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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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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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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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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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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植保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植保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⑴各种病虫害预测预报,指导我县农作物生产。⑵植物检疫,调运检疫和本地检疫;(3)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县植保植检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州植保站和县农业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州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县农业中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认真贯彻“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坚持以病虫预测预报为基础,以大面积防治为重点,以强化植保公共服务职能为手段,以控害保质保产保安全为目的,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创新机制体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目标考核,及时有效地控制扑灭了农作物重大病虫等病虫灾害,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保证了全年粮食任务的顺利完成,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决算总收入1291684.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1684.69元,占总收入的98.4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 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0元,占总收入的1.55%。与上年1224374.41元对比,增加67310.2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379901.34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684.69元,占总支出的75.49%;项目支出338216.65元,占总支出的24.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902903.44元对比,增加476997.9元,增加52.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1684.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8781.2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3%;办公经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总支出338216.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8216.65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资金增加,开支也相应增加。2130106款用于差旅费6481.00元,专用材料费52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2130108款用于专用材料费12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00000.00;2130109款用于电费1632.00元,专用材料费7697.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84.15元。项目开展情况:2016年根据我县的实际和省、州要求,我站先后开展了:“二虫一病一鼠”的预测预报工作(即稻飞虱、粘虫、稻瘟病、鼠害监测)。为配合好全县“十百千”工程的开展实施,走向高效、有机、环保、无污染的安全产品,我站今年引进三个生物药剂进行试验,取得了较好成效。针对香蕉枯萎病、红火蚁在我省、州部分地区发生的现象,省、州植保站要求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搞好对香蕉枯萎病、红火蚁的监测工作,我县在白河乡、湾塘乡开展监测工作,每个乡2个点。2016《农贸市场农产品检测》工作每次检测水果、蔬菜样品不少于140个,重大节假日增加20个的检测任务,我站目前为止都已顺利完成。尽管经费紧张,但我站都一直坚持在做,全年共计检测9期(9.30月止),完成农药残留检测样品抽样检测1384个,合格样品1367个,抽检合格率98.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9901.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6609.9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及人员调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0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9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67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3、农林水支出110209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7%。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4、住房保障支出71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5738.1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10.1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628元。
与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0元相比增加15738.15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业务范围扩大,下乡次数增加,人员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10.15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上年减少298600.00元;运行维护费12110.15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2110.15元,主要用于保障病虫预测、大面积防治等植保工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本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45人,接待费开支3628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增加36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个乡镇农技站工作人员上来办理相关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本单位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资金316600.00元,其中货物类预算236600.00元,服务类预算80000.00元,实际采购金额300000.00元,其中货物类220000.00元,服务类80000.00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无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为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