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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6-07975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9-0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粮食局2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粮食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情况。

2、负责对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编制粮食财务、统计报表;指导监督粮食质量标准,组织协调粮食购销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移民、特困缺粮地区、退耕还林(草)等的粮食供应工作;执行储备粮食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各种储备粮食档案,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的收购、轮换、销售,做好中央、省、州储备粮的代管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4、指导粮食企业的多种经营工作,负责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粮食行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负责粮食企业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人员分流的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并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收集粮食信息,开展粮改政策的调研工作,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5、开展粮食重大问题的调研,研究分析全县粮食的形势对本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影响,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数据、咨询服务。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职工11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附表8)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局决算总收入17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收入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 42.78万元,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开支的支出;“208类08款01项”39.37万元,主要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的支出;“210类05款01项”5.05万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221类02款01项”8.7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222类01款01项”81.77万元,主要反映粮油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局决算总支出17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 42.78万元,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开支的支出;“208类08款01项”39.37万元,主要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的支出;“210类05款01项”5.05万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221类02款01项”8.7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222类01款01项”81.77万元,主要反映粮油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局决算总收入177.68万元,总支出17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本年所有财政拨款全额支付完成,无结转结余。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33批次,共计1096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未涉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决算收入及决算支出:决算收入表明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构成和资金积累水平,决算支出体现了国家各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的规模和速度。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U0201708105709085186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