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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6-07974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9-0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公安局2015年决算信息公开

 

 

2015年公安局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2.机构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独立机构数1个。

3.人员情况: 2015年实有人数187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人,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招考录用1名新民警;外单位调入1名民警,退休人员减少1人,增加率为0.54%(其中:在职人员164人,退休人员23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5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训为战用夯基础,警务实战化建设开启新局面。一是建章立制、制定方案,着力警务机制实战化。2015年是全面提升警务实战制胜力的开局之年,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屏边县公安局提升警务实战制胜力2015——2017年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指挥处置、勤务运行和实战保障体系,警务实战建设全面开启。二是明确权限、可视指挥,着力警务指挥实战化。明确指挥权限:确立指挥中心是本县公安局的最高指挥调度机构,行使最高指挥权,实行值班局领导24小时坐镇指挥中心和指挥长、部门领导跟班制;明确巡特警大队在应急响应中,行使现场指挥调度权;确定现场指挥部行使最终决策权,指挥长拥有最高决策权。特别是“7.29”、“9.03”敏感期间,县委书记苏畅、政法委书记李永增、副县长、公安局长许春平等相关领导亲自坐镇指挥中心参与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指挥调度,实现了权威、高效、扁平化的指挥机制;实现可视化指挥:制作了我县辖区内所有通道的指挥平面图,接警过程中,迅速将覆盖该区域的高清摄像头调准至案发地,最大化可视案件发展的每一个细节并抓拍,并可视每一个作战单元的具体位置,实现指挥中心直接指挥各部门、各警种和各机动单元,达到“点对点”的扁平化指挥;三是积极投入、新增完善,着力警务保障实战化。结合实战任务需求,购买防暴处突车1辆,反恐应急通信设备一批,新增350 兆无线通讯集群系统40台,作战训练服158件套,投资8万于元更新完善指挥中心大厅视频点名系统,为一线民警配强实用管用的武器警械和装备,最大限度将新购和更新的装备优先向一线实战部门和基层派出所倾斜并做好基层装备保障。制定的《屏边县公安局一二、三四级应急相应处置预案》中,设置了6个常备单元(指挥单元、交通保障单元、综合保障单元、案侦单元、处置突击单元、查缉单元)和共60人的2个机动单元,对各个单元人员构成和职责任务作了明确规定和细化,规范了响应、调度、集合、处置等工作流程。四是封闭集训、演练拉动,着力警务训练实战化。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实战化训练推动年警务实战训练大纲及考核标准》,我县公安机关制定下发了《屏边县公安局实战化训练方案》,6月份,将全局民警分三批进行每批为期15天的脱岗全封闭集中训练。结合当前的暴恐形势,联合铁路、学校、银行等相关单位开展紧急拉动11次,模拟警情实战演练4次,全面提高了民警出警处置的技能和危险加一的意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全力以赴保稳定,安保维稳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依托情报信息平台,统筹运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共搜集各类情报信息2000余条,州局采用340余条,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了决策依据;二是抓好公安信访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94次,网上办理信访案件2件,未发生非正常进京上访事件。圆满完成了来自云南、四川、广东、广西、浙江、江苏、江西、贵州、重庆、陕西、北京等10余个省市区4900余名参战老兵及烈士家属到屏边烈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的动态关注稳控,完成“元旦”、“春节”、 “两会”、“南博会”、“月月喜相逢屏边歌舞晚会”、“ 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11.08省委调研组赴屏调研”安保任务30余次,确保了全县的安全稳定。

(三)主动进攻抓打击,严打整治稳步推进。一是实现命案全破。局领导严格执行“一长四必”制,刑侦部门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以侦破命案为抓手,实现命案全破,破案率达到100%,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二是破获了一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针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县局制定了专门方案,围绕重点区域、部位、人员,频出重拳、重点打击。一年来,全县共立侵财类案件357起,同比上升86起,占全县刑事案件立案总数的98.35%,破案150起,同比上升67起,破案率为42.02%。三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29起,立案4起,破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取保候审5人。查缴非法票据700份,假币17420元;查处非法运输卷烟90余件,价值38万余元;抓好“无毒县”巩固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认真组织开展“禁毒百日攻坚会战”、“防暴恐犯罪和打击毒品犯罪联合武装查缉工作”和“吸毒人员清理排查”、“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未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

