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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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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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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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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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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玉屏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及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 “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工作目标,以“美丽家园”行动计划和“一个园区、三大工程”为载体,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团结和带领全镇各族人民,抢抓机遇、凝心聚力、创新实干,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镇呈现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各项事业繁荣进步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分别是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计生站、文化站、学区、农技站、林业站、兽医站、水利站,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0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91人,其中:退休91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玉屏镇人民政府决算总收入36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37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6.1万元,占总支出的77.1%;项目支862.4万元,占总支出的22.9%。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玉屏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0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81.1万元,增加的原因:2015年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变动以及提高了公积金的比例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9%。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玉屏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3.4万元,主要原因专项业务工作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6%。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教育支出1112.1万元,主要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体育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支出170.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及其他医疗卫生事务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9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节能环保事务支出;
(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0.9万元,主要用于管理服务和社区建设经费;
(八)农林水事务支出571.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九)住户保障支出57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玉屏镇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控制会议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玉屏镇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玉屏镇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持平;运行维护费12.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公务人员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玉屏镇公务接待费开支28.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1万元,主要用于出差接待、会议接待等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U0201708105714465603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