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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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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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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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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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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县有关水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完全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下水、地表水),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工作,主管全县水库、河道、水域和水电站。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统一管理全县城乡防汛抗旱工作,制订水务、水利水电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和全县水务、水利经济发展及年度计划。
(3)主管全县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三五”的关键之年。屏边县水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水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努力打造“美丽苗乡·森林屏边”为目的,紧紧围绕“推改革、增投资、提效益、快建设、强监管、保安全、转作风、惠民生”的总基调,突出重点,开拓奋进,精诚团结,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水务事业的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15年水利水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5年各项指标落实情况
全县完成水利水电投资22330万元,其中:基建投资12000万元,农水投资7930万元,水电投资2400万元。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4800亩,解决和改善8314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14.2平方公里,2015年全县总发电量7.61亿千瓦时,征收水资源费300万元。
(一)狠抓水利专业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根据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立足长远、兼顾现实、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制了我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思路报告,规划工程总投资395180万元,编制了石漠化水利扶贫专项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干支渠防渗工程、抗旱应急工程、涝区建设工程等专项规划。先后完成了屏边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屏边县2014-2016年“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方案、屏边县营盘水库工程各专项报告、屏边县大绿树水库工程、屏边县团坡水库二期防渗处理工程、屏边县观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屏边县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韦家箐、克田水库)、屏边县白鹤山中型灌区工程可研报告等9件水利重点工程的批复工作,完成了屏边县水田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田心高效节水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工作,现正开展屏边县桥田水库、凹嘎水库前期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保证农业生产用水、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建设投入,各项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我局按照上级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项水利重点项目工作有序推进。
1.云洞水库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一是完成场内施工道路及附属设施施工建设,完成大坝基础开挖施工及验收,完成上游围堰基础开挖及填筑,完成坝体填筑施工。二是已完成帷幕灌浆51911.7m,占合同工程量56491.44m 的91.89%;合同固结灌浆总进尺1177m,已完成固结灌浆1772.39m,占合同工程量150.59%。三是输水(导流)隧洞工程2013年10月9日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目前已经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四是截至2015年10月,溢洪道工程已完成公路桥、溢洪道进口段、控制段、泄槽段底板浇筑,完成盖板段左右边墙浇筑,目前正在进行陡槽段边墙浇筑。五是完成施工管理房、交通道路3.66km及新增项目(安置点挡土墙、施工管理房场地开挖等)。施工管理房于2014年8月底完成,交通道路完成量占总量5.00km的73.20%。六是完成13.116km渠道平台开挖,渠道衬砌12.116km,剩余1.00km,占工程总量的92.38%。七是完成施工平台开挖及平整11km,东、西干渠衬砌10.9km;目前剩余渠道衬砌100m,完成量占合同总量的99.09%,大水沟隧洞洞身开挖及支护260m,底板及边墙钢筋砼浇筑260m。
2.移民安置工作稳步推进。移民安置房工程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施工单位为屏边县建筑装璜安装工程公司,工程于2013年3月9日开工。云洞水库工程建设共涉及搬迁移民83户,需集中安置77户,建筑面积为11344.41㎡;货币安置6户,每户补助5万元。77户安置房的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现正进行安置房主体工程验收;安置区生活污水、雨水排水管道、化粪池已经施工完毕,安置房水电已安装完毕。安置区农户猪圈、公厕正在施工。计划至2015年底全面完成移民安置任务。
3.团坡水库二期防渗工程开工建设。团坡水库防渗处理方案于2014年3月5日通过了州级专家审查,2014年11月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89.04万元。委托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工作。2015年1月13日,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中标方为马龙县盛程源建筑有限公司。择优选定云南鼎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2015年2月11日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2015年2月26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开工建设,工程计划于12月底完成防渗处理任务,预计完成开挖土方12487.7m³,填筑土方33428.4m³,混凝土预制块7390.98m³,支砌石方731.3m³,复合土工膜62790.7㎡,土工布8051㎡。完成工程投资960余万元。
