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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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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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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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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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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国有林场是以生态修复、生态建设、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服务为主的公益型国有林场,其主要职能是:
保护和培育下辖10个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做好森林火灾的宣传、预防和扑救,林业有害生物的预警和防治,森林资源和林地的保护与管理,区域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持区域生态安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屏边县国有林场在省、州、县林草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创新,严管林、护好林。2023年度屏边县国有林场森林面积8352.5174公顷,森林蓄积939139.2893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2.49%。回顾一年来开展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防火防灾应变能力,林场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争取到3个项目建设资金60万元,在白河箐林区管护用房实施拆除重建,重建管护房面积187.34平方米,对山心箐林区管护用房实施加固改造建设374.76平方米,并在山心箐林区实施功能完善。目前3个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毕,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一年来林场在抓好林场管理、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森林火灾处置等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站所、林区、场长、副场长、科室负责人、林区主任及职工的工作职责。
县林草局班子根据林场管护面积大,人员编制少的实际,从森林资源管理科、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安排二个职工到国有林场工作,极大充实了林场管护力量。林场根据职工整体素质偏低的现状,积极引导职工参加成人教育学习,参加无人机及执法培训,全面提升职工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抓实宣传。林场采取广播与进村入户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共发放户主通知书500份,张贴防火命令200份、防火通告200份;发放防火宣传日用品500份。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林区周边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狠抓火源管理。林场在春节、清明、“五一”及高火险时段,组织人员在入山路口设岗堵卡,做好入山人员的实名登记工作,收缴火种,坚决杜绝火源入山。在林边地头、山头、坟头等重点地段增人增岗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巡查,确保不留死角。
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防火期间林场职工及护林人员全天候值班,24小时待命。
通过全部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2023年国有林场辖区没有出现火情、火警、火灾,确保了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2023年,林场组织全场职工、护林员林区巡护50余次,配合查处林区内案件6件。组织人员对林区内毁坏林木种植砂仁、草果等行为进行铲除,铲除草果、砂仁30余亩。投资6万元在新现村、平田杨居寨联营林场修建防火隔离带11235米,全面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由于历史原因,国有林场林区范围存在农户承包地、林地和自开地。近年来,林区农户多次到林草局及政府上访,要求采伐种植的林木,但因政策原因及管理需求,上级一直没有批准采伐,林农经济利益与生态管护矛盾级为突出,县人民政府为解决存在的矛盾,要求林草局对国有林区农户种植杉木及经济林开展调查,进一步摸清情况。于是2022年林草局聘请第三方对国有林区开展调查。到目前为止,共统计出农户种植林木面积24174.22亩。(其中:白河箐林区人工林调查面积281.63亩、大黑山林区人工林调查面积106.21亩、金厂河林区人工林调查面积8065.94亩、老城子箐林区人工林调查面积2729.07亩、麻塘箐林区人工林调查面积602.40亩、山心箐林区人工林调查面积9802.55亩、水冲子林区人工林调查面积917.49亩、照壁山林区人工林调查面积186.13亩、钻天箐林区人工林调查面积1482.80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管护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8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事业单位车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16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1万元,增长2.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2万元,增长2.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0.01万元,下降100%。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税局返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16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2元,占总支出的98.12%;项目支出3.15元,占总支出的1.8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7万元,增长1.56%,决算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员调资。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万元,增长2.82%,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项目支出减少1.93万元,下降37.95%,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县级防火经费;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投入3.15万元,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储备,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平台维护,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962亩;年度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度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82万元,增长2.3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5%。主要用于工资、机构运行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6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6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6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2万元,下降95.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0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84.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管护公司汇报管护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21.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6万元,固定资产1.4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12.2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1.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7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32001001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