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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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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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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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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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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农经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经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及农村审计。依法承担农村经济统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和农村合作基金会后续管理,农经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宣传。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县农经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农科局的正确领导、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站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不断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经统计、“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和“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决算总收入913694.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694.48元,占总收入的98.9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9%。与去年同期1422385.10元相比,减少508690.62元,减少35.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其中:2080502款129192.40元,与去年同期117686.60元相比,增加11505.80元,增加9.78%,增加的原因是增资;2100502款46878.60元,与去年同期38746.60元相比,增加8132.00元,增加20.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资;2130104款658828.48元,与去年同期641597.40元相比,增加17231.08元,增加2.69%,增加的原因是增资;2130106款4000.00元,与去年同期0元相比,增加4000.00元,减少的原因是2015年没有相同的项目资金进入;2130111款0元,与去年同期56492.50元,减少56492.50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没有相同的项目资金进入;3120199款10000.00元,与去年同期为0,增加了100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无此款项;2210201款64795.00元,与去年同期的67862.00元相比增加了3067.00元,减少了4.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966808.48元,其中:基本支出899694.48元,占总支出的93.06%;项目支出67114.00元,占总支出的6.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去年同期1446236.55元,减少479428.07元,减少33.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2080502款129192.40元,与去年同期117686.60元相比,增加11505.80元,增加9.78%,增加的原因是增资;2100502款46878.60元,与去年同期38746.60元相比,增加8132.00元,增加20.99%,增加的原因增资;2130104款658828.48元,与去年同期665171.85元相比,减少6343.37元,减少0.95%,减少的原因是年末在职人数减少;2130106款17391.00元,与去年同期0元相比,增加17391.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同类项目资金支出;2130111款49723.00元,与去年同期56769.50元,减少7046.50元,减少12.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同类款项收入减少;2210201款64795.00元,与去年同期的67862.00元相比减少了3067.00元,减少了4.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9694.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227.4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87%;办公经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总支出6711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9655.5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资金比往年少,开支也相应减少。2130106款用于办公费1008.00元,印刷费5436.00元,差旅费1002.00元,培训费1990.00元,房屋建筑物构建4275.00元,办公设备购置3680.00元;2130111款用于办公费6161.7元,差旅费5521.3元,公务接待费2940.00元,其他交通费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000.00元。我站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不断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经统计、“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和“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808.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3884.4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9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6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87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3、农林水支出72594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9%。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和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4、住房保障支出647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8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940.0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4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0.00元,比上年的1105.00元,减少195.00元,减少17.65%;国内接待费7940.00元,比上年增加394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屏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全面启动,乡村组前来咨询问题和业务的人员大大增加,从而造成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的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运行维护费910.0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95.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经统计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本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32人,公务接待费开支7940.00元,比上年增加3940.00元,主要用于接待乡村组前来咨询问题和业务的人员。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无政府采购。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无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为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农经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