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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czj/2024-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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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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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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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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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屏边县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关于屏边县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2016年7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万执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作2015年县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勇于创新推改革、想方设法抓收支、合力攻坚破难题,努力克服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财政收支稳中有进、难中向好,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目标任务。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1,7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52%,增收2,760万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5,9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3.4%,增收703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0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6%,增收90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4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04%,增收3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增收1,937万元,为年初预算11956万元的111.4%,为州级年初下达目标13,000万元的102.5%。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7,5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3%,增收94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7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0.7%,增收994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1,4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7%,增支8,879万元,为州局下达目标任务148,800万元的95.1%。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3.96%,增收433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72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97%,增支875万元。
一、2015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92%,增收1114万元。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1,2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39%,增收212万元。
营业税完成2,2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6.35%,增收611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1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4.55%,减收54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8%,增收9万元。
资源税完成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00%,增收2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37%,增收8万元。
房产税完成1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5.9%,增收28万元。
印花税完成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0%,增收33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9.7%,增收13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1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7.21%,减收112万元。
车船税完成1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03%,增收26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5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9.39%,减收133万元。
契税完成2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5.88%,增收78万元。
烟叶税完成1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7.84%,减收49万元
专项收入完成4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5.53%,增收192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7.32%,增收399万元。
罚没收入完成1,8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0%,增收1,122万元。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8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8.42%,增收581万元。
其他收入完成1,0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3.62%,减收1,852万元。
2.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2,5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98%,增支4,688万元。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7,7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11%,减支779万元。
国防支出完成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8.91%,减支9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4,5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42%,减支65万元。
教育支出完成14,9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77%,增支2,259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2.72%,增支53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2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35%,增支4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7,6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0.25%,增支2,97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0,6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2.42%,减支3,08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4,3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1.84%,增支1,053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2,0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54.82%,增支9,392万元。
农林水事务完成24,7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1%,增支369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1,8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3.7%,减支5,997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9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5.65%,增支299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3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3.43%,减支5,363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完成1,6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0.16%,减支1,110万元。
住房和保障支出完成9,3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2.14%,增支4,733万元。
粮油物资支出完成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92%,增支16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3万元,增支3万元。
(二)全县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
根据县财政与州财政结算,全县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5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3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80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3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8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268万元),上年结余80万元,调入资金19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38万元。收入总计为146,138万元。全县一般预算支出为141,49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59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38万元,支出总计145,831万元,收支相抵,2015年全县最后决算滚存结余307万元,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307万元结余全部用于弥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96万元,收入总计7,3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20万元,调出资金174万元,支出总计6,89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47万元。
3.资金往来结算情况
2015年,州对县各项补助资金合计为132,728万元,减:县应上解未解州支出595万元,等于:州应拨县资金132,133万元,再减:州2015年实际拨付县的资金131,269万元。等于:最后结算州财政欠县财政往来资金864万元。
二、2015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5年,财税部门努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和增支因素多、收支平衡压力大等困难,全力以赴抓收入,积极主动促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创新机制强监管,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做大财政“蛋糕”。努力克服经济下行、收入目标持续增加、财政支出高位运行的巨大压力,充分发挥财政协调作用,分析收入形势,强化征管措施,较好完成年初确定的收入预期目标。一是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全面强化税源管控。二是强化日常征管,摸清底数,加强部门间协作,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欠税清缴。三是科学调度,及时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收协控联管责任,提高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四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二)加大民生投入,完善社会保障。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民生保障支出持续增加。一是切实加强农村扶贫和城镇建设。2015年共拨付农村扶贫资金9852.5万元,实施精准扶贫。筹集“美丽家园”建设配套及贴息4650万元,主动做好贷款协调等工作,筹集苗族精品县城建设资金16500万元,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步伐,改善了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筹集资金,确保提高村两委生活补贴68.4万元、调整工资及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执行净增资5836万元、自治州津贴6623万元等各项增资需要,争取置换债务债券资金3738万元、协调争取专项建设债券资金15400万元、组织向农发行争取38000万元易地搬迁扶贫贷款,为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和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如期实现2020年脱贫提供了坚强的保障。抓好以交通、异地搬迁、保障房、社会事业、灾害防治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拨付资金31486.5万元。三是大力推进“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3个,投入资金970万元。四是切实落实强农惠农补贴。“一折通”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县共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总额3374.84万元,进一步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五是教育投入稳步增长。投入学前教育建设资金723.8万元,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资金4832万元,高中教育建设资金1200万元。全县教育支出达22215万元,占全县财政支出比重达15.7% ,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六是医疗保障进一步提高。投入医疗资金共计9207.97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91.12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169.8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5646.98万元。七是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加强。安排技术创新和各种科研项目专项资金159.8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县科学技术工作正常运转。八是文化事业不断繁荣。投入资金444.61万元为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九是社会弱势群体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全年投入城乡生活保障资金6783.19万元,城市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21.32万元,救灾救济资金44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66.7万元,进一步保障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十是保障政法经费投入。投入政法经费4291.58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一是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健全所有部门预算审查批准机制和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了部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加大对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公用经费管理力度,严格界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供给范围,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是深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21623万元,授权及直接支付率达82.06%;加强对预算单位用款情况的审核和监督。认真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严防私设“小金库”,进一步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严格“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国有资产和金融信贷管理。加大对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监管力度,确保资产不流失;积极运作好信贷资金,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城镇化不断推进。五是加强财务管理。抓好财务人员培养和培训工作,提高业务工作水平。2015年通过会计函授站累计招生125名学员,组织县、乡、村及小企业财务人员开展会计业务培训1379人次,同时对县、乡各部门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和惠农资金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部门的财务行为。六是加强公务卡结算,办理公务卡2240张,加强财政资金支付使用的监控,有效地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七是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彩票市场秩序,争取省、州彩票公益金项目76个、资金1242万元,逐步改善了全县体育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站建设、村组活动室条件,发挥彩票公益金的社会效应。
(四)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一是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收回超过两年的结存结转资金4677万元,已按要求重新统筹安排使用。截至2015年末,各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比2014年底下降96.2%,消化40543万元。二是开展重点民生资金检查。配合省水利厅对我县惠农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三是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三公经费”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普遍较上年下降。据2015年快报数显示,我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4.9%。四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全年完成财政绩效评价项目4个,评价资金2033万元。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3个,报审价812.79万元,审减89.01万元,综合审减率9.9%。五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严格采管分离,扩大采购范围及规模。实现采购规模8403.3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749.77万元,节约率8.2%,有效预防了腐败滋生。
各位代表,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效果良好,但也还存在隐忧和压力。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支出压力大;财源结构单一,收入难以保持平稳可持续增长;县乡政府债务负担重,债务消化难,财政风险大。这些都需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屏边县及县本级收支决算公开表
附件【U0201708105716512140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