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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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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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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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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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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维护职工利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以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作为重点。接受上级检查、指导、监督,制定和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承办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本年度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教育事业呈现稳步发展态势。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克服疫情对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影响,强化教育教学研究和常规管理,深入实行改革,执行教育行政的各种准则、理论、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榜样、树模范,争一流,继续深入师德培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全体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和高度热情,发扬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上下一致,团结协作,以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教学研究,不断解决教学中的新问题,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安全办、财务处、党建办、少队处、政教处8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教育体育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5人(离休0人,退休55人)。
年末其他人员3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696人。年末遗属15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事业单位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273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7.88万元,占总收入的96.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9.67万元,占总收入的3.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4.55万元,增长7.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4.13万元,增长4.1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90.42万元,增长977.55%。主要原因是收取学生家长课后服务费用、教师岗位薪级工资提高、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269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3.86万元,占总支出的81.09%;项目支出509.34万元,占总支出的18.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88万元,增长2.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80万元,下降1.61%;项目支出增加91.68万元,增长21.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发放课后服务省补资金、发放家长缴费课后服务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3.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2.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9.3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支出3.27万元,项目已完成;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32.225万元,项目已完成;
3.屏财教发〔2023〕5号2023年营养改善中央直达资金支出126.47267万元,项目已完成;
4.屏财教发〔2023〕22号大水幼儿园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5%。与上年相比增加65.16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称变动,薪资增加,发放课后服务奖补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15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学生助学金、办公设备购置、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2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2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79万元,下降21.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79万元,下降2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控辍保学、教育教学督导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169.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5.69万元,固定资产1873.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8.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0.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3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3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中央、省、州和县市各级财政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活动的生活费补助。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资金:中央财政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而安排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09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中心学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