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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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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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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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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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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旅游局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屏边县旅游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屏边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旅游行业体制改革;拟订本县旅游业的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编制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规划立项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监督旅游业统计工作。
3.组织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组合和推广;组织协调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工作。
4.负责对本县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指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受理旅游质量投诉;推进旅游标准化。
5.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县级旅游服务公共平台,建立和完善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投诉中心、屏边旅游网站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功能。负责省、州下达我县旅游事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建设旅游项目库,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6.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抓好旅游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评定制度。
7.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旅游规划产业发展科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对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与评价,指导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协调旅游企业、旅行社和景区景点的业务工作和事业建设;负责旅游景区、旅游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和宏观调控及管理;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参与旅游产业综合改革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旅游业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旅游招商引资,引导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承担工农业旅游、烈士陵园教育基地旅游有关工作。
2.旅游行业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方面的设施标准和服务规范标准,对旅游住宿(星级)、旅行社等依法行政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受理辖区内星级饭店、特色乡村酒店、A级景区的评定申请及国内旅行社的设立申请;负责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旅游娱乐工作;拟定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承担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指导旅游安全生产及旅游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并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协调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负责受理旅行社申报的备案审核和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对人大、政协有关县旅游工作建议、提案的回复;监督管理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旅游系统的统计工作。
3.旅游市场开发科
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制定旅游市场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域旅游形象、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和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统筹开发和宣传推广;参与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培育;组织及参与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按照有关规划,组织并接待海内外媒体、重要旅行商的考察、采访和报道;负责区域旅游合作的有关工作;组织旅游节庆品牌的打造和培育。
(三)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暨:屏边县旅游局,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屏边县旅游局决算总收入3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万元,占总收入的70.8%;其他收入102.1万元,占总收入的29.2%。与上年对比增长83.7%,主要原因是2015年项目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万元,占总支出的24.7%;项目支出265万元,占总支出的75.3%。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4倍,主要原因是2015年项目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旅游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倍,主要原因是工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占基本支出的6.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6%;旅游宣传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8%。
2.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屏边县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6倍,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20万元转拨给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用于玉屏镇阿季伍村旅游特色村建设;100万元转拨给屏边县滴水苗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用于滴水苗城旅游项目规划经费补助;120万元转拨给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用于屏边县滴水苗村特色旅游村建设;25万元转拨给屏边县滴水苗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用于屏边县滴水苗城旅游特色村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旅游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与上年对比增长3.8倍,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100502款财政拨款支出3.2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主要用于医疗支出;2160501款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0.9万元, 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1万,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主要用于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2160599款财政拨款支出265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6%,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210201款财政拨款支出5.5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旅游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8.15万元,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屏边县旅游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屏边县旅游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旅游机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屏边县旅游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12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3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4.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旅游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U0201708105711904985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