4.“滴水苗城”城市景观水利工程即将完工。为充分利用水资源,做大做强屏边县水文化,结合屏边县“美丽家园”和“一个园区、三大工程”建设,提高水利资源综合利用率。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原来河道治理工程的基础上新建6个小坝塘和砂沟河玉水寨段景观河道340米。工程由五座景观坝、一座拦砂坝、观景闸亭、景观桥等建设内容组成。工程勘察设计为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1号坝施工单位为红河州水利水电地质钻探队,2-5号坝及拦砂坝施工单位为石屏保秀建筑有限公司。目前,景观坝的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附属设施正在紧张地施工中。砂沟河玉水寨段景观河道已全部完成,开挖土石方5200 m³,C20钢筋混凝土1450 m³,毛石垫层混凝土2400 m³,预计完成投资780余万元。
5.“五小水利”重点县工程进展顺利。2014年重点县专项资金建设范围涉及湾塘乡的五家灌片及玉屏镇的卡口灌片。项目区设计灌溉面积1.82万亩,均为新增灌溉面积,其中五家灌片0.93万亩,卡口灌片0.89万亩。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于2015年1月初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15年1月15日正式开工。截至2015年10月15日,两标段共计完成投资2594万元,具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如下:第一标段(卡口灌片):共完成投资862余万元,其中:水池建设完工31座;改造完成渠道4.87公里;铺设完成80.47公里。第二标段(五家灌片):共完成投资1193余万元,其中:水池建设完工41座,铺设管道107.69公里。
2015年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的建设将解决项目区1.89万亩灌溉面积,均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其中新房子灌片0.33万亩,中寨灌片0.46万亩,白石头灌片0.56万亩,干田—狮子山灌片0.54万亩。于2015年8月10日正式开工。截至2015年12月30日,两标段共计完成投资2643.84万元,具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如下:本次项目新建进水压力池34座;新建蓄水池104座,其中50m³水池59座,100m³水池25座,200m³水池10座,300m³水池4座,400m³水池2座,500m³水池4座;安装管道共138.53km,包括引水管11.41km,水池连通管23.76km,灌溉干管19.56km,灌溉支管83.80km;设置灌桩共1742个。项目总投资2643.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州级财政配套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50万元、其余的143.84万元为受益群众集资、投工投劳折资等。
6.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高产稳产,加强以水利工程为重点的改造治理。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做好农田基本建设。实施农综开发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通过综合治理,立体改造,全面提高项目区的整体农业经济效益。2015年共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528件,其中农村人饮工程43件,小水池完成226件,小水窖13件,小型面上岁修水毁工程1246件。投入劳动工日162.7万个,完成土石方工程量165.87万立方,砼210.8立方,新修防渗渠道26公里,疏浚河道4.9公里,清淤渠道109公里,新增灌溉面积6000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88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平方公里,解决和改善8314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完成总投资79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487.51万元,地方配套4442.49万元。
(1)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我县玉屏、新华、新现、和平、白河、湾塘6个乡镇、43个村民小组,8314人,3302头大牲畜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总投资440.6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2.51万元,省州投资88.12万元 。
(2)完成县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基础配置)。结合县的实际情况,按现代水质分析室标准要求,配备实验室辅助设施,按规划标准要求配备仪器设备,全面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至少16项水质常规指标和4项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常规检测制度,逐步形成以县级水质检测中心为骨干,以集中式供水水厂自检为基础,以分散式供水工程巡检为补充的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体系。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总投资为132.99万元,其中,仪器设备购置经费97.64万元,申请中央及省级补助85万元,其余部分申请州级补助20万元、县级筹措27.99万元。
(3)完成屏边县“爱心水窖”13件。建设地点为新华乡菲租村民小组。项目总投资7.8万元,目前省级到位资金为0.4875万元,其余资金均未到位。
(4)完成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屏边县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20个,其中:其中:沟渠工程3条,长度3.3km;输水管道16件,管道长度49.98km;水池工程1座,容积0.02万m³。用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购买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所必要的仪器设备涉及屏边县7个乡镇水利站。总投资177.85万元,中央投资135万元,其余为群众投工投劳折资解决。
(5)完成屏边县五个基层体系报务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295.90万元(新现乡62.72万元、新华乡51.72万元、白云乡63.92万元、白河乡64.19万元、湾塘乡53.35万元。)