(四)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更稳固。一是创新巡防模式,密织社会面防控网。以“网格化”巡逻为基本模式,对巡防力量科学设置。按照“点、线、面贯通,条、块、域结合”布局,在全县设立治安岗亭2个、治安卡点2个、公路公安检查站1个,组织巡特警、交警、玉屏派出所民警等专业力量和辅警及群防群治力量,采取专群结合、军警结合、警便结合、动静结合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时段24小时巡逻,每天投入到街面巡逻的警力(含交警、武警和辅警)30人。全年,共投入巡逻警力9000余人次,出动警车1300余辆次,工作中直接发现并处置各类警情221起,处置群体性事件(含聚众斗殴)6起,各项安全保卫工作30余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名,收缴仿制管制刀具10件,刮刮奖票4200余张,现场调解纠纷45起,盘查可疑人员638人,盘查各类车辆327辆,救助各类人员33名,协助处理交通事故3起,协助处警50余次;强化白河卡点的武装查缉,实行局党委班子成员每月到卡点进行督导蹲守制度,2015年春节期间,局党委班子率先垂范,带领各科所队长分三组到白河卡点开展查缉工作。一年来,白河卡点共查获涉嫌抢劫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作案摩托车4辆,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2人,查获被盗三轮摩托车5辆;查获管制刀具40余把,查获越南籍三非人员19人;查获走私大米250余吨,走私玉米90余吨;协助查获肇事车辆3辆,协助处理交通事故5起。二是依托社村警务,密织城乡社区防控网。夯实基层治保组织基础,在全县7个乡镇设置了22个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32名,实行社区民警专职化,社区民警主动联系村、居委会干部和村小组长,指导群防群治建设工作,物建治安信息员21名,提供案件线索16条,协助破获案件8件;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重点人员数据信息采集更新管理,以派出所为主,建立“区域——社村——住户——人员”一体化、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刑释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管理质量。2015年,全县共清理登记出租房屋1567间,登记流动人口2740人,办理居住证2566份;三是严格业务指导,密织单位内部和行业场所防控网。加强涉危、涉爆单位安全监管,先后12次对辖区涉危、涉爆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隐患18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15份. 对于问题严重的永宏矿业,停业整顿1个月。督促全县9个加油站建立了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完成了9家物流寄递业信息采集和登记备案工作,并针对包裹实名制寄递开展检查30余次;加强金融网点、中小学校、幼儿园和重点部位治安检查整治,对辖区44家重点单位开展安全检查6次,发现治安隐患42处,当场整改16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书18份;对全县63所小学、9所中学、9所幼儿园逐一建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5次,开展法制进校宣传活动36次,主动联系教育、工商等职能部门,清理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室、书摊、中小旅店24家,有效维护了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加强特种行业管理整顿,组织召开城区旅馆业管理工作会议3次,向业主发放民警提示牌37块,签订《屏边县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37份。督促、指导新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12套,视频监控6套;检查全县各废旧金属收购点8次,发现问题21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书9份;互联网印章审批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审核群众提交材料135份,刻制印章135枚。加强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累计收缴火药枪83支,气钉枪127支,射钉弹330发,51式子弹51发、钢珠弹600发、步枪子弹8发、军用雷管27枚,手榴弹3枚,管制刀具44把、炸药0.7克、黑火药1160克,三无烟花爆竹205000余头;开展“桑拿洗浴按摩场所”治安专项整治,检查辖区洗头按摩店、洗脚按摩场所4次,14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8份,盘查人员7人。四是强化联动合作,织密区域警务协作网。按照“资源共享、服务实战、协作共赢”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对外联络”的区域警务协作模式,加强协调配合,目前我县已与河口县、文山州马关县建立了周边联防机制,召开区域联防会议3次,就联合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提高了区域结合部的治安防控能力。五是坚持试点先行,密织视频监控防控网。不断深化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建设,在2014年建设完成84路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的基础上,平安城市监控系统二期建设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该项目建设地点覆盖全县6个乡镇,共计建设监控点位135个,传输光缆50公里,预计2015年12月底建成使用。其次,在指挥中心组建成立了视频巡逻中队,每天确保一名值班民警、一名协勤人员对全县84路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和2个卡口系统开展视频巡逻,建立了视频巡逻发现线索,辅助侦查破案奖励机制,全年,通过视频巡逻发现案件线索,辅助侦查破案8起。六是强化动态监管,密织虚拟社会防控网。全县公安机关积极推进宾馆、酒店等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完成联网单位日志保存工作安装64家,巡查上报互联网情报信息和舆情信息215条,各类互联网有害信息163条;发表舆情引导帖子7900余条;上报涉疆涉恐及维稳类网侦信息48期;配合其它警种破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列控网上重点人员8人。同时加强对网吧、宾馆、酒店等上网场所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网吧安全大检查,查处违反实名登记制度的网吧3家,查处违规经营网吧7家。

