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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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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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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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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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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污染防治、落实减排目标和环境监管的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知道、协调、监督职责;加强和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二)继续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四)主要环保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推进 “七彩云南•生态红河•绿色屏边”保护行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法,强化环境监管,加强水环境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强化污染总量控制工作,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加强环境宣传,提高环保意识,认真办理政府批办事项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屏边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为行政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84.85万元,上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08.12万元,比上年增长176.73万元,增加幅度为43.30%,原因主要是本年较上年多争取的上级补助资金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8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2万元,占总支出的33.48%;项目支出322.30万元,占总支出的66.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度支出为305.45万元(基本支出为106.87万元,项目支出198.58万元),比上年增加179.07万元,增长幅度为58.62%,变动原因为本年较上年度增加了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15年调整工资标准,工资较上年大幅上升,另外项目支出也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支付部分环境监测及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工程款、环境监测及执法业务用房附属绿化工程和设备购置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屏边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21万元。上年度基本支出为106.58万元,本年与上年相比增加52.2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为158.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4%;办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4.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30万元。上年项目支出为198.58万元,本年较上年增加62.30%。原因为本年较上年项目工程支出及设备购置。具体项目支出为屏边环境监测与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建设支出110万元,环境监测与执法业务用房附属绿化工程支出60万,办公设备购置24.9万,专用设备购置17万,其余用于支持部分乡镇、村委会、社会团体等环境综合整治及环境宣传费用,以及开展统计监测监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排污费征收信息化管理、环境监测网格化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45万元,本年较上年增加179.07万元, 变动原因为本年较上年度增加了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15年调整工资标准,工资较上年大幅上升,另外项目支出也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支付部分环境监测及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工程款、环境监测及执法业务用房附属绿化工程和设备购置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万元,用于1人退休工资福利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21人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3. 节能环保支出456.0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中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3.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21人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7.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9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5.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使我局三公经费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屏边县环境保护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屏边县环境保护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8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8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常规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屏边县环境保护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375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4.9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3.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之间业务往来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为较上年增加人员而增加的预算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U02017081057143467444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