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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zfbgs/2024-0005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种植业新技术试验示范,种植业技术适应试验,种植技术对比试验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立足本职,切实搞好农技推广工作

  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

  坚持“增产、经济、环保”的施肥理念,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今年是项目连续实施的第8年,按省州的要求,今年要做好此项目的总结验收工作,为此,我中心及早安排,将工作任务明确到个人。一是加快土壤样品测定工作,在去年取土的基础上,化验土样222个。二是及时将土壤养分测定结果反馈到各村寨,组织技术人员分别到各乡镇粘贴土样检测结果、施肥建议及2016年屏边县主要作物推荐施肥配方,并向农户详细讲解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农户合理施肥,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当地土壤养分现状及丰缺指标,掌握主要作物施肥原则、方法、施肥配方及施肥量,进一步巩固了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加快我县科学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2016年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4.86万亩,覆盖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蔬菜、生姜、水果等主要作物。通过配方肥施用,妃子笑荔枝配方区平均亩产1159.81公斤,比常规区平均亩产1069.14公斤亩增90.67公斤,增8.4%;香蕉配方区平均亩产3179.16公斤,比常规区平均亩产2916.16公斤亩增263公斤,增9.02%;猕猴桃配方区平均亩产1754.47公斤,比常规区平均亩产1594.54公斤亩增159.93公斤,增10.03%。全县减少不合理施服量232.4吨(折纯);完成配方卡入户率达96.90%;实现亩节本增效58.3元;农户满意度达97.2%。三是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材料收集整理,组织人员安装调试测土配方施服专家决策系统,录制玉米、水稻、荔枝等作物配方施肥视频资料,撰写项目成果报告,为项目总结验收作准备。

  2.粮食作物立体间套种

  完成玉米套种豆类、香蕉套种豆类、荔枝套种豆类、玉米套种薯类、玉米套种瓜豆等示范样板3.1万亩,辐射带动25.6万亩。通过测产,亩均增产25.7公斤。其中:完成玉米套种豆类样板1.3万亩,(新现镇0.2万亩、新华乡0.3万亩、和平镇0.5万亩、白云乡0.2万亩);辐射带动面积10.2万亩(新现镇3万亩、新华乡2万亩、和平镇3.2万亩、白云乡2万亩)。完成香蕉套种豆类样板0.1万亩(玉屏镇0.05万亩、白河镇0.05万亩);辐射带动面积1万亩(湾塘乡0.3万亩、白河镇0.4万亩、玉屏镇0.3万亩)。完成荔枝套种豆类示范样板0.1万亩(湾塘乡0.06万亩、白河镇0.04万亩);辐射带动面积1万亩(湾塘乡0.3万亩、白河镇0.4万亩、玉屏镇0.3万亩)。完成玉米套种薯类示范样板0.6万亩(玉屏镇0.02万亩、和平镇0.02万亩、新现镇施0.02万亩);辐射带动面积5万亩(玉屏镇1万亩、新现镇1万亩、新华乡1万亩、和平镇2万亩)。完成玉米套种瓜类示范样板1万亩(新现镇0.2万亩、新华乡施0.2万亩、和平乡0.3万亩、白云乡0.3万亩);辐射带动面积8.2万亩(玉屏镇1万亩、新现镇2.2万亩、新华乡1万亩、和平镇2万亩、白云乡2万亩)。完成玉米套种中药材滇黄精0.1万亩,香蕉套种玉米0.2万亩。

  3.稻谷老品种种植试验

  为实现水稻早中晚品种的合理搭配,筛选出适合本地区种植的水稻品种,进一步了解新品种在新化的适应性、丰产性、稳产性,更好地为农民提供产量高、米质好、抗病率强的水稻优良品种,县农技推广中心通过实地考查,从红河县、金平县引进水稻品种3个,其中低海拔品种1个,中海拔品种2个;从河口县引进地谷品种1个。及早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人管理、专人查苗记载,将水稻试验品种安排到有代表性的玉屏镇邑百租、金竹寨,白河镇汤东村,湾塘乡阿卡村,和平镇大河边及新现镇舍古冲等6个村进行试种;将地谷品种在白河镇瓦场进行试种。经观察,水稻品种植株较高,且晚熟,不适合在屏边种植;地谷品种长势较好,亩产在200公斤左右,适宜推广种植。

  4.猕猴桃品种种植试验

  先后到和平、新华、玉屏、白云等乡镇收集野生滑叶、毛叶两个猕猴桃种源及外地引进的翠香、华优、徐香及海沃德等4个品种(其中:翠香28株、华优31株、徐香30株、海活德10株)在田心村百药园进行试种,进一步了解各品种的生物学特性,为探索适应屏边推广栽培的猕猴桃新品种奠定基础。