(五)倾注亲情抓服务,公安机关树立新形象。严格按照《屏边县公安机关提升服务群众亲和力2015-2017年实施意见》,按统一标准建设户籍业务窗口、出入境窗口和车管所窗口柜台、制度牌、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业务办理流程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制作成图并上墙,窗口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切实解决服务群众“零公里”问题。一是抓户籍业务办理。更新常住人口信息7240条,登记流动人口2740人,办理居住证2566人;办理二代证8591份,通过绿色通道办证2526人,办理户口迁出1531人,迁入895人,删除重复人口数据2702条,(含无照片人员被省公安厅批量删除的2357条),办理漏统落户业务1089份,办理新生儿落户2873人,核实注销死亡848人。农转城:129人;二是抓出入境业务办理。共受理、审核公民因私出国普通护照659人;往来港澳通行证(签证)270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25人,查处遣送越南籍“三非”人员21人;三是创新留守儿童管理模式。按照“形成方案,全面排查,建立档案,分类管理”的原则,摸索出了一套以健全机制为切入点、以分类建档为基本点、以安全教育为核心点、以帮教管理为中心点的留守儿童帮教管理模式,排查全县76个村委会,登记留守儿童1936名,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80余场次,开展面对面交心谈心600余次,追踪帮助改造“问题留守儿童”23名,出资50000元资助留守儿童学生,45名民警结对帮扶62名无助儿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创新机制强管理,安全监管实现新突破。一是持续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3204起,警告处罚219人次,教育5314人次;二是持续加大消防管理力度。先后(联合)检查各类单位和场所1416家,发现火灾隐患2054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56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55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4起,“三停”单位场所4家,罚款22.84万元,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被政府挂牌督办,并彻底整改销案,有效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三是持续加大监管场所管理力度。我所新收押各类犯罪嫌疑人87名,其中刑事拘留84名,直接逮捕3名,累计关押410人(上年遗留43名);处理出所70人。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看守所监区门哨武警上勤工作确保监管安全》及省厅、武警总队《关于全省看守所AB门建设及监门哨上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目前,看守所AB门升级改造顺利完成,监门武警已经上哨执勤。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支出结构:全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9,130,698.70元。其中有2040213款1,000,000.00元为经建拨款放在其他收入。

其中:(1)、2040201款拨入经费15,029,644.60元,占总收入的51.59﹪;

(2)、2040202款拨入经费2,9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16﹪;

(3)、2040204款拨入经费1,6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5.8﹪;

(4)、2040205款拨入经费2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2﹪;

(5)、2040206款拨入经费5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2﹪;

(6)、2040207款拨入经费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4﹪;

(7)、20402011款拨入经费328,700.00元,占总收入的1.13﹪;

(8)、2040213款拨入经费1,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43﹪;

(9)、2040214款拨入经费6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06﹪;

(10)、2040217款拨入经费282,200.00元,占总收入的0.97﹪;

(11)、2040299款拨入经费2,519,200.00元,占总收入的8.65﹪;

(12)、2080501款拨入经费1,677,327.60元,占总收入的5.76﹪;

(13)、2080801款拨入经费191,508.00元,占总收入的0.66﹪;

(14)、2100501款拨入经费865,878.50元,占总收入的2.98﹪;

(15)、2210201款拨入经费1,176,240.00元,占总收入的4.04%;

全年总支出30,650,111.18元

其中:(1)、2040201款支出经费15,749,735.63元,占总支出的51.39﹪;

(2)、 2040202款支出经费3,0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9.82﹪;

(3)、2040204款支出经费1,690,000.00元,占总支出的5.51﹪;

