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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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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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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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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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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文化体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屏边县文化体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文化工作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工作发展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专业规划;指导全县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的发展。
3、负责我县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检查,组织、协调、举办全县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4、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全县群众性文化事业及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5、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管理全县文化队伍,培养、发现艺术人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人才兴文战略。
6、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制订我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文化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制品、电影、美术品及其他营业性文化活动的审批管理监督与指导。
7、主管全县文物事业。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宣传等工作,协助上级文物管理部门管理辖区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审核上报全县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根据上级审批意见,制订工程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
8、综合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全县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全县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的相互合作,协调发展。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建设。
9、发展先进文化,发掘、培育地方特色文化,丰富全县城乡文化内涵。
10、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文化体育局部门编制2015年部门决算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统筹兼顾、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确保收支平衡。健全决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细化决算内容。部门决算编制与 “十二五”规划相适应,与职能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状况相匹配。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决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集中财力保障我局重点工作需要。坚持科学管理,推进综合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加强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县文化体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文化体育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大围山民族歌舞团,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8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财政全供养7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5年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73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9.33万元,占总收入的7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8.62万元,占总收入的20.06%。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56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40万元,占总支出的48.47%,项目支出804.00万元,占总支出的51.5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一)屏边县文化体育局机关(931.50万元)
2070101款支出119.80万元; 2070109款支出67.20万元;2070111款支出150.80万元;2070199款支出212.90万元;2070307款支出70.80万元;2070308款支出3.00万元;2079999款支出24.60万元;2080501款支出6.90万元; 2100501款支出6.00万元;2210201款支出10.40万元;2296002款支出10.00万元;2296003款支出249.10万元。
(二)屏边县图书馆(127.30万元)
2070104款支出99.90万元;2080502款支出16.80万元; 2100502款支出4.00万元;2210201款支出6.60万元。
(三)屏边县文化馆(150.10万元)
2070109款支出125.72万元;2070111款支出0.50万元;2070204款支出2.00万元;2080502款支出6.85万元; 2080801款支出0.28万元; 2100502款支出5.29万元2210201款支出9.46万元。
(四)屏边县大围山民族歌舞团(351.50万元)
2070107款支出308.90万元;2080502款支出7.50万元; 2100502款支出13.30万元;2210201款支出21.80万元。
五、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文化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0.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5%。
六、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文化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万元。其中:其他文化支出(老年人活动经费)5.00万元、大围山民族歌舞团工作经费支出2.00万元、图书馆工作经费(购书款)支出5.00万元。
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4.6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原因是人员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屏边县文化体育局机关(672.40万元)
2070101款支出119.80万元; 2070109款支出67.20万元;2070111款支出150.80万元;2070199款支出212.90万元;2070307款支出70.80万元;2070308款支出3.00万元;2079999款支出24.60万元;2080501款支出6.90万元; 2100501款支出6.00万元;2210201款支出10.40万元。
(二)屏边苗族自治县图书馆(95.10万元)
2070104款支出67.70万元;2080502款支出16.80万元; 2100502款支出4.00万元;2210201款支出6.60万元。
(三)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113.93万元)
2070109款支出89.55万元;2070111款支出0.50万元;2070204款支出2.00万元;2080502款支出6.85万元; 2080801款支出0.28万元; 2100502款支出5.29万元;2210201款支出9.46万元。
(四)屏边县屏边县大围山民族歌舞团(284.10万元)
2070107款支出241.50万元;2080502款支出7.50万元; 2100502款支出13.30万元;2210201款支出21.80万元。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文化体育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9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6.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屏边县文化体育局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文化体育局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4.4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下乡、培训指导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文化体育局部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21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71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8.9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9.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乡镇培训餐费、文艺下乡、全民健身活动产生的费用。
七、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5年文化市场罚没收入0万元。
附件【U02017081057159417044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