  (二)强化宣传培训,促进科技兴农

  加大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农事节令,按照项目技术要求,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科技赶场和组织培训班、现场会等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测土配方施肥、粮食作物间套种、中药材种植技术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同时县、乡、村三级层层举办样板,召开技术现场培训会,发放技术资料,使间套种技术家喻户晓,做到户有一个“明白人”,家有一张“明白纸”,提高技术到位率和入户率。一年来,共举办科技培训17期2610人次,印发资料5200余份。其中:专题培训3期241人次,主要对象为村委会干部,自然村干部、科技示范户、种植积极户;以会代训4期455人次,主要针对广大群众;现场培训6期12500人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8期;墙体广告宣传240条;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指导服务24场次。努力将农业科技知识、技术宣传到村、培训到户,使广大农民科技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三)立足资源优势,抓好生物药产业开发

  争取州级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继续抓好百药园基地建设管理,修缮驯化基地基础设施。购置大棚薄膜2000公斤更换基地破旧大棚薄膜2640平方米,更换大棚天窗搅杆550米;支砌基地挡土墙81立方米;用空心砖修缮基地人行道170米。开展本地野生中草药调查,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本地野生中草药调查工作,向销售商人了解本地野生中草药市场行情,实地查看指导农户开展中草药种植管理。收集岩莲、石牛角、半枝莲等共62个本地野生中草药种品在基地内进行人工试种,每个品种植10-30平方米,并组织人员做好中草药中耕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研究红根野蚕豆人工栽培技术,在玉屏镇田心村百药园、邑白租村开展红根野蚕豆小区种植试验;扶持个体户在湾塘乡黄果地村、玉屏镇平田村创建红根野蚕豆示范基地共6.2亩。通过农技中心实践和摸索,目前,科技人员已基本掌握红根野蚕豆根人工栽培管理技术,对比试验的红根野蚕豆长势良好,平田村示范片已开始采收种子,为全县广大农户作出中药材示范,为全县大面积推广种植提供科技支撑。按照省州统计口径,2016年全县生物药种植面积283960亩,中药材产量90730吨,实现农业产值47347.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收入2108985.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6405.5元,占总收入的86.1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2580元,占总收入的13.87%。2015年全年收入4342914.9元,2016年比上年减少2233929.40元,减少51.44%,减少原因是项目经费。2130104款2016年收入1168276.24元,2015年收入是92895.60元,比去年增加 239290.64元,收入增加 257.59%,增加原因是增资;2100502款2016年收入是78276.10元,2015年收入56054.20元,比去年增加22221.9元,收入增加39.64 %,增加人员经费。2080502款2016年收入是219793.16元,2015年收入是189495.40元,比去年增加30297.76元,增加15.99%,增加原因增资。2130106款2016年收入532580.00元,2015年收入1950000元,比去年增加减少1417420元,减少72.69%,减少项目经费。2210201款2016年收入110060.00元,2015年收入是98821.00元,比去年增加11239.00元,增加11.37%,增加原因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457256.7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695.7元,占总支出的64.41%;项目支出874561元,占总支出的35.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5年总支出5115374.7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2658118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2130104款2016年支出1174566.44元,2015年支出是978985.60元,比去年增加195580.84元,支出增加 19.98%,增加原因是津贴增加;2100502款2016年支出是78276.10元,2015年支出56054.20元,比去年增加22221.90元,支出增加39.64%,增加人员经费。2080502款2016年支出是219793.16元,2015年支出是189495.40元,比去年增加30297.76元,增加15.99%,增加原因增资。2130106款2016年支出874561.00元,2015年支出3486818.50元,支出比上年减少2612257.5元,支出比去年减少133.48%,减少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2210201款2016年支出是110060.00元,2015年支出是198821.00元,比去年增加11239.00元,增加5.65%,增加原因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6405.5元。与上年(1328556.2元)对比增加237849.3元,主要原因是调入在职人员两名,工资标准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2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4561元。与上年(3786818.5元)对比减少2912257.5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2016年具体项目开支情况:2130106款共支出874561元,其中印刷费19387元,差旅费31865元,培训费16000元,专用材料费162846元,劳务费4446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0500元,基础设施建设29500元。开展工作情况:详见上面写到的“(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502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64%。与上年(3261806.2元)对比减少1476785.6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79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1%。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职工福利待遇。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2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3、农林水支出137689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及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4、住房保障支出110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000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282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0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20557元,主要原因机关调配车辆,2016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60人,接待费开支7000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22270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主要用于接待各乡镇农技站工作人员上来办理相关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以及培训各乡镇技术人才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无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其他农业支出等项目支出。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结转下年:为我单位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