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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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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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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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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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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2)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
(3)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工作;组织配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4)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
(5)参与制定、推动落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6)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
(7)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8)指导朝觐工作,负责朝觐事务管理,承担民族宗教事务执法监督。
(9)完成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进一步夯实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屏边县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措施清单》《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任务分解清单》,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责任,推动党的统战工作政策方针、党的创新理论和省、州、县党委各项重大部署落地见效。
(2)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党的领导贯彻民族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统战系统培训课程内容。以“五抓六化”为着力点,抓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联盟创建,扎实抓好“十百千万”工程,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推动民族地区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完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措施,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践行好融水、松桃、城步、麻阳、屏边5个苗族自治县签订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联合宣言》。持续深入推进“点带圈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化屏边、河口、马关3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屏边论坛”红河文山学术研讨会成果运用,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3)扎实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贯彻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发挥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管理机制,开展重点领域宗教工作专项检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侵润宗教。深化“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我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全面实施,引导宗教界代表人士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定期开展涉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分析研判,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4)持续推进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统战工作。落实《屏边县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联系制度》学习贯彻无党派人士培养使用的办法,实行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动态管理,促进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管理使用。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物色党外干部,把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党外干部数据库。加强与组织、人大、政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横向、纵向的推荐机制。充分发挥好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两个平台联系广泛的特征和桥梁纽带作用,激发广大统战对象的创业创新思维,搭建合作交流的平台,谋发展和强学习并重,通过有组织依托有活动引领,把思想“统”起来,把名片“亮”起来,助力屏边经济发展。
(5)持续做好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积极推进开展华文教育和文化交流,组织开展侨法宣传学习,进一步凝聚侨心、维护侨益。密切与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与海外侨胞社团的海外联谊工作,加深乡谊亲情,鼓励他们融入和回馈当地社会,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不断加深与海外华人华侨的感情,密切关系、增进感情、深化认同、凝聚人心。
(6)进一步强化基层统战组织体系建设。用好基层统战组织体系”统战工作办站点”阵地,持续强化业务培训,团结引导党外人士、民营企业家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围绕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活动,有效运用调研协商、联谊活动、政企恳谈会等方式,增强联系交流,加强合作共事,获取政治支持,更好地发挥各统战对象参政议政作用;依托“万企兴万村”行动,引领民营经济人士弘扬家国情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激发和鼓励广大统战人士投身屏边的社会经济建设。
(7)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加强统战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引导统战干部不断提高学习思考能力、研究问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成为统战工作的行家里手。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三法三化”,践行“十种鲜明导向”,推动统战工作提质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屏边县委统战部与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设办公室、干部科、非公有制经济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侨务工作科、台湾工作科、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业务科等十个内设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2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98万元,占总收入的97.3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3万元,占总收入的2.6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49万元,下降10.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49万元,下降10.2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增加2.73万元,增长455.00%。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天主教修缮项目;2、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政府办拨入3.33万元的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7万元,占总支出的89.54%;项目支出12.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05万元,下降10.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64万元,增长18.92%;项目支出减少31.7万元,下降70.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增加所以相应的经费就增加;2、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天主教修缮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9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天主教经费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建立一个包容、宽容的宗教环境。
2、统战部工作特需经费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相关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建立一个包容、宽容的宗教环境。推动各民族和谐共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3、统战部常委经费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统战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4、统战部工作经费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统战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5、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0.7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专项项目的开支。
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县委统战部正常运转并开展了相关的民族、宗教工作,促进了宗教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建立了一个包容、宽容的宗教环境,推动了各民族和谐共处,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保障了民族的合法权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上年相比减少14.49万元,下降10.54%,主要原因2023年减少了天主教修缮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3%。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的支持;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委统战部未报销任何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县委统战部未报销任何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8万元,比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25.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委统战部有人员调入,人员增加所以相应的经费就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以及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工作发生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14.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2万元,固定资产11.5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601111
附件【统战部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