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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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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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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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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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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茶果站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茶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茶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现茶果站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县茶叶、水果栽培技术试验示范,茶叶、水果种植管理技术和病虫害防治技术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本情况
2016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1.发展优质茶叶,促进农民增收。由于茶叶价格不太好,农户茶叶丢荒面积较大,采摘面积大幅减少。为了提高农户种好茶、管好茶的积极性,我站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全县六乡一镇,指导农户科学种植管理,采取深耕改土、配方施肥、科学采摘和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措施,确保全县茶叶产业稳步发展。目前,全县茶叶种植总面积5.3万亩,主要分布于玉屏、新现、白河等乡镇。全县有茶叶初、精制加工厂13个,其中,玉屏镇6个,新现乡3个,白河乡4个。加工设备138台(套),年加工能力在1000吨以上,截至目前,全县茶叶总产量达1100吨,总产值3300万元,示范改造低产茶园650亩,带动全县改造低产茶园1850亩。名优产品开发成效显著,屏边县绿宝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的“深琼”牌系列绿茶,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并取得了绿色食品认证。在此基础上,该公司又更新设备,引进技术,开发“大围山秀峰”和“大围山秀芽”两个名优绿茶产品已获得成功,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2.《走进茶树王国》工作顺利开展
《走进茶树王国》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结合本地的实际,要求编写出一本180页以上、20万字的《走进茶树王国》系列丛书;同时对当地的古茶树种质资源进行普查。普查内容有茶树标本制作、生化分析样品的采集及样品制备、古茶树基因分析样品采集等。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农科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专门安排局办公室人员和茶果站技术人员多次到州茶桑果站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到目前为止,按照工作要求,已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狠抓猕猴桃产业发展,加快“十百千”工程推荐步伐
为了加快“十百千”工程推荐步伐,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农科局的正确领导下,茶果站认真抓好猕猴桃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做好招商引资相关服务工作。2016年来,屏边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引进了红河州高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屏边县红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围山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屏边县荣升农林科技种植有限公司等30多家公司及种植大户入住屏边。实施了百亩连片标准化猕猴桃示范基地12785亩,带动了全县猕猴桃发展。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种植红阳猕猴桃5.48万亩,试挂果、挂果面积为6100亩,产量达1100吨,产值2200万元。二是抓好猕猴桃种植技术培训工作。为了使全县猕猴桃产业顺利发展,广大猕猴桃种植户掌握更多的种植技术,县农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建了一支技术专家团队。根据猕猴桃不同生长时期,多次组织茶果站和专家组到各乡镇开展猕猴桃种植技术培训。培训方式主要采取室内和现场培训相结合,培训内容有猕猴桃种植规格、田间管理、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到目前为止,共组织猕猴桃种植技术培训34期,1680人次。三是加强猕猴桃育苗基地跟踪服务。猕猴桃专家和茶果站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多次到各育苗基地进行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为了保证苗木质量,育苗公司的苗木调入或调出,经由当地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后,方能出售县。到目前为止,全县育苗380万株,将确保全县的猕猴桃种苗供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屏边苗族自治县茶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1,055,842.48元,其中财政拨款955,842.48元,占总收入的90.53%,其他收入100000元,占总收入的9.47%。比上年减少2,745,738.02元,减少72.23%,减少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支出2,042,352.48元 ,其中基本支出955,842.48元,占总支出的46.8%,项目支出1,086,510.00元,占总支出的53.2%。与上年对比减少1625038.0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5842.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261.98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39%;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6,51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93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2130106款优势农产品基地专项资金支出10232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320元;
2、21301024款高原特色猕猴桃资金支出16419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52190元、企业政策性补贴112000元;
3、2130199款山区开发猕猴桃经费支出820000元,全部用于对企业政策性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5,842.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与上年对比减少1005738.0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2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76999.96元,伤残抚恤27430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0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9039.4元;
3、农林水支出160265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8%。主要用于事业运行732659.12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0000元,其他农业支出820000元;
4、住房保障支出69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971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0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04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本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60人,接待费开支4000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55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及乡(镇)来人来访所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茶果站共完成政府采购猕猴桃百亩核心标准化示范项目服务类采购一笔,预算价为100,000.00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00,000.00 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无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无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从局机关拨入的其他项目资金、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为我单位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茶果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