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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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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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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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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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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决算信息公开
屏边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森林公安局按照县财政局决算工作会议要求,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坚持全面落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的各项资金收支情况,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以及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现将有关情况分析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森林公安局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9人。
三、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分析:森林公安局2015年收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629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706299.2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2014年度)2394500.10元增加了311799.10元,增长幅度为13.02%;主要原因为国家的工资改革增加了工资的总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森林公安局2015年支出一般财政预算拨款2750200.32元,相比2014年的2988056.82元减少237856.5元,减幅为7.96%。其中:基本支出为2650200.32元,较2014年度2693056.82减少42856.5元,减幅为1.59%。其中人员经费为2122474.20元,占基本支出的80%。分析原因为工资改革的变动。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度我局项目支出为100000.00元,相较2014年度的295000.00元减少195000.00元,减幅为66.1%,行政事业类项目为1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00%,原因分析为我局本年无项目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森林公安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2,750,200.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相比2014年的2988056.82元减少237856.5元,减幅为7.96%,主要原因为工资变动带来的影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5,64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社保等相关保障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0,57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医保等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895,49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执法与监督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8,4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66,027.9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零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722.48元,公务接待费支82,305.43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屏边县森林公安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722.48元。其中:运行维护费83,722.48
元,比2014年决算不变,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森林公安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75批次,2,982人,接待费开支82,305.43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1,416.37元,主要用于接待州级、各县市办案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2015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5年,我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局党委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理顺工作职能,更新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公安机关三大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为中心;以创建平安为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的治安稳定,努力为全县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林区环境。一年来,我局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142余起,查处142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98起,森林刑事案件44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45人次,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通过打击处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较好的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附件【U02017081057116711535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