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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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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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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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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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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我们将定期进行医疗技能的培训和学习,以确保我们的医疗团队始终保持在最新的医疗知识和技术的前沿。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满足患者的需求。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我们将加大对预防保健的投入,包括健康检查、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等,以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三是优化患者服务体验:我们将致力于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包括改进医疗设施、优化就医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等。我们还将加强对患者的沟通和关怀,以缓解他们的焦虑和压力。
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我们将加大对医疗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包括电子病历系统、远程医疗系统等,以提高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住院部、公共卫生科、中医科、输液室、急诊室、肠道及发热诊室、药房、收费室、化验室、放射科、彩超室、体检室、办公室,院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2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主要用于开展医疗救护和医疗巡诊,车辆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和支出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和支出数,《“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57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40万元,占总收入的61.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11.31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6.9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2万元,占总收入的1.2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2.17万元,下降25.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8.39万元,下降21.73%;事业收入减少89.70万元,下降29.8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4.08万元,下降36.7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下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整体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收入减少;同时核酸收入减少,导致医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58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05万元,占总支出的76.21%;项目支出138.95万元,占总支出的23.7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9.41万元,下降22.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8.04万元,下降18.05%;项目支出减少71.37万元,下降33.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下降、疫情的开放,收入的减少,费用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原因分析: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新冠肺炎疫苗省级接种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5.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9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村医工资项目总支出2.24万元,用于发放村医工资,已按时按量完成。
基本药物补助项目总支出15.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用耗材、村医基药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保证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总支出69.28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发放村医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力量,保证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总支出5.25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发放。完成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糖尿病患者签约,并及时考核兑付各服务团队签约服务费,使各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知晓率达到预定标准,得到了广大群众认可。
特岗医生补助项目总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岗医生工资;已做好特岗医生薪酬发放相关工作,提高了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项目支出17.9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慢病中心办公设备。
医疗能力服务提升项目总支出18.5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医疗设备,院内修缮。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新冠疫苗补助项目支出7.3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疫情防控物资;积极参与抗疫支援,并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支援工作,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中信帮扶项目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村医的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基层一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管理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68%。与上年相比减少99.84万元,下降21.98%,主要原因财政预算人员经费下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新冠肺炎疫苗省级接种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减少,支出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8万元、事业单位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8.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5.06万元、津贴补贴21.65万元、奖金14.28万元、绩效工资74.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43元,其中办公费2.75元、专用材料费15.91万元、劳务费27.43万元、工会经费3.34万元、其他交通费1.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75万元;资本性支出33.8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20.8万元、大型修缮1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2年度和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资产总额78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15万元,固定资产635.0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3.9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5.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10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7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
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
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