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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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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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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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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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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屏边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构,加挂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牌子,职能主要包括:
1.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2.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4.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6.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7.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工作。
8.承办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本单位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质监工作有为有位,为我县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环境。1、持续保持了我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为零的良好局面;2、屏边荔枝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技术审查会;3、屏边县妃子笑荔枝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顺利通过云南省农业标准化验收专家验收;4、顺利完成产品质量抽查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决算单位为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单位)决算总收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万元,占总收入的8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万元,占总收入的14.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9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7 万元,占总支出的83%;项目支出16.80 万元,占总支出的17%。
与上年85.2万元对比增加13.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挂钩点扶贫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县质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57万元。与上年52.27万元对比,增加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挂钩点扶贫等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5.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县质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与上年23.73万元对比,减少6.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质监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与上年85.2万元对比,增加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挂钩点的扶贫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标准化管理等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相关费用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相关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县质监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6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质监业务项目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县质监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52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质监执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县质监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192人,接待费开支4.66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2.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指导、县级业务交流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质监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7万元,与上年61.47万元对比,增加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扶贫费用支出以及自治州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U0201708105707834609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