(6)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白鹤山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为马卫干渠、喜乐干渠改造,新建咪租干管,实施总长度29.93km,控制灌溉面积3.5万亩,其中新建管道长9.47km,改造渠道长为20.46km。配套人行桥15座,背水桥8座,取水闸2座,分水闸4座,渡槽2座,水位观测尺2把;配套管道冲砂阀4个,排气阀10个,检修阀3个,放水闸阀14个;观测设备有渠道流量监测站2个、管道自动流量监测站1个;新建管理房400㎡。项目总投资为1796.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450万元,州级财政配套200万元;省级水利部门配套100万元,受益乡镇、农村集体等筹集资金46.36万元。目前中央到位资金350万元。2015年计划实施咪租管道里程K0+000.0—K4+246.5段、喜乐干渠里程K0+000.0—K6+001.8段、马卫干渠里程K0+000.0—K2+160.9段等,计划投资577.50万元。
7.群策群力,认真抓好农村小水电工程建设。一是做好全县小水电站的安全管理、防洪度汛准备工作。二是群策群力,多渠道引进投资商对腊梯电站进行开发,在腊梯电站因业主缺乏资金而停工后,县水务局多次与项目业主进行磋商,并协助项目业主引进广东投资商重组屏边县贵平腊梯电站,目前公司重组各项手续已办理完成,现正开展复工工作。三是做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腊哈地电站的建设工作。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腊哈地电站初步设计报告已批复,招投标工作已结束,施工方已进驻工地,待业主的资金到位后即可开展征地建设工作。四是完成了3个电站的增效扩容项目报批工作。经过多方争取,我县今年又有大平潭、湾塘和九千岩等3座电站列入了2015年增效扩容项目,计划总扩容6600kw,总投资9484万元。
(三)加强防汛抗旱工作,认真做好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旱”的思想准备,积极应对各种突发灾害的发生,做到早准备、早落实,早到位,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积极完成项目投资。2015年,我县防汛抗旱在建项目3件,项目总投资1740.36万元,其中:2012年新现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1500.36万元,2013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69万元。2014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171万元。2015年完成投资479万元,工程累计完成总投资1280万元,其中:新现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215万元,2013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完成投65万元,2014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完成招投标工作,新现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预计12月30日完工并达到验收,2013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于6月30日完工,2014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于7月30日完工。
二是提高防灾减灾水平。防汛抗旱工程的有效实施,提高了防灾减灾水平,为预防干旱、洪涝提供了科学保障,有效防御了各种灾害的发生,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加强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配备防汛抗旱专职副指挥长,使防汛抗旱指挥能力和办事得到了提高。二是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按照防汛抗旱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防汛抗旱工作各项制度。三是完善各种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为了规范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我县积极组织修订完善水库、山洪灾害防御、城市应急供水等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五)水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明显加强
一是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及“三条”红线工作,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加大水资源节约保护,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一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相关水法律法规,呼吁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珍惜水爱护水,保护水资源。通过宣传教育有效地提高人民群众维护水法和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二是强化水源监测,开展取水可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加强取水许可审批力度;三是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坚持以服务为先导收管并重的原则,推进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化。2015年,县水务局水政科组织宣传车辆7辆次,悬挂相关布标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务局制作的《防洪抗旱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857余份,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水行政执法工作明显加强。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管理水资源的根本出发点,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的审批管理以及征收水资源费是管理水资源的重要举措之一。一是把征收水资源费落实到最基层,深入取用水户进行走访宣传,上门宣传解释,以取得这些取水大户的理解和支持。其次是寻找突破口,对局属取水用户进行重点宣传,取得他们的支持,使征费工作取得突破。按法定程序开展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采用下发《缴纳水资源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水资源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形式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另外采取电话联络宣传,与取水户经常性沟通,了解用户动态,促使取水户依法照章办事。2015年,屏边县完成2个水源地10次水质化验水样;发生水事纠纷5起,协商调解5起。
