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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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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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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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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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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屏边县实际,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屏边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客运、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县管公路、桥梁、码头等的建设。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5)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6)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7)协调上级交通垂直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8)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工作扎实,公路养护管理成绩突出
一是压实责任,养护质量稳步提升。2023年列养农村公路里程1312.26公里,其中:县道15条491.768公路,乡道68条672.411公里,村道44条148.089公里,全年投入养护资金953.8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262万元,州级补助229万元,县级配套462.85万元)。围绕公路养护指标要求,用好养护季度考评“指挥棒”,督促农村公路养护责任落实。完成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和桥梁检测,2023年农村公路PQI优良路率为70%。屏边县在州级上半年养护绩效考评中成绩排名十三县市第3名,较2022年提升3个名次。二是争取项目资金,公路隐患整治成效明显。全年争取养护工程2个资金836万元,完成白南线预防性养护工程及咪崩、牛碑、新湾等9条公路共计55公里中修工程。启动实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里程563公里,建设波形护栏32.8公里、钢筋混凝土护栏514米、交通标志牌383块、示警墩353个、示警桩69棵,挡土墙399.1立方米,概算总投资1156万元。今年以来收到州县交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18件,已完成整治106件,其中完成州级挂牌督办4个。全力做好公路防灾减灾工作及汛期抢险保通工作,累计清理公路坍塌方305处15600立方米,清理桥涵65个、边沟334公里,抢通公路中断55处,争取上级水毁补助资金12万元。三是强化路政执法,路域环境有效整治。按照每条公路每个月不少于2次巡查要求,加强公路路政巡查,针对公路广告、占用公路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清理各类“假乱俗”广告乱象73条,发放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6份,清理整治乱堆乱放29处1298立方米。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超限超载治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3辆。四是突出重点,绿美公路建设有序推进。稳步推进绿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绿美公路建设130公里(其中:县道84公里,乡道46公里),建成绿化面积49700平方米、种植绿化树18900株,完成投资596万元,获得州级奖补资金25万元。打造,蒙古公路、新湾公路、白南线和卡口公路等绿美示范公路,以点扩面宣传绿美交通建设成效。
2.攻坚克难,运输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一是优服务,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加强协调对接,争取实现了蒙屏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落实高速公路“绿通”、节假日7座以下小客车通行费减免政策,促进通道经济发展。持续提升全县公路、铁路、公交、出租等运输服务质量,加强运力结构优化调整,新增投入公交运力10辆,调整变更线路2条,实施新建站点9个,提升群众出行品质。加大新能源推广运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现有新能源出租车48辆,新能源公交车10辆,新能源网约车23辆,行业占比为66.4%。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完成试点方案编制,待新购置运力到位后将及时投入使用,解决群众出行问题。二是重监管,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物流保通保畅政策措施,全年民生物资畅通运输。强化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及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加强重点节假日安全检查,强化客运站场监管,对驾驶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全员覆盖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各类技术监管手段运用,全年发现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43个。三是强执法,打击震慑作用有效发挥。持续开展非法营运车辆打击整治,查处道路运输行业违法案件111起。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行政执法过程存在问题2个、不合理执法工作标识和监控设备2个。以文明城市复审为契机,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安全文明教育,对出租车、网约车行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拒载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业风气得到净化。
3.重视民生民意,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担当作为
一是为民办实事深入推进。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十种鲜明导向”,屏边县交通运输局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最大政绩,全年办理十大惠民实事2件(芷白公路白云至白寨段通三级公路项目、100公里屏边县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完成年初制定目标任务。二是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力度加大。聚焦民生诉求,全年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55件,其中A类39件,占70.9%,B类4件,占7.3%,C类12件,占21.8%。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16件,其中A类14件,占87.5%,C类2件,占12.5%。续办代表委员B、C类建议案36件,其中A类7件,占19.4%,B类16件,占44.4%,C类13件,占36.1%。三是民生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办理各类信访诉求24件,已全部完成办理答复,群众满意率100%。协调到位资金300万元完成新现镇59户农户征地补偿款兑付工作,基本化解蒙屏高速公路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四是“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及从业资格证“跨省通办”要求,交通运输72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实行“一网通办”,累计办件数为452件,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4.履职尽责,全力保障行业安全稳定
筑牢要发展更要安全的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一岗双责”职责持续深入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在建设、管养、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全年累计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31次,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269个,其州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4个。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节假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按照“1262”叫应机制,畅通直达项目建设、公路管养、运输服务一线负责人的叫应渠道。落实行业普法责任,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累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76次(执法站点普法56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物品1000余份,播放宣传标语36条,播放喇叭240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建设科、综合运输科、综合管养科、安全监管科(应急办公室、水上搜救应急中心)、财务审计科、铁路科、民航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3.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52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23.0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10.93万元,增长60.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09.93万元,增长60.28%,2023年收入比上年增加主要是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增完成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完成大石桥、那么果河桥、永胜金长河桥危桥改造任务等项目,导致资金使用额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新增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拨付的2023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52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84万元,占总支出的5.12%;项目支出11883.17万元,占总支出的94.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52.37万元,增长59.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42万元,增长11.95%;项目支出增加4583.94万元,增长62.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下降%。2023年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增完成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251公里,完成大石桥、那么果河桥、永胜金长河桥危桥改造任务等项目,导致资金使用额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0.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6.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83.1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开支和开展情况:
农村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投入11883.17万元,完成公路改扩建、农村公路养护等项目,受益脱贫人口数1843人,受益脱贫村满意度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2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4665.82万元,增长59.38%。2023年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增完成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251公里,完成大石桥、那么果河桥、永胜金长河桥危桥改造任务等项目,导致资金使用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遗属生活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5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06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3%。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公路建设等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75万元,比上年增加21.67万元,增长56.91%,主要原因是新招聘事业人员2人,增加机关运行费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34520.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41万元,固定资产131.7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3.8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34279.3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1.7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6.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8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7.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6.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48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