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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wsjkj/2024-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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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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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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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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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业务范围: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女病普查、遗传病筛查(目前条件尚无法开展)、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监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筛查、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妇幼保健科学研究(无经费无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主要工作。
为确保本年度妇幼卫生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2015年我院抽调业务技术人员7人深入基层工作,全院共下乡918天。深入基层主要抓“妇幼健康计划”、高危孕产妇筛查、高危儿童筛查、乡村业务技术培训和各项任务指标的布置落实情况以及乡村两级痕迹资料的质量监控管理,并针对存在问题给以督促指导。
1、孕产妇保健
全县2015年有产妇1916名,活产婴儿1933名,建卡1901人,建卡率为99.23%;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6.42%;新生儿访视1799 人,访视率93.07%,产前检查1939人,产前检查率98.63%,其中:怀孕早期检查1785人,怀孕早检率为90.79%;系统管理1776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34%;产后访视1799人,产后访视率93.54%。
住院分娩1900人,住院分娩率98.29%,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42人,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为100%,新法接生率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1626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7.39%,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覆盖率为100%;筛查出高危孕产妇540人,高危孕产妇占产妇总数18.32%,高危孕产妇中住院分娩的有540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0例,发生率为0,死亡0例,死亡率为0。孕产妇死亡0例,孕产妇死亡率0。
2、儿童保健
全县2015年有7岁以下儿童12827名,进行儿童保健管理的有11630名,管理率为9067%;5岁以下儿童9624名,5岁以下儿童体重实查人数8097人,检出低体重84人,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2.09%;5岁月以下儿童血红蛋白实查8018人,检出中重度贫血348人,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44%;3岁以下儿童6269名,系统管理5464人,管理率87.16%。
6个月内母乳喂养情况实查1873人,其中母乳喂养1783人,母乳喂养率为95.19%;纯母乳喂养1649人,纯母乳喂养率88.04%。
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31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17‰,其中婴儿死亡19例,婴儿死亡率9.83‰;新生儿死亡12例,新生儿死亡率为6.21‰。
3、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及妇幼健康计划工作:
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
为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按照省、州的要求,对全县婚姻登记的人群进行检查,全县2014年1-9月有婚姻登记人数1570人,婚检人数932人,婚检率为53.26%。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为有效降低残疾儿童的发生率,提高全县出生人口素质,我县从2014年1月起,全县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至2015年9月止,全县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苯丙酮尿症(PKU)826人,甲减(CH)826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53.43%。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2014年1-9月全县有活产婴儿1546人。进行听力筛查660人,听力筛查率为42.69%。
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及“降消”项目工作
根据《屏边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政策。认真审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减免资金,严格限价分娩,产科能力建设及绿色通道建设。全县有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以及6个乡卫生院开展产科,均有急救车,76个村民委员会均有呼救电话牌、急救药品。 2015年度农村住院孕产妇分娩补助 1626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发生。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全县(2014-9-21至2015-9-20)共计完成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1833人,检出阳性12人,阳性率为0.55%;孕产妇梅毒检测1834人,阳性检出10人,阳性检出率为0.25%;孕产妇乙肝检测1834人,检测出产妇92人,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活产婴儿92人,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率为100%。婚前检查1932人,阳性检出13例,阳性率为0.67%;梅毒阳性检出9人,阳性检出率为0.47%。
6、对就诊和住院病人开展PITC工作
对就诊和住院病人开展PITC工作,初筛阳性结果告知率达100%,确证率达100%以上。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达100%;为就诊者提供HIV检测率达100%,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达100%。
7、健康教育工作
我院设有宣教室、健康教育宣传栏,有专人负责,2015年针对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社区居民提供了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015年1-10月,已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7次,开展健康咨询讲座34次,更新宣传栏91期,发放各种健康材料共计6840份。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
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9、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传染病登记资料齐全。2014年1-10月我院检测出法定传染病共115例。
10、认真执行医保、新农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
未开假证明、假处方、假病历、假票据套骗新农合资金和医保基金。严格执行处方、病历审核制度;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新农合和医保政策培训并有培训计划;在显著位置建立新农合和医保宣传专栏,按要求公示新农合和医保有关内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80%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80%零差率销售。
重点搞好药品和服务价格公示工作,建立价格服务站、制定价格服务站的职责、制度等,把各项联系制度作为一项监管长效机制来抓,使“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并不断引向深入。通过建立和完善医院内部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监管体系,统一和规范全院收费行为,提高全院职工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重要意义的认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以达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医院的根本利益,依法治院、规范收费行为的目的,从而构建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更好地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1581.83㎡,有综合楼和门诊楼两栋房屋,总建筑面积2293㎡,业务用房1873㎡。
妇幼保健院设有儿保科、妇保科、检验科、药房、B超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室,全院设病床45张,在职职工2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人(中职5人,初职14人),后勤1人。妇幼保健院编制20人。临聘职工38人。全县6乡1镇,妇幼专干7人,村医91人,承担着全县的妇幼卫生工作任务。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屏边县妇幼保健院决算总收入8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万元,占总收入的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25万元,占总收入的51%;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3万元,占总收入的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万元,占总支出的75%;项目支出180万元,占总支出的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
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8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08万元,元占基本支出的58%;公用经费支出3.6万元占2%。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县内接待人次190人,31次。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
2016年9月8日
附件【U02017081057111718988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