(4)、2040205款支出经费2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69﹪;

(5)、2040206款支出经费5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63﹪;

(6)、2040207款支出经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33﹪;

(7)、2040211款支出经费546,670.77元,占总支出的1.78﹪;

(8)、2040213款支出经费1,0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26﹪;

(9)、2040214款支出经费6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96﹪;

(10)、2040217款支出经费282,200.00元,占总支出的0.92﹪;

(11)、 2040299款支出经费3,050,550.68元,占总支出的9.95﹪;

(12)、2080501款支出经费1,677,327.60元,占总支出的5.47﹪;

(13)、2080801款支出经费191,508.00元,占总支出的0.62﹪;

(14)、2100501款支出经费865,878.50元,占总支出的2.83﹪;

(15)、2210201款支出经费1,176,240.00元,占总支出的3.84%;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2015年全年收入29,130,698.70元,2014年全年收入22,504,545.85元,比上年增加29.44%。

其中:(1)、2040201款2015年拨入经费15,029,644.60元,2014年拨入经费13,111,112.00元,比上年增加14.63%,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反恐工作经费增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2)、2040202款2015年拨入经费2,960,000.00元,2014年拨入经费50,000.00元,比上年增加5820%,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拨入政法设施建设资金比上年增加。

(3)、2040204款2015年拨入经费1,690,000.00元,2014年拨入经费1,700,000.00元,比上年减少0.59%,减少的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资金拨到此款比去年少。

(4)、2040205款2015年拨入经费210,000.00元,2014年拨入经费2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5)、2040206款2015年拨入经费600,000.00元,2014年拨入经费3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100%,增加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

(6)、2040207款2015年拨入经费100,000.00元,2014年拨入经费1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7)、2040211款2015年拨入经费328,700.00元,2014年拨入经费603,700.00元,比上年减少45.55%,减少的原因是今年上级补助的禁毒办案专项经费和装备经费比上年有所减少。

(8)、2040213款2015年拨入经费1,000,000.00元,2014年拨入经费1,0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9)、2040214款2015年拨入经费600,000.00元,2014年拨入经费2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00%,增加原因是其中拨入公安民警反暴恐执勤补助经费,其中有200000.00元为武警中队预算拨款。

(10)、2040217款2015年拨入经费282,200.00元,2014年拨入经费282,200.00元,与上年持平。

(11)、2040299款2015年拨入经费2,519,200.00元,2014年拨入经费2,538,900.00元,比上年减少0.78%,减少的原因是2015年转移支付资金的装备业务经费比上年有所减少。

(12)、2080501款2015年拨入经费1,677,327.60元,2014年拨入经费1,281,139.15元, 比上年增加30.92%,增加的原因是今年退休人员增加。

(13)、2080801款2015年拨入经费191,508.00元,2014年拨入经费52,248.00元,比上年增加266.54%,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发生死亡民警抚恤金。

(14)、2100501款2015年拨入经费865,878.50元,2014年拨入经费721,794.70元,比上年增加19.96%,增加的原因是医疗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人员比上年增加。

(15)、2210201款2015年拨入经费1176240.00元,2014年拨入0.00元,增加原因是公积金支出款项调整。

2015年全年支出30,650,111.18元,2014年全年支出21,801,936.62元 ,比上年增加40.58%。

其中:(1)、2040201款2015年支出经费15,749,735.63元,2014年支出经费12,124,638.03元,比上年增加29.90%。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2040202款2015年支出3,010,000.00元,2014年年支出经费0.00元。

(3)、2040204款2015年支出经费1,690,000.00元,2014年支出经费1,700,000.00元,比上年减少0.59%,减少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比上年减少,治安管理工作经费减少。

(4)、2040205款2015年支出经费210,000.00元,2014年支出经费2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5)、2040206款2015年支出经费500,000.00元2014年支出经费3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66.67%,增加的原因是今年的办案费支出增加。

(6)、2040207款2015年支出经费100,000.00元,2014年支出经费1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7)、2040211款2015年支出经费546,670.77元,2014年支出经费550,195.13元,比上年减少0.64%.