三是规范有序,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一是宣传以“水土保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二是抓好生态修复和小流域建设并举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通过生态修复、坡耕地改造、建设拦沙坝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三是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以及“两费的征收工作”。 2015年,组织评审通过了《屏边县屏八公路白河至新桥河段公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水塘石岗坡年开采5000立方米大理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屏边县新现乡吉咪蜂子窝建筑用石灰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屏边县新现乡吉咪椿树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屏边公路管理段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等5个行政审批项目。州水利局召开水土保持竣工验收会上,完成了对那么果河茅草田电站,大湾田电站,新田电站和百福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在做好水行政管理的同时,认真督促新现乡舍古冲小流域治理工作,抓好观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按照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屏边县玉屏镇观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内容和相关文件要求努力开展完成相关工作,现已完成治理面积2. 5 k㎡,完成蓄水池修建5口,完成经果林种植14.64 h㎡,作业便道1km已完工,完成封禁治理235.33 h㎡。
(六)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结合供水行业标准,通过开展建设学习组织活动,强化党内监督,转变作风把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熟悉自来水供给对县城发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化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树先锋形象,做行业楷模”的口号,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二优、五好”,安全供水为用户提供优质、洁净的生活饮用水,达到省委提出的“五好五带头”的总体目标。一是科学合理调度用水,最大限度保证了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二是加强净水处理,确保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2015年实现售水量108万立方米,比前年同期持平;其中:生活用水97.1万吨,生产用水.3.24万吨,其它用7.66万吨。供水量同期持平,我县基础设施建设不大,城市人民生话平水不高,生产企业扩大,现在是供水管网使用年限较长,还有部分管网受腐蚀严重,水损率高达20%,2014年的基础上升0.92%,供水销售收入248.4万元。累计缴纳各种税金14.9万元,供水用户共发展到户7300,比去年增加400户,与去年相比持平;出厂水质合格率99%,保证安全供水合格率为99%,水费回收率达97%。2015年供水工程完成投资1480万元,征收污水处理费64.8万元。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一)加强领导,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年来,县水务局切实加强领导,召开4次会议,研究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部署了工作任务。将十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水利各项工作中,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二)扎实有效的开展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活动。按照省、州、县委的部署,扎实开展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活动,坚持开门搞活动,开展好“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高、单位形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实践主题活动。继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优化服务。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对照检查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加强沟通,增强团结,做到为政清廉,筑牢防线,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做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办事,不搞个人说了算。班子成员团结干事,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越权、不移位、不推诿,工作形成合力,做到目标明确分头抓,难点问题一起抓,从而保证了班子的团结协作,廉洁从政,形成坚强的领导集体。
(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县水务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利发展全局,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首要目标,把人民群众能够喝上安全放心的水和重大水利工程作为首要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求真务实,廉洁奉公,搞好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年来,通过检查,在机关作风建设方面,被县纪委监察局作风建设督查检查组通报两起个别职工存在上班时间上网看电视剧、玩电脑游戏的情况,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问责处理。
(五)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网络评论和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和智力支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
(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查办案件是维护水利工作秩序、净化水利发展环境、促进水利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按照中央、省、州、县纪委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人事权违纪违法的案件,水利工程中招标投标、建设管理、监理、验收等环节发生的案件,水利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物资采购中发生的案件。通过检查,一年来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勘测设计队
3.屏边苗族自治县红旗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中:(水保2人、云洞水库8人、水勘队17人、红旗水库5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项 目 |
编制人数 |
年末实有人数 |
项 目 |
编制数 |
实有数 |
人员情况 |
77 |
69 |
机构情况 |
3 |
3 |
一、在职人员(人) |
77 |
44 |
一、单位机构数(个) |
3 |
3 |
(一)行政 |
17 |
12 |
(一)行政 |
1 |
1 |
(二)事业 |
60 |
32 |
(二)事业 |
2 |
2 |
二、离退休人员(人) |
21 |
车辆数合计(辆) |
3 |
3 |
|
三、遗属人员(人) |
