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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06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

2.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屏边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稿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5.研究县属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6.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

7.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县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8.组织协调县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9.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乡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县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和印章。

10.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1.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2.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收集、整理、编发政府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1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4.贯彻执行中央、省、州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外事办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的外事工作。

15.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16.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县市领导的重要外宾的接待,处理县政府办公室管辖范围内的房屋、水、电等后勤事务。

17.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讲政治、强学习,在政治建设中展现新作为。(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2)狠抓主体责任落实。

2.顾大局、强服务,在参谋辅政中展现新作为。(1)提升办文办会能力;(2)发挥参谋助手作用;(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4)稳步推进政务公开;(5)强化跟踪督办问效;(6)筑牢信访维稳防线;(7)着力提升信息水平(8)严格落实值班值守;(9)精细做好后勤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一科(文稿科)、秘书二科、综合科(公文资料审核科、总值班室)、督查科(议案科)、行政科(财务室、保卫科)、信息科、政务公开科、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科、外事科、信访科(含县长信箱办公室)、政策研究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屏边县网管中心;

2.屏边县信访信息技术中心;

3.屏边县地震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由于屏边县网管中心屏边县信访信息技术中心、屏边县地震局没有独立核算,并入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核算,导致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105.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74万元,占总收入的99.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32万元,增长3.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49万元,增长3.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83万元,增长137.96%。2023年总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本年中信集团拨入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58万元,占总支出的82.71%;项目支出190.14万元,占总支出的17.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25万元,增长2.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20万元,增长2.16%;项目支出增加6.05万元,增长3.2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信访工作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9.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1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政府办工作经费91.16万元,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政府办信息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工作正常开展;政府督查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度综合考核排名优秀等次工作经费19.25万元,用于屏边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办公支出;外事办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保障外事办工作正常运转;法律顾问聘请经费30万元,用于支付我县签约的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2022年中信帮扶工作经费0.29万元,用于保障中信挂职干部公务出行及办公运转;信访局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保障屏边县信访局机构正常运转;2023年第一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6万元,用于信访局特殊疑难信访案件救助;网管中心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保障网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2023年第一批地方外事省对下专项经费9.94万元,用于屏边县与越南沙巴市国际友好城市苗族手工刺绣文化领域的交流学习活动;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1.2万元,用于春节走访慰问活动;2023年重大节日慰问经费1.2万元,用于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地震局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保障屏边县地震局机构正常运转;2023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万元,用于保障地震监测仪器正常运行及监测台网(站)运行各项开支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相比增加34.49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信访局正常运转日常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遗属人员补助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地震机构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日常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36万元,决算为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1万元,决算为8.1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3.34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36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1万元,决算为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规范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4万元,增长3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4万元,增长35.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开放,增加外事接待2批次3.34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5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38人)。主要用于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部门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住宿所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59万元,比上年减少3.39万元,下降4.52%,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机关运行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及“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198.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1万元,固定资产184.5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13.3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原因是处置的资产第三方还未回收,故资产处置收入为0万元;无偿划拨资产2项,账面原值1.0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