;投资11万元,开展华盖木野外回归及种质资源收集40亩。同时,投资180万元,在大凹腰林下开展种植草果、灵香草、黄精、仙茅、马蹄香等22个品种种植试验。 

  四、结合“两学一做”,抓好抓实党建工作。 

  (一)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林业干部队伍。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局党委领导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参学,切实增强林业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林业干部队伍。 

  (二)着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不断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执行每周五工作例会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主要领导不抢先发言定调子、不压制发言堵路子、不强制拍板作决定,着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党委领导班子每年召开党建工作会议,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认真执行“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切实保障了局党委党建、组织、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等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机构数1个,与上年相同。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林业局本级本级部门决算总收入7027.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2.62万元,占总收入的76.45%。其他收入1655.22万元,占总收入的23.5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68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42万元,占总支出的16.66%;项目支出6401.50万元,占总支出的83.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本级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9.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2016年全体职工调资,所以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01.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林业局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4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林业局本级基本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林业局本级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27万。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林业局本级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3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7.43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2.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屏边县各项林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林业局本级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325批次,接待费开支21.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林业厅、州林业局本级、乡镇林业站、各村委会干部、各乡镇护林员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