4 |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决算总收入66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28.5万元,占总收入的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07.8万元,占总收入的9%。与上年对比增加121.36%。
2015年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析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本年度收入 |
占本年度总收入% |
上年度收入 |
比上年增减率% |
2080501行政单位退休 |
61.69 |
0.93 |
32.34 |
90.75 |
2080502事业单位退休 |
56.25 |
0.85 |
43.48 |
29.37 |
2080801死亡抚恤 |
5.1 |
0.08 |
3.99 |
27.82 |
2082399其他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与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0 |
0.3 |
||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 |
9.73 |
0.15 |
8.89 |
9.45 |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 |
9.51 |
0.14 |
9.48 |
0.32 |
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640.81 |
9.66 |
||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5 |
0.83 |
||
2130104事业运行 |
4.1 |
0.06 |
||
2130301行政运行 |
347.10 |
5.23 |
70.29 |
393.81 |
2130305款水利工程建设 |
1566.9 |
23.6 |
143.94 |
988.57 |
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 |
500 |
7.53 |
||
2130310水土保持 |
39.6 |
0.6 |
106.49 |
-62.81 |
2130312水质检测 |
70 |
1.05 |
||
2130314防汛费 |
95 |
1.43 |
735 |
-87.07 |
2130316小型农田水利 |
2242.24 |
33.79 |
1185 |
89.22 |
2130331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
188.82 |
2.85 |
362.64 |
-47.93 |
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 |
480.1 |
7.24 |
428.28 |
12.11 |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 |
211.07 |
3.18 |
181.9 |
16.04 |
2210201住房公积金 |
33.18 |
0.5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3万元,占总支出的6%;项目支出9531.7万元,占总支出的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1005.43%。
2015年支出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数 |
2014年支出决算数 |
与上年对比增减% |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10,110.00 |
578.30 |
9,531.70 |
914.58 |
474.32 |
440.26 |
增58 |
增947.43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屏边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总计5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5.6万元;用2015年上年结余支出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2015年调增工资基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上年结余资金支出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575.6 |
553.8 |
21.9 |
2.7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98 |
398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41.6 |
241.6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32.9 |
132.9 |
||
30103 |
奖金 |
4.3 |
4.3 |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19.2 |
19.2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6 |
20.6 |
2.7 |
|
30201 |
办公费 |
4.7 |
4.7 |
2.7 |
|
30202 |
印刷费 |
0.3 |
0.3 |
||
30206 |
电费 |
0.7 |
0.7 |
||
30207 |
邮电费 |
1.6 |
1.6 |
||
30211 |
差旅费 |
0.6 |
0.6 |
||
30216 |
培训费 |
0.3 |
0.3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2 |
2.2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5 |
1.5 |
||
30229 |
福利费 |
0.2 |
0.2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9 |
5.9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 |
2.5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5.8 |
154.5 |
1.3 |
|
30302 |
退休费 |
117.3 |
117.3 |
||
30304 |
抚恤金 |
4 |
4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1 |
1.1 |
||
30309 |
奖励金 |
0.2 |
0.2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33.2 |
33.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屏边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总计95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06.6万元;用2015年上年结余支出62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去年工程项目开工,今年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 目 |
支出数(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项目) |
合计 |
财政拨款支出数 |
上年结余资金支出 |
合计 |
9,531.7 |
8,926.6 |
605.1 |
|
2082399 |
屏财综[2015]73号屏边县阿季伍片区饮水管道改扩建项目 |
20.0 |
20.0 |
|
2130301 |
