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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34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5.拟定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

8.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承担全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规划的审批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专项验收、后期扶持政策落实、项目审批等相关移民安置工作,做好全县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等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7.贯彻执行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

18.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19.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20.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党建领航,把牢凝心铸魂“方向盘”。一是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修养。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强化警示教育。全年开展警示教育6次,召开党组会14次,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0余个。三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理论学习、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重点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开展理论学习4次,开展“我为发展献一策”活动1次,收集意见建议5条。四是加强理论学习,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全方位开展理论学习宣讲,不断完善理论宣讲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加强分析研判,关注意识形态问题和风险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制止。

2.聚焦宏观调控,夯实经济发展“基本盘”。积极应对复杂形势,精准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推进经济稳增长。1-3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46亿元,同比增长5.7%,增速全州第3位。一是工业生产增效。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0.61亿元,同比增长7.9%。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二是建筑业发展提速。实现本地建筑业产值20.58亿元,增长10.7%;三是市场消费活跃。限额以上批零住餐销售(营业)额分别增长40.1%、44.5%、33.6%、44.2%;四是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06亿元,增长-1.3%,排名全州第3位。全年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预期排名全州前5位。

3.聚焦服务保障,抓牢项目建设“牛鼻子”。一是项目谋划精准。紧紧围绕投资导向,谋划省级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产业项目,州级“五个一批项目”,共储备项目245个,计划总投资676.89亿元。二是资金争取有力。截至目前,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资金5.8亿元,较去年增长51.4%,中央预算内资金、财政直达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均实现快速增长。三是重点项目推进有序。以县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为抓手,明确联系项目县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建工作专班,全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年实施重点项目60个,预计完工投产31个,年度完成投资29.18亿元。四是产业项目成效明显。对标《2023年各县市及园区产业链工作目标任务》,聚焦“林、果、药、水、石、旅”优势资源,全面推进产业项目发展。2023年,新签约1—5亿元项目5个,完成任务100%;新签约10亿元以上项目2个,完成任务200%;新开工1亿元以上项目4个,完成任务100%;完成新投产1亿元以上项目6个,完成任务200%。因产业链工作成效明显,全州第4次重大项目现场会于11月26—27日在屏边召开。

4.聚焦企业发展,优化经营主体“软环境”。今年县发展和改革局获评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一是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实行“非禁即入”。今年净增企业475户,完成任务数的101.7%。二是不断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衔接,不动产登记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交房即交证”首次登记612套;实现水电网联合报装。实现所有税(费)种“全程网上报”、256项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非接触式”办税事项达214项。三是累计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办件111209件,办结率100%。推进云南省首批16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落地实施,累计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主题2490件。四是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69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2项。五是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普惠政策免申即享,发放贷款593笔,共2.62亿元。六是持续推进“12345”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平台高效对接联动。“12345”便民热线受理394件,办结率100%;“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8件,办结率100%;“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受理6件,办结率100%。

5.聚焦民生底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一是易地搬迁后扶持有力。(1)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返贫风险监测。坚持每月走访,进一步做实做细搬迁点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力度不够问题整改。制定印发《屏边县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搬迁点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7727人,转移就业率90.95%。(3)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905万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建设。争取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争取以工代赈项目2个,争取资金893万元。二是物价监测管理高效。(1)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7户,收费金额4240.08万元,统计审核通过率100%。(2)规范乡镇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工作。制定《屏边县乡镇垃圾处理收费办法》,确保收费有依据。(3)持续有效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2023年屏边县下达13万亩改革任务。(4)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全年价格认定案105件,价格认定金额175.71万元。三是能源供给平稳有序。(1)扎实做好能源安全保供工作。科学预判电力供需形势,制定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坚持“保民生、保重点、保安全、保增长”原则,1-11月发电5.54亿千瓦时。(2)进一步加大城乡电网改造建设协调力度,完成10千伏放线23.032千米,变压器安装8台,400伏及以下线路放线2.307千米。(3)不断夯实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全年完成充电桩建设58枪,全县累计建设充电桩153枪。四是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共落实党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2)强化安全监管,促进生产行为规范。派出检查督导工作组4次,提出现场整改建议20条,整改消除隐患2条;督促监管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场。(3)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安全文化建设。累计发放供用电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办电、用电疑难问题100余人次。全年能源领域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科(经济运行调节科)、体制改革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经贸外资科、农村经济和地区科(县西部开发办公室、易地搬迁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一带一路”规划协调推进科、县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监测管理科、能源科、国防动员科(军民融合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62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25.95万元,下降59.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3.95万元,下降55.1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62.00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屏边区域母子品牌(1+1)建设项目咨询服务费专项资金144.44万元,屏边县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编制经费50.00万元,屏边区域品牌发布会服务费专项资金50.00万元,屏边县乡村振兴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经费70.80万元,屏边县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64.97万元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62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45万元,占总支出的76.95%;项目支出143.00万元,占总支出的23.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75.74万元,下降61.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13万元,增长22.01%;项目支出减少1061.86万元,下降88.1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屏边区域母子品牌(1+1)建设项目咨询服务费专项资金144.44万元,屏边县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编制经费50.00万元,屏边区域品牌发布会服务费专项资金50.00万元,屏边县乡村振兴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经费70.80万元,屏边县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64.97万元等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7.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2.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支付2022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0.64万元,用于开支日常办公费用。

2.支付屏边县2023年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减免补贴经费3.83万元,已按标准补助搬迁户。

3.支付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移民直补)专项资金17.40万元。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发放已按年度核减人口后的移民人口兑付完毕。

4.支付屏边县农特产品推广营销项目经费24.00万元,通过农特产品推广营销对屏边旅游产品、农产品进行宣传推介,进一步促进产品销售,提高产品经济效益。

5.支付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培训)专项资金5.00万元,已完成对移民技能培训工作,有助于提升乡、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综合治理乡村能力。

6.支付云洞水库白河镇团结村委会百富寨村民小组“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资金91.23万元。已完成百富寨水库移民安置区美化亮化工程和建设管道灌溉540米、产业机耕路6400米。

7.支付开展百富寨移民维稳工作经费0.90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防范了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54%。与上年相比减少247.85万元,下降32.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屏边区域母子品牌(1+1)建设项目咨询服务费专项资金144.44万元,屏边县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编制经费50.00万元,屏边区域品牌发布会服务费专项资金50.00万元,屏边县乡村振兴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经费70.80万元,屏边县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64.97万元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4%。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主要用于屏边县白河镇百富寨移民技能培训,屏边县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76万元,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76万元,决算为1.7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76万元,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88万元,增长10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8万元,增长107.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部门对专项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和基层单位来协调工作及报送材料次数比上年增多,接待费超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专项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基层单位来协调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3万元,比上年增加23.72万元,增长76.75%,主要原因是今年到省州开会、办事和下乡增多,差旅费和公务用车使用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日常工作的开支,其中办公费22.02万元,电费0.43万元,邮电费1.40万元,差旅费1.62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工会经费6.76万元,福利费0.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资产总额218.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5.23万元,固定资产23.5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03002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