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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07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维护职工利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以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作为重点。接受上级检查、指导、监督,制定和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承办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本年度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教育事业呈现稳步发展态势。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强化教育教学研究和常规管理,深入实施改革,执行教育行政的各种准则、理论、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榜样、树模范,争一流,继续深入师德培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全体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和高度热情,发扬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上下一致,团结协作,以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教学研究,不断解决教学中的新问题,全面提高教学质量。2023年度新现中心校参加“2023年云南省青少年校园乒乓球联赛总决赛暨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选拔赛”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女子团体第三名、男子团体第二名、混合双打(乙组)第一名、混合双打(甲组)第一名、小学乙组男子团体第二名、小学甲组女子团体第三名、男子双打(乙组)第三名、女子双打(甲组)第三名;参加中国体育彩票“奔跑吧.少年”2023年红河州青少年(学生)U系列乒乓球锦标赛获男女混合双打第一名、女子甲组单打第一名、女子甲组单打第二名、女子甲组团体第一名、男子乙组团体第二名、女子乙组团体第三名、男子甲组团体第三名;2023年6月参加县教体局举办“奔跑吧,少年”体育艺术节,获小学组田径类女子铅球冠军,男子50米冠军,小学组男女U12亚军、U10亚军,获优秀组织奖第二名;2023年年度考核为第二名,2023年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为第二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办公室、教导室、总务室、财务室、党建室、少队室、门卫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9人(离休0人,退休69人)。

年末其他人员3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766人。年末遗属18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车辆超编的原因,事业单位车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2910.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0.0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78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2.13万元,增长2.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75万元,增长2.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62万元,下降87.87%。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发放事业人员绩效奖、调整艰边补贴等;其他收入减少原因分析:本年无其他收入。

1.2023年收入占比图

2.本年度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291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5.45万元,占总支出的83.31%;项目支出485.96万元,占总支出的16.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8.44万元,下降3.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87万元,增长4.47%;项目支出增减少212.31万元,下降30.4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减少分析:助学金营养餐2023年12月未支付。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政府购买人员工资上年度纳入项目支出核算,本年度纳入基本支出科目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5.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5.9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新现中心学校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153.18万元,用于学校办公用品购置、水电费开支、维修维护费开支、办公设备添置、开展各种活动支出,未完成任务;新现中心学校城乡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24.33万元,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已完成任务。新现中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49.57万元,用于购买食材为学生提供营养,未完成任务;新现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补助资金3.77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家庭负担,已完成任务;新现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工作经费5.86万元,用于劳务费支出,未完成任务;新现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资金19.79万元,用于幼儿园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校园维修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经费等支出,未完成任务;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奖补资金22.62万元,于开展学生课后服务老师的劳务报酬及添置教学用具,未完成任务;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及委员工作补贴和工作经费0.34万元,资金用于学校办公用品的购置、党建材料所需购置、党建开展活动、退休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补贴等专款专用以保证学校的党支部党建工作,已完成任务;乡村学校少年宫中央彩票公益专项经费资金1.5万元,用于购买学校少年宫活动器材,已完成任务;第一批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补助经费5万元,用于新现小学乒乓球室修缮改造,已完成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相比增加76.67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发放人员绩效,调整艰苦地区津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33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工伤保险、学生助学金等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万元,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7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9万元,下降8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3万元,下降7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次数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所以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控辍保学,学生劝返工作,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村小校点之间工作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047.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93万元,固定资产839.4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6.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3.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3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3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

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中央、省、州和县市各级财政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活动的生活费补助。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资金:中央财政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而安排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10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中心学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