屏财预[2015]32号新现河治理 |
242.8 |
242.8 |
|
2130305 |
屏财预[2015]32号重点县 |
362.2 |
362.2 |
|
2130305 |
红财农[2015]158号腊梯电站 |
1,348.6 |
1,348.6 |
|
2130305 |
红财农[2014]289号水库维护费 |
50.0 |
50.0 |
|
2130305 |
红财建[2014]212号腊梯电站 |
175.0 |
175.0 |
|
2130305 |
红财建[2014]207号观音河治理 |
10.0 |
10.0 |
|
2130305 |
红财建[2014]209克田水库 |
151.1 |
151.1 |
|
2130306 |
屏财预[2014]319号新现河治理 |
20.4 |
20.4 |
|
2130308 |
屏财预[2015]28号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
500.0 |
500.0 |
|
2130310 |
红财农[2015]233号水保工作经费及取证设备 |
96.2 |
96.2 |
|
2130314 |
红财农[2015]130号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
514.7 |
514.7 |
|
2130315 |
红财农[2014]105号防汛费 |
40.0 |
40.0 |
|
2130316 |
红财农[2014]309号五小水利重点县 |
1,700.0 |
1,700.0 |
|
2130316 |
红财农[2015]12号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
3,427.2 |
3,427.2 |
|
2130331 |
红财农[2015]283号水质达标建设 |
541.5 |
541.5 |
|
2130335 |
红财农[2015]282号湾塘青平岩子头饮水 |
321.9 |
321.9 |
|
2130399 |
红财农[2015]94号新现乡新现村供排水管网 |
10.0 |
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退休及在职人员调增;去年工程项目开工,今年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工资和遗属生活补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3.农林水(类)支出93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不同科目的专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和进度工程款以及项目建管费用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2015年度 |
|||||||||
支出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日常公用经费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9,482.3 |
575.6 |
553.8 |
21.9 |
8,906.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3.4 |
123.4 |
122.6 |
0.8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8.3 |
118.3 |
117.5 |
0.8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2.0 |
62.0 |
61.3 |
0.7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56.3 |
56.3 |
56.2 |
0.1 |
||||
20808 |
抚恤 |
5.1 |
5.1 |
5.1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5.1 |
5.1 |
5.1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9.2 |
19.2 |
19.2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9.2 |
19.2 |
19.2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7 |
9.7 |
9.7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9.5 |
9.5 |
9.5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9,306.5 |
399.8 |
378.8 |
21.0 |
8,906.6 |
|||
21301 |
农业 |
4.1 |
4.1 |
4.1 |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4.1 |
4.1 |
4.1 |
|||||
21303 |
水利 |
9,302.4 |
395.7 |
374.7 |
21.0 |
8,906.6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104.3 |
104.3 |
98.6 |
5.7 |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1,734.7 |
1,734.7 |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20.4 |
20.4 |
||||||
2130308 |
水利前期工作 |
500.0 |
500.0 |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126.1 |
29.9 |
28.2 |
1.7 |
96.2 |
|||
2130314 |
防汛 |
514.7 |
514.7 |
||||||
2130315 |
抗旱 |
40.0 |
40.0 |
||||||
2130316 |
农田水利 |
5,127.2 |
5,127.2 |
||||||
2130331 |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
541.5 |
541.5 |
||||||
2130335 |
农村人畜饮水 |
321.9 |
321.9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271.5 |
261.5 |
247.9 |
13.6 |
1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3.2 |
33.2 |
33.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3.2 |
33.2 |
33.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3.2 |
33.2 |
33.2 |
|||||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水库和饮水项目已正常进行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运行维护费5.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水库运行建设管理、沟渠维护和饮水安全项目的前期工作的开展监管以及单位人员出差、开会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500人,接待费开支2.2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州和县的各种项目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付各乡镇水利工作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U0201708105710522789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