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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46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屏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单位基本职责有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主体市场统一登记注册许可、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如下:一是全力抓好市场监管,着力服务保障民生。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市场监管,切实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力加强广告和网络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各类市场监管;持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开展好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和全县“双打”工作;开展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二是全力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药械安全监管。三是全力抓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品牌建设;提升标准化水平落实计量发展规划;严格认证认可管理规范;突出重点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完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四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继续深化法治建设;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监察科、法规科、行政许可科、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广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质量和标准化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3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98万元,占总收入的99.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16万元,占总收入的0.3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0.09万元,增长0.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0.94万元,增长0.11%;其他收入减少0.84万元,下降21.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收无明显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3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29万元,占总支出的95.01%;项目支出41.51万元,占总支出的4.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6万元,增长0.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58万元,下降1.20%,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1.73万元,增长39.41%,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经费11.7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0.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5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屏边县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16条政策措施部分奖补资金1.64万元,用于监管对象检查,已完成任务;市场监管工作经费12.96万元,用于食品抽检、工业产品抽检,已完成任务;清算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资金0.12万元,用于扶持创业3人,已完成任务;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0.57万元,用于扶持创业3人,已完成任务;2023年度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0.27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已完成任务;2023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0.08万元,用于扶持就业创业3户,已完成任务;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经费11.76万元,用于营业执照颁发数量5000份,已完成任务;烟草公司拨2023年协同办案经费3.15万元,用于协同办案5件,已完成任务;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62万元,用于药品抽样批次(生抽)化妆品抽样批次(国抽)等,已完成任务;市场监管工作经费6.66万元,用于开展各项市场检查,已完成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相比增加0.94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6%。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企业注册审批、企业信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等其他市场监管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人员医保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万元,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2万元,决算为6.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11%,完成年初预算的5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8万元,决算为0.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9%,完成年初预算的3.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2万元,决算为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8万元,决算为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5万元,增长5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8万元,下降80.7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食品药品监管抽查检测任务增加,使用公务用车次数增加相应的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抽查检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到屏边监督检查、村委会人员到我单位工作交流、其他外县单位到我单位交流工作经验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5万元,比上年增加10.69万元,增长15.03%,主要原因是今年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量大,随之产生的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随之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长。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99.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0万元,固定资产293.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03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