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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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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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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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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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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的流行病学监测。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年度重点工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有效接种率。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做好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慢病科、麻风科、艾病科、检验科、免规科、卫生科、结核科、疾控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GK0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23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34万元,占总收入的78.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63.72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21.3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23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5.97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2023年事业收入-疫苗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14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年末职工养老保险在2024年1月拨款,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92.32万元,下降25.93%,主要原因是2023年事业收入-疫苗款收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79万元,下降94.2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寄生虫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24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80万元,占总支出的63.81%;项目支出449.06万元,占总支出的36.1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1.92万元,下降10.26%,主要原因是疫苗款支出减少,新冠疫情防控相关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30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是疫苗款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16.62万元,下降20.62%,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相关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1.80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比上年减少82.5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9.0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0.07万元,用于开展地方病、麻风病防治。城市饮用水信息公开工作。上级下达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指标全部完成。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8.88万元,用于开展防治麻风病、地方病、疟疾监测、疫情防控、食源性疾病监测、饮用水监测、提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应急处突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上级下达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指标全部完成。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420.11万元,用于开展防治结核病、艾滋病、麻风病、免疫规划、精神卫生与慢性病、疫情防控工作,上级下达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指标全部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28%。与上年相比减少38.37万元,下降3.80%,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爱国卫生七个专项经费支出37.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0.55万元、在职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42.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8万元、麻风病人生活救助支出0.6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9%。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医保缴费支出、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日常保运转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2万元,决算为4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7.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39%,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4.2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33%,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万元,决算为0.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6%,完成年初预算的19.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2万元,支出决算为4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万元,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做年初预算时未纳入上级补助资金,只做了本级财力安排部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00万元,增长170.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5.98万元,增长1299.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8万元,增长2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5万元,下降75.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到免疫规划项目上级补助资金拨款用于采购冷链车一辆支付采购尾款27.98万元;我单位承担全县各乡镇疫苗运输配送工作,及结核项目、疟疾项目、麻风病防治项目、计划免疫项目督导、艾滋病干预项目工作,这些工作大部分需要到乡镇卫生院及进入村寨的病人家中完成,山高路远公务用车使用频率较高,公务用车的运行及维护费用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中央转移支付免疫规划项目资金拨款用于采购冷链车一辆支付采购尾款27.9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全县各乡镇疫苗运输配送工作、结核项目、疟疾项目、麻风病防治项目、计划免疫项目督导、艾滋病干预项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实验室资质认定省级评审、基本公卫考核、免规项目骨干交流学习、州级工作调研、麻风项目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8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4.61万元,固定资产524.3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5.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27.8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3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