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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rmzfbgs/2024-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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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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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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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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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委党校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屏边县委党校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 县委党校是县委直属事业机构,是县委培训教育干部的学校。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县委党校的职能任务一是对我县科级以下各级不同层次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培训。二是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三是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四是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五是及时完成县委安排的阶段性培训工作。六是进行社会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为县委决策提供服务。七是举办学历函授教育培训班,系统的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县委党校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党校决算总收入14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党校决算总支出166.55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的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县委党校2015年经费总支出166.55万元,“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工资福利支出96.33万元(基本工资51.75万元,津贴补贴27.33万元,奖金0.6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15万元,绩效工资10.45万元),主要用于党校行政事业职工工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59万元(办公费1.36万元,用于党校购买办公用品;电费0.70万元,用于党校办公楼正常开展工作所产生的用电费用;邮电费0.15万元,用于党校开展工作发生的邮电费;差旅费1.43万元,用于党校职工因工作需要出差产生的差旅费;维修(护)费0.19万元,用于党校公务用车因下乡、出差导致损坏的维修费用;培训费0.84万元,用于党校2015年度举办培训发生的费用;公务接待费0.81万元,用于党校日常工作接待产生的费用;工会经费0.38万元,用于党校职工开展工会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用于党校开展工作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运行费用和维护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1万元,用于党校日常工作开展);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0万元(退休费27.25万元,发放退休职工的工资;生活补助0.25万元,用于党校退休职工的生活补贴;奖励金0.08万元,用于发放党校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住房公积金10.00万元,用于党校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情况。
县委党校2015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党校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决算数0.00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本年决算数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决算数2.05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2.85万元,本年决算数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03万元,主要为单位出差、下乡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减少,从而经费开支减少;
公务接待费上年支出1.25万元,本年度年初预算数1.46万元,决算数0.81万元,比上年减少0.43万元,原因为单位接待人次减少,接待费用相应减少。
2.本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5年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32.62万元,上年度支出84.5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1.89万元,减少原因为党校开展工作产生的费用减少。
3.党校无中央部门和单位部分重要项目以及重点支出情况、无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4.本单位无中央单位驻外机构等有关情况(附表7、8)。
5.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u02017081057120214885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