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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zfbgs/2024-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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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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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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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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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机管理总站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农机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机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监督检查乡(镇、村)及其有机单位和个人的执行情况;
(2)负责本县(市、区)农机监理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3)负责实施拖拉机、各种农业机械、农用机械运输发放牌证、年度检验和驾驶、操作人员的考核、年度审验等各项业务工作;
(4)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竞赛和经验推广;
(5)负责调查、勘察、处理农机事故和纠正违章行为;
(6)负责向(州、市)农机监理机构和当地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以上农机事故,报送农机事故、财务、业务、检审报表和工作总结;
(7)组织培训(镇)农机监理员、安全检查员,并组织安排乡镇农机监理员、检查员的工作;
(8)负责做好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档案、台账管理;
(9)完成上级农机监理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业务;
(10)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拖拉机的道路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为创建“平安屏边”、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指示及要求,农科局农机安全监理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农机事故的防控工作。农机监理员深入县乡道路、田间地头,严厉打击农机驾驶人员违法违章行为。在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加强委托监管工作,端正态度,认真负责开展工作。抽调5名农机监理员,成立路检路查小组,上道路开展执法工作;其中,出动监理车6辆/次,监理员出勤30人/次。查验拖拉机191辆/次,说服教育拖拉机驾驶员35人/次,查处、纠正违规违章行为2起。督促11名无证或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员到农机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学习。在积极开展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主动配合公安交警、运政、安监部门到各乡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活动。结合专项整治及六月安全月等活动,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料1500余份。
(一)、拖拉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为确实抓好2016年度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成立“屏边县2016年度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领导小组”,(屏农科发【2016】31号),由分管副局长黄朝明任组长,农机监理站蒋世钦站长、蒋志新副站长任副组长,组织、协调开展此项工作。检验通知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抄送到各乡镇;检验通知书由监理员发放到每位拖拉机车主手中。为方便广大机手,检验小组分别到我县和平乡、新华乡、新现乡现场办公,实行“检验、换牌、签证”一条龙服务,得到机手称赞。截至2016年12月20日,全县共检验拖拉机143辆(大中型拖拉机139辆,小型拖拉机4辆)。其中玉屏镇51辆,新现乡53辆,新华乡21辆,和平乡9辆,湾塘乡4辆,白云乡3辆,白河乡2辆。今年拖拉机检验率为83%。拖拉机第三者责任险投保率100%。检验期间,组织机手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以及农机安全生产作业知识,受教育机手达350多人。同时,与143位拖拉机驾驶员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2016年,拖拉机驾驶员在册数515人。2016年审验换证18人。2016年举办一期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班,培训合格拖拉机驾驶员25人。
(二)、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补贴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性强,补贴对象明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大,工作量大,操作程序严格,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为了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1、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屏边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项目重大问题的指挥协调及项目结算资金的审核、具体结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2、制定了《实施方案》。县农科局、县财政局以屏政财发〔2016〕9号文件向各乡(镇)印发了《屏边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等11个方面对全县实施项目工作进行了明确了有关要求。3、召开全县购机补贴项目工作会,及时传达学习了省厅有关文件及全州农机补贴工作会议精神,精心布置了项目工作,上述工作为贯彻落实购机补贴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
投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宣传经费20000余元,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确定的“县乡级农机部门十项主要工作任务”,因地制宜地开展了购机补贴宣传动员工作:
1、县农机管理总站专门对全县补贴项目工作人员(共8人)进行为期3天的相关业务培训。
2、各乡(镇)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实施重点、工作进度安排等。
3、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采取粘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产品目录、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00余份,在全县76个村委会粘贴有关《通告》共计100份。
4、自4月1日起,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县、乡农机部门开始受理农户购机申请进行核实,初步拟定购机者名单、机具型号、数量、补贴资金额度,并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无异议后与购机者签订了购机协议。2016年,全县共签订购机补贴协议421份,涉及2个乡4镇共419户农户,核实购买补贴机具425台,合计落实补贴金额34.99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机管理总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农机总站决算总收入1,326,278.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5,095.88元,占总收入的97.65%,主要原因分析农机总站2016年调整了工资;其他收入31,182.53元,占总收入的2.35%。与上年1,304,624.24对比增加21,654.17元,增长了1.66%,主要原因为2016年调整了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424,022.16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300.16元,占总支出的89%;项目支156,722.00元,占总支出的11%;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为1,637,278.45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278.45元,项目支出为454,000.00元2016年与2015年相比减少了213,256.29元,减少了13.03%,主要原因分析为2015年项目支出比2016年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7,300.16元。与上年1,183,278.45元对比增长84,021.71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共745,711.4元,占基本支出的58.8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共46,604.28元,占基本支出的3.68%,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支出共462,624.48元,占基本支出的36.50%;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共12,36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农机总站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722.00元。与上年454,000.00元对比减少297,278.00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高,为325,000.00元,2016年没有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所以2016年较2015年项目支出减少。2016年具体项目开支明细如下:2060301款机构运行10,000.00元;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36,772.00元;2130110款执法监管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机总站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2,839.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 1,183,278.45元对比增加了209,561.18元,增加了17.71%,主要原因为2016年有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377.28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327,947.08元,死亡抚恤10,43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9%。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职工的基本工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31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3、农林水支出920,215.15元(包括事业运行773,493.15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36,722.00元,执法监管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7%。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支出及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2,9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5、机构运行支出10,000.00元,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行的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5,913.4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25.47元,主要用于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9,188.00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县市拖拉机交叉监考产生的费用。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农机管理总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5年决算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农机管理总站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25.47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5年决算一致,运行维护费6,725.47元,比2015年决算8,977.00元减少2,251.53元,主要用于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农机管理总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20人,接待费开支19,188.00元,均为国内接待;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15,709.00元增加3,479.00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县市拖拉机交叉监考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农机管理总站总共完成政府采购两笔,分别是1、货物类:农机执法相机采购,预算金额为13,100.00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2000.00元;2、工程类:农机监理门市装修工程建设,预算金额为135,246.33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19601.59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我单位每年培训的拖拉机培训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为我单位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机管理总站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