(8)、2040213款2015年支出经费1,000,000.00元,2014年支出经费1,0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9)、2040214款2015年支出经费600,000.00元, 2014年支出经费200,000.00。比上年增加200%。

(10)、2040217款2015年支出经费282,200元, 2014年支出经费282,200.0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11)、2040299款2015年支出经费3,050,550.68元,2014年支出经费2,926,269.61元,比上年增加4.25%.

(12)、2080501款2015年支出经费1,677,327.60元, 2014年支出经费1,281,139.15元,比上年增加30.92%,增加的原因是今年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

(13)、2080801款2015年支出经费191,508.00元,2014年支出经费52,248.00元,比上年增加266.54%,增加的原因是支付死亡民警抚恤金。

(14)、2100501款2015年支出经费8651,878.50元,2014年支出经费721,794.70元,比上年增加19.96%,增加的原因是医疗缴费基数比往年提高,人员比上年增加。

(15)、2210201款2015年支出经费1176240.00元,2014年支出0.00元。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收入支出与预算一致。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收入支出结构:全年总收入29,130,698.70元

其中:(1)、2040201款拨入经费15,029,644.60元,占总收入的51.59﹪;

(2)、2040202款拨入经费2,9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16﹪;

(3)、2040204款拨入经费1,6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5.80﹪;

(4)、2040205款拨入经费2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2﹪;

(5)、2040206款拨入经费5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2﹪;

(6)、2040207款拨入经费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4﹪;

(7)、2040211款拨入经费328,700.00元,占总收入的1.13﹪;

(8)、2040213款拨入经费1,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43﹪;

(9)、2040214款拨入经费6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06﹪;

(10)、2040217款拨入经费282,200.00元,占总收入的0.10﹪;

(11)、2040299款拨入经费2,519,200.00元,占总收入的8.65﹪;

(12)、2080501款拨入经费1,677,327.60元,占总收入的5.76﹪;

(13)、2080801款拨入经费191,508.00元,占总收入的0.66﹪;

(14)、2100501款拨入经费865,878.50元,占总收入的2.97﹪;

(15)、2210201款拨入经费1,176,240.00元,占总收入的4.04%

全年总支出30,650,111.18元

其中:(1)、2040201款支出经费15,749,735.63元,占总支出的51.39﹪;

(2)、 2040202款支出经费3,0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9.82﹪;

(3)、2040204款支出经费1,690,000.00元,占总支出的5.51﹪;

(4)、2040205款支出经费2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69﹪;

(5)、2040206款支出经费5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63﹪;

(6)、2040207款支出经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33﹪;

(7)、2040211款支出经费546,670.77元,占总支出的1.78﹪;

(8)、2040213款支出经费1,0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26﹪;

(9)、2040214款支出经费6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96﹪;

(10)、2040217款支出经费282,200.00元,占总支出的0.92﹪;

(11)、 2040299款支出经费3,050,550.68元,占总支出的9.95﹪;

(12)、2080501款支出经费1,677,327.60元,占总支出的5.47﹪;

(13)、2080801款支出经费191,508.00元,占总支出的0.62﹪;

(14)、2100501款支出经费865,878.50元,占总支出的2.83﹪;

(15)、2210201款支出经费1,176,240.00元,占支出的3.84%。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776,834.37元。占总支出的5.80%,比上年减少6.84%。减少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121,868.0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8,833.89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2.10%;公务用车购置费196,132.48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1.04%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年末结余399,016.36元。

其中:2040201(行政运行)基本结余266,382.94元,结余原因是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及公安辅警人员12月工资在2016年1月发放,因此有结余。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专项结余132,633.42元,结余原因弱电工程未完工清算,所以有结余。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财决附1表中本年固定资产增加2,119,306.00元,主要是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购买刑事技术专用设备、计算机、摄像机、打印机、移动式密集型物证架、交换机、专用取证设备、办公家具防暴运兵车等;本年固定资产减少36,800.00元,原因是减少云G1197警车资产,根据屏财发(2015)51号批复。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5年末资产负债情况:资产合计40,949,364.18元。

其中:流动资产2754255.92元,占总资产的6.73%;固定资产38,195,108.26元, 占总资产的93.27%。

2015年末资产负债情况:负债合计1,167,253.94元。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2014年本单位资产负债率为2.85%.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二)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三)对部门(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参考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见软件查询模板)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后)。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规则规定对有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附件【U0201708105708954022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