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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672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2016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是地方的权力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法规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内设机构七委二室。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合理编制单位的预决算情况,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做好现金管理制度,不坐支现金,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做到财务规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4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决算总收入10525879.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9102.01元,占总收入的9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6777.60元,占总收入的6%。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收入增加33%,主要原因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002335.54元,其中:基本支出8574889.01元,占总支出的85.7%;项目支出1427446.53元,占总支出的1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支出增加26%,主要原因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屏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74889.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主要原因晋升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3016074.2元,占基本支出的35.17%;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个人与家庭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2716887.81元,占基本支出的31.6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为2841927元,占基本支出的33.14%。主要原因是晋升人员工资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屏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7446.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3246.53元,同比增加85%,主要原因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6424.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4%。与上年对比增加1774763.66元,同比增加19.77%,主要原因晋升人员工资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9418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8%。主要用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等等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5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用于民族文化创作增加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214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3%;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263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医疗互助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人大立法支出;

  6.住房和保障(类)支出301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屏边县人大常委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58395.3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69.3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1326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24554.6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县人大常委会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69.35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元;运行维护费27069.35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00430.65元,主要用于保障代表视察、调研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44批次,2711人,接待费开支131326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124124元,主要用于接待代表视察、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屏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601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6179.23元,主要原因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一般行政性支出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施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初固定资产为1920224.32元,盘亏车辆240000元,购入183900元设施设备,年末为1864124.32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无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