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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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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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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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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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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 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6〕29号)的有关要求,屏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对屏边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上报的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屏边县(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屏边县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791万元,年初预算数124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16万元,完成0;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年初预算数53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5.4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03批,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7649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6万元,年初预算数7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3.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1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97辆。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791万元比2022年下降6.3%,减支5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与国际有公务往来。
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2022年减少15万元,下降10%。下降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厉行节约,导致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6万元,比2022年减少38万元,下降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0万元,比2022年增加69万元,增长97.2%,增长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磨损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依据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规定进行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万元,比2022年减少107万元,下降5.5%。下降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
屏边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上年决算数 | 本年决算数 | 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长额 | 增长幅度 | |||
合计 | 844.00 | 791.00 | -53.00 | -6.3%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150.00 | 135.00 | -15.00 | -1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94.00 | 656.00 | -38.00 | -5.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71.00 | 140.00 | 69.00 | 97.2%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623.00 | 516.00 | -107.00 | -17.2% |
二、“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反映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