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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6-07977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9-0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招商局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屏边县招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对内对外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制定全县对内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国内投资企业认证、国外投资审批、招商引资中介人资格确认和实施奖励审查、申报等日常工作,并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的有关工作;帮助外来投资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内外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组织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类大中型招商引资展洽活动;负责收集、整理、包装和编印全县的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对屏边县招商项目的信息反馈等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的区域协作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与各经济发达地区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经济技术联合协作工作。

(5)、负责县内在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中,对外联络、洽谈等相关业务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屏边县2015年全年招商引资共有80个签约项目,比去年同期增长21.2%。其中新签约项目62个,比去年同期减少3.1%,协议资金46940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6.1%;结转项目18个,是去年的9倍,协议资金169188万元。全年新签约项目开工57个,按期开工率达91.9%,项目协议总投资63859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9.35%,累计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0371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19.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屏边县招商局,属于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招商局部门决算总收入27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75万元,占总收入的89.28%;其他收入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7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了94.9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上调了工资;随做经济的增长,招商活动频繁,相应的招商工作经费增加;县级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奖增加了45.3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6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1万元,占总支出的98.86%;项目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1.14%。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130.83万元,项目减少了23.34万元,主要原因:上调了工资;随做经济的增长,招商活动频繁,相应的招商工作经费增加了;增加了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招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0.83万元,主要原因上调了工资;增加了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3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6.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招商局正常运转,用于招商工作的经费支出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3.34万元,去年的招商工作经费3万元是在基本支出中列支的。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投资商洽谈项目时的接待费,看项目时人员的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招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8%。比上年对比增加91.13万元,主要原因上调了工资;增加了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1005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缴费。

2、2011301款行政运行支出19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2011308款招商引资支出3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3%。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2160201款行政运行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投资商洽谈项目时的接待费,看项目时人员的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

5、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支出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作支出。

6、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5.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6.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的款不同,去年大部分三公经费在其他应付款里支,今年其他应付款里不准支付三公经费,其次;今年来屏考察的投资商比去年增多,接待等费用相应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招商局没有因公出国(境)。和去年一样没有产生任何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招商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6万元。主要是公车的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9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招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75批次,3390人,接待费开支22.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17.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投资商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U0201708105709356718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