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11
-
发布机构屏边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9-01
-
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管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本职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屏边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屏边”建设总体要求,立足公安职责任务开展各项公安业务,以维护国家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乱点,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1.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
2.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维护社会稳定;
3.持续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4.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5.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6.扎实开展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
7.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
8.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9.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
10.加强公安装备建设和实战技能教育培训,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11.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机关设25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科信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拘留所、看守所、网络安全大队、经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反恐大队、巡
特警大队、7个派出所、大围山派出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本级)在职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含辅警人员),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22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2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4759.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5.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08%;其他收入44.02万元,占总收入的0.92%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27.27万元,下降14.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4.42万元,下降14.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2.85万元,下降34.17%。2023年度收入整体呈下降趋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看守所主体工程项目建设接近尾声项目拨款减少,2023年度部分经济业务支出因执行进度受限影响,未能在年度内形成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475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2.47万元,占总支出的82.51%;项目支出831.23万元,占总支出的17.4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88.19万元,下降17.2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48万元,下降1.47%;项目支出减少929.71万元,下降52.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下降%。2023年度支出整体呈下降趋势,下降的主要原因看守所主体工程项目建设接近尾声项目拨款减少,2023年度部分经济业务支出执行进度受限,未能在年度内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2.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08.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3.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1.2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3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6%。与上年相比减少623.72万元,下降12.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看守所主体工程项目建设接近尾声项目拨款减少,2023年度部分经济业务支出受执行进度限制影响,未能在年度内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393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2%。主要用于屏边县公安局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5.教育(类)支出。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屏边县公安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14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屏边县公安局承担的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17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屏边县公安局机关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屏边县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84万元,决算为11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决算为28.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39%,完成年初预算的28.3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9万元,决算为83.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55%,完成年初预算的9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5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5%,完成年初预算的0.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决算为2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9万元,决算为8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5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买执法用车款项支付时执行进度受限,需要跨年支付执法用车购置经费,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73万元,下降27.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5.81万元,下降47.6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62万元,下降1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83.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买执法用车款项支付时受支出进度限制影响,需要跨年支付执法用车购置经费,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同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4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报废老化执法执勤车辆,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4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办案部门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37万元,比上年减少57.40万元,下降17.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采取多种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措施严控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8062.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04万元,固定资产3718.4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722.58万元,无形资产1527.0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6.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2.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70.6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3.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68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2002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