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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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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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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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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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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 县委党校是县委直属事业机构,是县委培训教育干部的学校。
县委党校的职能任务:一是对我县科级以下各级不同层次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培训。二是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三是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四是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五是及时完成县委安排的阶段性培训工作。六是进行社会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为县委决策提供服务。七是举办学历函授教育培训班,系统的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屏边县委党校始终坚持党校姓党这一根本原则,严格按照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工作要求,着力在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等方面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奋力推进“苗乡党校”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推进教学有新举措,培训质量不断提升。把党性教育和理论教育作为党校的主业主课,注重落细落小,研究出台《县委党校办班常规注意事项》,从办班前、办班中、办班后三个大板块细化出48个常规注意事项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培训轮训规范有序。2023年来,“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万名党校进党校”“千堂党课下基层”“流动党校进农村”等培训活动扎实开展,目前共举办《红河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屏边县2023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屏边县2023年统战干部培训班暨党外人士培训班》等各类主体班次、委托班次27期,培训学员3000余人次;积极选派骨干教师到各乡镇和县属有关部门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全会精神等专题宣讲13场次受众700余人次;3个专业9个班共224名学员的村(社区)干部学历水平和能力素质“双提升”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包括今年招收学员40名,本科班20名,专科班20名),县委党校培训轮训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不断发挥。
(二)专题调研有新成效,决策咨询作用明显。鼓励教师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积极申报省级州级课题、撰写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2023年,县委党校在科研方面展开冲刺,以优秀等次结项红河州委党校课题1项,充分发挥县委党校的决策咨询作用,县委党校课题调研组呈报决策咨询报告《屏边县易地搬迁脱贫户可持续生计问题研究的咨询报告》等8篇得到县委书记和副书记的肯定性批示,并转至县文旅局等部门进行成果转化。积极参与红河州党校系统2023年度征文活动,投稿《屏边苗族自治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熔铸精神支撑 激发奋斗力量屏边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等7篇文章,其中《屏边苗族自治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熔铸精神支撑 激发奋斗力量屏边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文化自信自强视角下屏边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研究》三篇文章荣获红河州委党校系统2023年度征文活动三等奖。全年上报信息30余篇次,要求党校教师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挖研究,形成专题课程1个,论文1篇,获省级州级县级平台采用的文章信息3篇,努力做好相关课题,达到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的良好效果。
(三)党建引领有新变化,红色元素充分展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全会精神及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党校举行教师技能大赛2次,7名教师登台竞技,进一步提升党校系统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评选教师参加县上举办的《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荣获优秀组织奖和三等奖。同时,通过打造“深化红色讲堂·激发奋斗力量”党建品牌,以党建+红色讲堂等模式,开发特色教育课程,紧盯“红色”题材,以强化党性教育为目标、以丰富教学内容为理念、以严肃开展教学管理为抓手、以拓展培训新载体为举措,形成了以县委党校为中心、屏边烈士陵园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为重点、其他教学资源为补充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体系。通过党校教师在校内培训班上讲,到各乡镇、各部门上讲等方式,深化红色教育,促进学员更好地领悟革命精神内涵,铸就学员无惧生死、对党忠诚的坚毅品格,提升学员用崇高的革命精神延续新的时代使命,自觉奉献、奋斗终生的行动自觉。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奋力开创担当实干争先跨越新局面。
(四)队伍建设有新血液,理论水平渐渐上升。针对县委党校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通过人才招引、聘请兼职教师、开展联合办学等方式,为党校开展教学提供师资保障。新招录双一流硕士研究生1名,着力降低县委党校教师平均年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安排教师蔡治安到玉屏镇挂职任副镇长,副校长褚鸿骞到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专班锻炼,副校长唐桂珍到县作风效能办锻炼,教师陈妤懿到新现镇吉咪村委会驻村。不断地为党校教师提供下基层锻炼、提升能力素质的平台,切实做到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坚持每月开展教研活动不低于2次,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强化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分批分期选派教师参加各类调训,共选派教师外出培训18人次,每年定期举办1期县乡党校师资培训班,邀请省州党校教师以及高校教师前来开展业务培训和理论授课,教师队伍的理论素质和专业化本领得到不断提升。
(五)师资来源有新渠道,培训水平不断提高。县委党校从省州党校、云南大学、红河学院等邀请专家学者进入县委党校师资库,不断壮大县委党校师资力量。从各乡镇、各部门聘请县委党校兼职教师89名,为开展实践性、岗位适配性的专业能力培训奠定坚实基础。办学中不断探索合作办学路子,与蒙自市委党校合办了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通过整合合作方的师资力量、现场教学基地等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共享培训经验,着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标准化、多元化、特色化。承办了中信银行昆明分行专职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两期,培训工作从县、州到省拓展,开启了党校培训班的新篇章。
(六)服务群众有新要求,先锋作用有效发挥。为深入开展“四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走进社区、走近群众,析民情、研民意,开展多种方式、广接地气的服务活动,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得到了社区组织和群众的肯定和称赞。目前,县委党校组织卫生整治活动10余次,共200人次,集中到玉屏社区和老党校周边进行卫生扫除、清河行动,同时入户排查,摸清底数,向群众发放宣传单资料、宣传法治知识、医保知识,进行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积极营造清洁卫生的环境,共建健康美好的生活;积极选派3人一组的小分队到所挂联的吉咪村,扎实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培训科、科研管理科、财务室、行政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详见下图: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25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24万元,占总收入的95.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26万元,占总收入的4.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7.62万元,下降20.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47万元,增长5.7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无增减;事业收入0.00万元,无增减;经营收入0.00万元,无增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无增减;其他收入减少81.09万元,下降87.8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组织部和其他单位拨来的培训经费少。
详见下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27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58万元,占总支出的99.27%;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0.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17万元,下降16.7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17万元,下降16.83%;项目支出0.00万元,增加0无,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增加0无,增长0%;经营支出0.00万元,增加0无,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增加0无,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组织部和其他单位拨来的培训经费少,培训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2.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4%。详见下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党校工作经费2万元,本经费用于办公用品等支出,保障了单位能正常运转,学员培训及群众的满意度达到98%。
详见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8%。与上年相比增加13.47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一是正常调资和正常晋升工资;二是本年单位编制人数相比上年有所增加,所以今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0%。主要用于2050802款干部教育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死亡抚恤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医疗费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万元,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万元,决算为0.3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万元,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10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106.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屏边近年来被列为红色教育基地,到屏调研人员增多,导致接待费超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下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乡镇工作人员来我校交流等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0万元,比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分析之前我校和进校、职中合并为县培训中心,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相互报销,办公用品等购置大部分在党校列支。但是今年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06774万元,差旅费1.625417万元,公务接待费0.3336万元,工会经费2.7096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89880万元,劳务费3.6000万元,培训费1.003358万元,电费1.016444元,邮电费0.311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64.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2万元,固定资产35.2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2.002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3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8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