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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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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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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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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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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县级行政中心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业务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承担县级行政中心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
承担县级行政中心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
承担县委、县政府机关有关会议室的管理及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维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购置租赁等有关审核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分配工作;承担县级行政中心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县级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制定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除外);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事项;承担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县级行政中心综合保障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转变。将县机关事务局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由相关部门承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县机关事务局牢固树立后勤服务无小事的理念,发扬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在后勤保障工作中努力做到细致、周到、热情、优质、高效,让领导干部满意、机关干部职工满意、群众满意。一是做好后勤接待。二是做好会务服务,提供会务服务。三是做好日常维修维护。日常检查公共设施、干部周转房维修维护。
县机关事务局作为全县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单位,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抓好工作用车管理工作:第一,加强全县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一是抓好全县公务用车动态管理。二是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屏边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屏边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屏公车办发〔2021〕6号),对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三是加强全县公务用车编制、报废、购置、审评处理。四是完成2022—2024年屏边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保险、维修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2022—2024年屏边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保险、维修采购工作。根据中标结果,保险服务中标企业3家(中保、人寿、太平洋);维修服务中标企业9家(长征汽修、鑫隆汽修、刘立汽修、锐鑫汽修,永远汽修、隆腾汽修、红泰汽修,恒力汽修、鸿鑫浩业)。第二,加强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管理。一是加强公务用车、驾驶员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屏边苗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试行)》(屏机事发〔2020〕1号)文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一车一档、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停放的管理方式,从规范化管理上下工夫,从源头上把好关口,杜绝公车私用,节省管理成本。二是加强公务用车规范调度。公务用车出行必须由用车单位提交用车申请,平台调度员按照“先急后缓、先来后到、保证重点、相对平衡”的原则合理调派车辆,严禁无单出车,驾驶员主动服务,按要求出车,安全驾驶,圆满完成了各项出车任务,得到了用车单位的好评。三是做好公务用车经费保障。
二、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接待科、会务科、物业管理科、公共设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所属单位1个,即屏边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
由于屏边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没有单独核算,并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核算,不单独报送报表,导致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0辆,在编实有车辆6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6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9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6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9.13万元,下降23.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11万元,下降23.2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8.02万元,下降99.91%。主要原因分析:因2023年公务用车出车任务较2022年度少,导致2023年所需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因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较2022年度减少,对应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减少,导致2023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6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2万元,占总支出的27.18%;项目支出487.41万元,占总支出的72.8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收入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0.71万元,下降23.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8.45万元,下降52.17%;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公务用车出车任务更少,导致2023年所需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故2023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26万元,下降0.46%。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公务用车出车任务更少,从而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工作经费需求、相关项目及经费减少,项目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费用支出,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7.4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县机关事务工作经费5.00万元,全年执行数5.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机关生活、交通、卫生、绿化、办公、服务等保障工作,项目已完成;
2.屏财预〔2023〕198号机关事务局工作经费80万元,全年执行数39.4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办公和生活区域的管理工作及交通、卫生、绿化、办公、服务等保障工作,项目已完成;
3.屏财预〔2023〕17号机关事务局工作经费100.00万元,全年执行数99.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机关生活、交通、卫生、绿化、办公、服务等保障工作,项目已完成;
4.屏财预〔2023〕240号工作经费50.00万元,全年执行数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机关生活、交通、卫生、绿化、办公、服务等保障工作,项目已完成;
5.屏财预〔2023〕83号机关事务局保障中心保运转经费274.80万元,全年执行数225.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管理、运行维护等公务用车保障工作,项目已完成;
6.屏财预﹝2022﹞191号保障中心保运转经费145.60万元,全年执行数32.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管理、运行维护等公务用车保障工作,项目已完成;
7.屏财预〔2023〕239号机关事务局保障中心工作经费200.00万元,全年执行数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机关生活、交通、卫生、绿化、办公、服务等保障工作,项目已完成;
8.屏财预﹝2022﹞301号保障中心工作经费157.45万元,全年执行数77.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管理、运行维护等公务用车保障工作,项目已完成;
9.屏财预〔2022〕227号保障中心工作经费200.00万元,全年执行数5.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过桥过路费支付,项目已完成;
10.屏财预﹝2022﹞200号机关事务局保运转工作经费50.00万元,全年执行数1.3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办公和生活区域的管理工作及交通、卫生、绿化、办公、服务等保障工作,项目已完成;
11.屏财预〔2022〕20号保障中心工资经费150.00万元,全年执行数0.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管理、运行维护等公务用车保障工作,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0%。与上年相比减少198.84万元,下降23.0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与2022年度相比任务减少,导致2023年度基本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等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包括县机关事务局的保障工作运转所需及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的保运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6.32万元,决算为18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19万元,决算为186.9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64%,完成年初预算的6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13万元,决算为0.6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6%,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6.32万元,支出决算为18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19万元,决算为18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13万元,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出车任务的减少以及优化了公务接待的管理及流程等,使燃料费及过桥过路费较上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2.98万元,下降3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3.66万元,下降3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8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务用车任务多,2023年与2022年相比任务有所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9辆。主要用于全县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资产总额44.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3万元,固定资产32.7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7.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8.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绩效自评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2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