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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18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 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6〕29号)的有关要求,屏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对屏边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上报的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屏边县(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屏边县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791万元,年初预算数124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16万元,完成0;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年初预算数53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5.4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03批,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7649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6万元,年初预算数7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3.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1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97辆。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791万元比2022年下降6.3%,减支5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与国际有公务往来。

  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2022年减少15万元,下降10%。下降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厉行节约,导致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6万元,比2022年减少38万元,下降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0万元,比2022年增加69万元,增长97.2%,增长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磨损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依据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规定进行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万元,比2022年减少107万元,下降5.5%。下降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

  屏边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年决算数

  本年决算数

  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长额

  增长幅度




  合计

  844.00

  791.00

  -53.00

  -6.3%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150.00

  135.00

  -15.00

  -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94.00

  656.00

  -38.00

  -5.5%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71.00

  140.00

  69.00

  97.2%

        (2)公务用车运行费

  623.00

  516.00

  -107.00

  -17.2%

  二、“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反映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