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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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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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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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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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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教育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教育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屏边县教育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四)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八)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十)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学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学校工作方针、政策的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对对各级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
(十三)领导县属学校党的工作,制定县属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县属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县委管理干部的考核配备工作。
(十五)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伏况,及时处理奸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教育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
2、屏边苗族自治县一中、民族中学;
3、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小学民族小学;
4、屏边苗族自治县幼儿园;
5、屏边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
6、屏边苗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
7、屏边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5年教育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4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4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35人。
离退休人员2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8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7)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表8)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教育部门决算总收入21,801.95109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61.500266 万元,占总收入的77.80%;其他收入4,840.450828 万元,占总收入的22.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教育部门决算总支出16,717.9635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2.165651 万元,占总支出的51.83%;项目支出8,045.797934 万元,占总支出的48.17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屏边县教育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47.832239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屏边县教育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39.310405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教育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7.14264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2,117.24291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1%。
2.社会和保障就业(类)支出1,335.56688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8.40773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
4.住房保障(类)支出465.9251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教育局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8.76767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28242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539430 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教育局部门2015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28242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8.2282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15年教育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教育局部门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02批次,5925人,接待费开支30.53943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工作接待产生的费用。
附件【U02017081057163084885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