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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79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草案。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3.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4.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5.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7.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8.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10.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学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2.负责全县学校工作方针、政策的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对各级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

13.领导县属学校党的工作,制定县属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县属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14.负责全县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县委管理干部的考核配备工作。

15.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坚持党建引领为核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2.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引领,促进教育和谐稳定;

3.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动力,不断加强规范管理;

4.以改善办学条件为重点,稳步推进硬件建设;

5.以优质均衡发展为宗旨,不断完善教育体系;

6.以坚持立德树人为核心,培养全面发展时代新人;

7.以教育惠民政策为基础,做好教育经费保障;

8.以坚持教育督导为契机,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9.以保障居民健康为目标,体卫工作不断加强;

10.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不断提升防范水平;

11.语言文字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3.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4.政策法规科;

5.人事科;

6.监察审计科;

7.安全管理办公室;

8.计划财务科;

9.基础教育科;

10.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

11.德育科;

12.体育科;

13.场馆管理科(少体校);

14.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22个,分别是:

1.屏边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屏边县第一中学;

3.屏边县民族小学;

4.屏边县幼儿园;

5.屏边县教师进修学校;

6.屏边县职业高级中学;

7.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

8.屏边县新现中心学校;

9.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

10.屏边县和平中心学校;

11.屏边县白云中心学校;

12.屏边县湾塘中心学校;

13.屏边县白河中心学校;

14.屏边县第二中学;

15.屏边县第三中学;

16.屏边县第四中学;

17.屏边县第五中学;

18.屏边县第六中学;

19.屏边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20.屏边县教研室;

21.屏边县学生资助中心;

22.屏边县电教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1个。分别是:

1.屏边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屏边县第一中学;

3.屏边县民族小学;

4.屏边县幼儿园;

5.屏边县教师进修学校;

6.屏边县职业高级中学;

7.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

8.屏边县新现中心学校;

9.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

10.屏边县和平中心学校;

11.屏边县白云中心学校;

12.屏边县湾塘中心学校;

13.屏边县白河中心学校;

14.屏边县第二中学;

15.屏边县第三中学;

16.屏边县第四中学;

17.屏边县第五中学;

18.屏边县第六中学;

19.屏边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20.屏边县教研室;

21.屏边县学生资助中心;

22.屏边县电教室。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9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27人(离休0人,退休727人)。

年末其他人员23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3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9269人。年末遗属15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所有车辆属于各学校,事业单位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959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86.50万元,占总收入的96.4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3.22万元(含教育收费33.22万元),占总收入的0.0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77.51万元,占总收入的3.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47.99万元,下降1.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9.57万元,下降2.3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0.78万元,下降2.3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82.37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是2023年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雨露计划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金等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3年中信集团拨入玉屏小学建设款、黄磷厂拨入贫困学生助学款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988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00.68万元,占总支出的69.70%;项目支出12086.65万元,占总支出的30.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95.26万元,下降2.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0.81万元,增长3.43%;项目支出减少1816.07万元,下降13.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雨露计划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金等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3年中信集团拨入玉屏小学建设款、黄磷厂拨入贫困学生助学款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00.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376.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86.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03.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校舍改造资金支出445.11万元,项目已完成;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支出211.6万元,项目已完成;海量教育集团2023年基础管理及高考绩效管理经费支出315万元,项目未完成;项目缺口资金支出150万元,项目已完成;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支出796.99万元,项目未完成;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支出678.38万元,项目未完成;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1027.72万元,项目未完成;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支出1316.28万元,项目已完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1194.93万元,项目未完成;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支出249.65万元,项目已完成;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支出489.92万元,项目已完成;其他教育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支出5211.07万元,项目未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10.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9%。与上年相比减少1257.86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雨露计划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金等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129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2%。主要用于教育事业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机关运转等方面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9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7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6万元,决算为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5万元,决算为7.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95%,完成年初预算的202.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51万元,决算为1.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70%,完成年初预算的2.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6万元,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5万元,决算为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51万元,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88万元,下降53.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1万元,下降86.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控辍保学、教育教学督导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到我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调研、交流学习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0万元,比上年减少2.77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是教育体育局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机关运转经费,减少相关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43316.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11.58万元,固定资产15105.1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0731.29万元,无形资产1314.3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753.89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8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61.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偿划转)45,975.66平方米,账面原值5,529.81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0.4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6项,账面原值46.7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0.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1.4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6.3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

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中央、省、州和县市各级财政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活动的生活费补助。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资金:中央财政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I作而安排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经费。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改善薄弱环节和提升办学能力的转移支付资金。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所提供的一种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央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奖补支持各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幼儿资助的资金。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般性奖补资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获财政奖补资金为定额奖补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