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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677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内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含县预防腐败局、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下设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部、组织部及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与2015年一样没有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9人,本年调入6人、调出4人,比2015年增加了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9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退休人员6人,与2015年一样。2016年县编制办对本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2016年本单位共有行政编制49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严格责任考核追究,“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公开通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对评定为优秀的16个单位和合格的33个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兑现奖金81万元;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2个单位和不合格的2个单位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或分管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约谈。

  2、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组织学习李大钊、江姐等革命先烈的光荣事迹,观看《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开展正反典型教育171次,认真执行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和职务犯罪庭现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3、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6年1至10月,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6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45件,立案调查30件,审结案件13件,处分违纪人员14人。为42名受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了事实。

  4、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县3873名干部职工共查找出“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2708个,提出整改措施2896条;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6名科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在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负有领导责任的4名科级干部给予问责。

  5、强化基层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利用党务、村务公开栏会议等形式,对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1至10月,全县共公开党务政务村务285期2413条,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6、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强化“四风”问题的跟踪和监督,将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庆时间节点连成线,加大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不定期对部门、乡镇以及宾馆、饭店、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7次,对未粘贴公务用车标识的1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力的1个单位责令整改;对5名不遵守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7、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严格按照州纪委及县编委的批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委局机关新增行政编制1名,整合内设机构4个,增设内设机构2个,重组内设机构2个,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完成后使委局机关内部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清晰、主业更加突出,切实强化了监督执纪力量。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年初财政预算收入支出数是4689878.6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财政实际拨款数收入数是6067606.46元,比上年增加了1895067.86元,增加了45.75%,主要是增加改革性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补贴。

  2016年总收入6093174.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7606.46元、目标兑现奖、订书款等其他收入55568.41元),其中:2011101款收入4609425.37元,占总收入的75.65%;2011102款收入1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4%;2011199款收入420000元,占总收入的6.89%;2080501款收入443731.2元,占总收入的7.28%;2080801款收入7483.6元,占总收入的0.12%;2110501款收入211412.7元,占总收入的3.48%,2210201款收入301122元,占总收入的4.94%。

  2016年总支出6258319.69元,其中2011101款支出5074570.19元,占总支出的81.08%;2011102款支出100000元,占总支出的1.6%;2011199款支出120000元,占总支出的1.92%;2080501款支出443731.2元,占总支出的7.09%;2080801款支出7483.6元,占总支出的0.12%;2100501款支出211412.7元,占总支出的3.38%;2210201款支出301122元,占总支出的4.81%。

  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是5517606.46元,比2015年增加了1225067.86元,增加了28.54%。主要是增加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的原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46966.46元,占基本支出的78.78%;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70640元,占基本支出的21.22%。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83189元,比上年节约了48099元,减少了36.6%,主要是深入贯彻勤俭节约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690.59元,比上年减少了24649.81元,减少了30.6%,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桥过路费都有所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资金结转结余343253.07元,其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43253.07元,项目资金结转300000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6年流动资产346388.72元,其中其他资金结转43253.07元、应缴地税个人所得税3135.65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00000元。我单位没有房屋,固定资产就是车辆、电子设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等,2015年年末固定资产是1387520.83元。2016年增加着7台电脑、1台相机、12套办公桌椅、2台打印机、盘盈打印机等固定资产24件,每件以名义金额1元入账,盘亏固定资产23件,价值合计99010元,2016年末有固定资产1391654.83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83189元,共接待了1664人,比2015年减少了48099元,减少了36.64%,主要是深入贯彻中央十八大勤俭节约精神。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690.59元,比2015年减少了24649.81元,减少了30.6%,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桥过路费都有所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费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4153.23元,比2015年增加了1208753.23元,增加了196.42%,主要原因是2015年用其他资金支出(原来的暂存款)多些,其他资金在决算报表上没有反映出来。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费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采购办公桌椅等1767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8700元,其他资金18039元),比2015年减少了141221元,减少了44.41%。

  六、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属于单户管理,没有下属单位。本部门2016年按时上报相关部门要求填报的各种报表,认真做好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的核算、报批、审核、发放工作,如实做好单位相关票据的审核、登记、处理工作,认真填制、录入会计凭证,对每一张会计报表的来龙去脉做到清楚明白,每个月进行账账、账实核对无误。

  七、名词解释

  无



附件【县纪委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