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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71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中医常规诊疗护理、疾病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相协管、慢性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争取领导重视,搞好综合协调。提高我乡建档工作质量,做好档案迁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主动建档意识。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居民健康档案保质保量完成,截至2023年,我乡共为8个村委会居民建立健康档案9850份,完成了大部分的系统档案迁移工作,迁出不规范档案2318份,修改信息错误档案3563份,新建档案297份,并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录入系统。

2.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做好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工作。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1205人,已建立健康档案1205份,建档率100%。按照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的要求,我们组织了公共卫生人员、临床和检验人员,走出医院、深入村子,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截至2023年12月,我们已完成878人体检任务,体检率72.86%,已完成健康管理任务要求,体检过程中,我们及时对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进行了评估,对查出的高血压病病人,糖尿病病人信息,已及时转入慢病组进行慢病管理,通过努力基本完善了老年人健康管理体系。

3.健康教育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局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我乡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截至2023年12月,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共计9712份,举办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期,健康知识讲座乡级12期,村级48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70期,个体化健康教育4458人次。

4.中医药服务工作。我乡系统建档管理0-3岁以下儿童356人,截至2023年12月我院为其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342人,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率为96.07%。我乡有65岁以上老年人1205人,我院为其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890人,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率73.86%。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成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云南省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重要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电子化服务工作。我乡常住人口12678人,总共签约9148人,履约9148人,签约率72.14%,履约率达到100%;已脱贫户8016人,共签约6555人,签约率81.77%;四类慢病患者996人,签约990人,签约率99.39%,履约率100%;实现签约1人,履约1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医学影像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党办、院办、医务科、财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和支出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480.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71万元,占总收入的73.2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7.79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26.6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71万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7.71万元,下降21.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78万元,下降8.7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86.55万元,下降40.38%;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38万元,下降91.2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同时核酸收入减少,导致医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48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22万元,占总支出的80.22%;项目支出94.97万元,占总支出的19.7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9.12万元,下降22.4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0.21万元,下降17.23%;项目支出减少58.90万元,下降38.2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核算收入减少,导致相关费用减少,同时项目进度缓慢,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5.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4.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村医工资项目总支出2.4万元,用于发放村医工资,已按时按量完成。

村医养老保险项目总支出2.16万元,用于缴纳村医养老保险,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有乡村医生人数给予了养老保险补助。

基本药物补助项目总支出10.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用耗材、村医基药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保证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总支出67.83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发放村医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力量,保证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总支出0.56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下乡办公费等。完成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糖尿病患者签约,并及时考核兑付各服务团队签约服务费,使各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知晓率达到预定标准,得到了广大群众认可。

特岗医生补助项目总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岗医生工资及缴纳五险一金;已做好特岗医生薪酬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等相关工作,提高了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医疗能力服务提升项目总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医疗设备,院内修缮。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新冠临时性补助项目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24%。与上年相比减少38.30万元,下降9.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核算收入减少,导致相关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5.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7.19万元、津贴补贴22.17万元、奖金14.06万元、绩效工资91.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82万元,其中电费0.13万元、邮电费1.30万元、专用材料费5.88万元、劳务费19.81万元、工会经费2.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71万元;资本性支出12.7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1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67万元;大型修缮1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和决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2年度和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资产总额449.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35万元,固定资产390.3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6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1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