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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84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高中学历教育、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面向全县招收初、高中学生;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高中教育,普及义务教育。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按照高中阶段、初中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高、初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本年度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体局的关心、支持下,屏边县第一中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 “人皆有才,人人成才,让每个生命都出彩”的办学理念,借助海亮教育优质资源赋能及“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引进走出,积极争取海亮集团、屏边县委县政府政策、资金、人才支持,努力营造师生勤奋、敬业乐学的校园文化;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各项工作评比验收满意度在全县名列前茅;继续落实新高考改革,研究新课标、新高考,2023年高考一本、本科人数创历史新高,获红河州2023年高考三类学校一等奖;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果,中考高分段学生人数领跑全县;加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育人环境。2023年先后被评为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屏边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云南省绿美校园”,通过“平安校园”州级评估验收,逐步实现“规范立校、质量强校、特色荣校、科研兴校”的工作目标,并获得以下荣誉:

1.国家级荣誉:2023年4月获“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 。

2.省级荣誉:2023年3月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绿美校园”。

3.州级荣誉:2023年红河州“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三类学校第一名”;2023年“红河州文明校园”;2023年11月顺利通过红河州“平安校园”评估验收;2023年7月屏边县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4.艺体类:2023年云南省青少年校园排球联赛总决赛第四名;2023年7月荣获红河州三级联赛排球总决赛初中组男、女生第一名,高中女子组第一名;2023年8月屏边县篮球比赛男、女队第二名;2023年云南省青少年校园四级联赛高中女子排球第七名。

5.科技类:2023年5月获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体育模型比赛(红河分站赛)中学女子遥控足球赛第一名、中学男子太阳能动力赛第一名、中学男子多轴飞行器任务赛第二名、中学男子手掷滑翔机接力赛第二名(中学女子第四名)、中学女子“南湖红船”建筑模型第四名、中学男子遥控足球赛第五名的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

1.行政后勤: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党委办公室、财务室、安全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办公室。

2.初中教育: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

3.高中教育: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4人(离休0人,退休1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4018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6269.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3.38万元,占总收入的96.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3.22万元(含教育收费33.22万元),占总收入的0.5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2.64万元,占总收入的2.5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4.47万元,增长6.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1.67万元,增长3.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0.78万元,下降2.3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43.58万元,增长753.44%。收入合计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职工人数增加17人,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补发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二类国家助学金以及学生享受各类补助人数增加,新增校史展馆项目等使项目经费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是本年度新增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收133.7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618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2.63万元,占总支出的76.09%;项目支出1478.00万元,占总支出的23.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3.85万元,增长5.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5.01万元,增长5.03%;项目支出增加88.84万元,增长6.4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支出合计增加的原因是本年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补发2022年国家助学金、享受各类补助的学生人数增加、新增校史展馆项目等使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02.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99.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9%,其支出明细见下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7.9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1. 具体开展工作情况。

(1)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比赛等活动支出29.08万元。

(2)各类学生补助发放819.32万元。

(3)教职工参加控辍保学、劝返、送教上门等工作产生差旅费18.97万元。

(4)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支出21.66万元。

2.项目开展取得成效。

(1)免除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及时发放各类学生补助,使受助学生及时领取到助学金,减轻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2)完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项目及校史展馆建设项目,推动学校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对于提高学生素质,塑造新时期青少年的良好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

(3)举行各学科知识竞赛、开展多次音、体、美活动,不仅可以满足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而且还可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从而达到丰富学生生活,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效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其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

(4)多次派教师外出培训,不断更新教师的知识和技能,为提高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起重要作用。

(5)多次开展劝返、控辍保学工作,积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与合作,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帮助学生重返校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6)增设学校办公设备、完成多处校舍维修等工作,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屏边县第一中学2023年项目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部分经济分类

支出金额

占总支出比例%

备注

合计

1,478.01

100.00%


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27

1.44%

缴残疾人保障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

84.67

5.73%


印刷费

19.76

1.34%



水费

65

4.40%



电费

28.44

1.92%



邮电费

5

0.34%



差旅费

18.96

1.28%



维修(护)费

113.58

7.68%



培训费

21.66

1.47%



专用材料费

5.68

0.38%



劳务费

164.05

11.10%



其他交通费用

4.2

0.28%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9.09

1.9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

3.84

0.26%


助学金

819.33

55.43%



奖励金

4

0.27%



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

66.03

4.47%


专用设备购置

2.16

0.15%



其他资本性支出

1.3

0.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9.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0%。与上年相比增加219.70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本年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补发2022年国家助学金、享受各类补助的学生人数增加、新增校史展馆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89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学生助学金、办公设备购置、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伤残人员抚恤金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公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我单位2022年和2023年均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资产总额6448.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2.57万元,固定资产5,947.2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28.7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70.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3572.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2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6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6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中央、省、州和县市各级财政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活动的生活费补助。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资金:中央财政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而安排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经费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助学金。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受助面占在校学生的20%。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04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