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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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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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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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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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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名称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
开展的诊疗科目: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预防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放射治疗专业、B超诊断专业、检验、中医科、直肠给药、雾化吸入、无痛皮试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善医疗、医务工作
1.建立了远程心电网络,同时在总院选派帮扶带教老师的协同管理下,有效提升了我院服务环境、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2.我院手术业务取得了突破性的提高,在总院的帮助下,我院成功于2023年3月25日开展了第一例“胸腔闭式引流”术,3月27日开展了第一例“指骨骨折内固定术”,4月6日开展了第一例“无痛人流手术”,4月16日我院开展了第二例“左小腿截肢术”以上手术的成功,预示了我院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下,医疗服务能力正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3、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我院现有公共卫生服务专职人员10人,年内通过村医培训会加强村医服务能力,保证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年内全镇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7176份,举办健康教育讲座5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30次,举办健康教育咨询活动20次,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受益2589人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受益人次1016人次。
4、健康扶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新调整的云南省健康扶贫政策,精准对标中央要求抓落实,努力做好健康扶贫工作。根据工作相关工作要求,“签约一人,服务一人”,为做实做细,我院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20余人,进村入户开展“家签”及体检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分别是: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预防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内科、外科、西药房、收费室、急诊科、住院部、妇产科、儿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放射科、B超室、检验科、中医科、康复科、院办及副院长办、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及公共卫生科等科室。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2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情况说明:我单位现有车辆2辆,事业单位无车辆编制,主要用于开展医疗救护和医疗巡诊,车辆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和支出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和支出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982.3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财政拨款收入534.73万元,占总收入的54.43%;事业收入439.3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4.73%;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28万元,占总收入的0.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1.84万元,下降21.67%。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99万元,下降11.13%;事业收入减少111.67万元,下降20.27%;经营收入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93.18万元,下降91.84%。主要原因分析:1、减少特岗全科医生补助4.46万元;新冠肺炎感染疫苗补助8.48万元;中医药项目1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7.2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18.25万元;2、年度内就诊人次减少8362人次,导致事业收入减少111.67万元。 3、减少中信帮扶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资金2.00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经费20.00万元;新冠疫苗接种省级补助4.59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补助1.00万元;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0.9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传染病处置经费1.42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72万元;2020全科医生特岗县级配套经费3.40万元;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常消毒补助0.82万元;清理往来款记入收入46.65万元;屏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拨入预防接种费1.50万元;屏边县残疾人联合会拨入残疾人康复经费27.48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96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62万元,占总支出的85.15%;项目支出143.86万元,占总支出的14.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8.44万元,下降19.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8.75万元,下降14.40%;项目支出减少99.69万元,下降40.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0万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7.2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18.25万元,屏边县残疾人联合会拨入残疾人康复经费27.48万元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4.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2.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8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村医工资项目总支出1.50万元,用于发放村医工资,已按时按量完成。
基本药物补助项目总支出22.5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医用耗材、村医基药补助;资本性支出8.60万元,主要用于科室维修维护费;保证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总支出102.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11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商品和服务支出56.2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医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力量,保证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总支出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劳务费发放;完成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糖尿病患者签约,并及时考核兑付各服务团队签约服务费,使各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知晓率达到预定标准,得到了广大群众认可。
医疗能力服务提升项目总支出10,0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及科室修缮。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聘用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支出4.13万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积极参与抗疫支援,并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支援工作,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21%。与上年相比减少68.82万元,下降11.4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7.2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18.25万元,屏边县残疾人联合会拨入残疾人康复经费27.48万元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3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办公费及福利费支出0.1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5.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2.80万元、津贴补贴35.16万元、绩效工资158.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25万元,其中办公费10.23万元、水电费2.30万元、网络费4.00元、培训费0.10万元、专用材料费6.88万元、劳务费47.38万元、工会经费4.63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其他交通费1.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万元;资本性支出20.1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00万元、维修维护费16.1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和支出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和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442.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11万元,固定资产1210.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6.5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平方米,账面原值0.8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3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9项,账面原值51.5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10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