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22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本单位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学前教育、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面向全县招收学前、小学学生;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普及义务教育。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按照小学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白云中心学校在屏边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深刻领会各文件精神,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白云中心校教育教学工作已按目标责任顺利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总结如下:

1.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接班人的现实需要。白云中心学校党总支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委教育工委的要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校教职员工团结一心,顺利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12月6日被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拟选树为“云林先锋 育人红烛”党建工作示范学校。抓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落实。

2.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白云中心学校按《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指标要求完成安全工作。安全稳定“0”事故 我们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防患未然。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学校师生安全教育培训、日常监管、专项治理和应急处突工作,全面实施学校安全隐患清单排查整改机制,提升学校安全应急处事工作水平。2023年完成白云小学“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保留了白泥小学2013年创建的“平安校园”称号。

3.以人为本,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1)抢抓师德师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营造氛围。白云中心学校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机制,做到德育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总结,保证德育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评优树先等师资队伍建设有关的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推先培优。开展帮教活动,“以老带新,以新促老”。我校青年教师较多,青年教师培养已经成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通过听课、评课,反馈教学情况,使新教师比较迅速地成长起来。加强校本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养。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研修培训活动近百人次。教导处及各教研组也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举行了各种组内校本培训学习,使教师开阔了视野,更新了教学理念,提升了业务素养。发挥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2023年3人荣获县级优秀,2人荣获县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县级学科带头人袁艳老师、县级骨干教师12人。

4.德育工作不放松。强化基础道德教育,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和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抓好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全校上下十分重视法制、法规教育,邀请派出所民警来校为全校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会和法制教育报告会,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行榜样教育。夯实基础,注重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学生队伍两手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美好新校园。积极开展“雷锋日”“爱眼日”“清明节”等育人活动,树人先树德,让学生在活动中升华情操。2023年我坚持以活动为载体促校园文化发展的思路,积极指导参加教体局举办的3.5学雷锋纪念日等活动共5次;组织开展了“科普微童话创作实践活动”、“养成教育周”、“第六届校园文化周”,“校园科技节”等活动共5次。一年来我校科技兴趣小组共荣获国家级三等奖一次,省级金牌4枚,银牌2枚铜牌5枚,州级二等奖一次,优秀组织奖2次,一名科技辅导教师取得国家二级科技辅导员证书。同年在“爱我国防”知识竞赛中,我校荣获省级优秀组织奖,师生共获5金10银185铜。这些活动的开展丰富了校园生活,促进了校园文化发展,为落实五育并举添加了动力。

5.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白云中心学校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提升教师利用多媒体设备和优质教育资源进行教学的能力,改进教学方式,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指标体系为主,按要求完成考核工作。在2022—2023学年屏边县中小学期末综合成绩评比中,白云中心学校综合成绩获屏边县第二名。

(2)白云中心学校高度重视音体美教师的培训工作。按上级的要求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培训任务,培训有计划、有经费、有落实,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3年集体、个人收获州、县级奖状100余张。

6.做好学生信息工作,落实学生资助。

(1)加强“控辍保学”,用好依法控辍保学“四个程序步骤”,完善控辍保学档案,做好劝返工作。

(2)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我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制度,精准数据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做到: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位;贫困学生资助资金笔笔落实到位,从不迟缓发放;贫困学生资助情况公示公开;及时上报学生资助各类数据信息及工作材料。

(3)保障流动和留守儿童少年、残疾人士子女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白云中心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台账资料,按要求开放留守儿童之家,丰富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送温送暖;对于残疾特殊儿童,建立送教档案,按时按质完成送教下乡工作。

(4)我校规范健全学生学籍档案,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学生档案。及时做好学生转出、转入或其他情况的学籍管理工作,落实学籍信息与实际在校学生信息情况,确保在校生人数与学籍系统人数相吻合。

7.推动教育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1)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白云中心学校配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并按要求规范使用财务软件处理学校账务,各种财务票据装订整齐规范,财务报表报送及时,数据清晰准确;按规定学校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许可制度,不乱收费。

(2)有序开展课后服务项目。开展兴趣班10余个及课后作业答疑课,深入完善课后服务活动开展的形式,不断整合优化课后服务的内容,充实特色课程,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真正做到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让素质教育之花在白云中心学校这片沃土上越开越盛。

(3)白云中心学校落实“双减”及“五项管理”工作,坚持做到全覆盖、齐步走、抓督察、常态化,提高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形成了落实“双减”、“五项管理”的浓厚氛围,推进了育人方式改革,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我校将会把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做到持之以恒,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教导室、总务室、安全办、财务室、党建室、少队室、政教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年末其他人员1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993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0.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5.64万元,占总收入的97.1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34万元,占总收入的2.8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5.86万元,增长13.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9.34万元,增长13.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6.52万元,增长42.56%。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发放事业人员绩效奖、调整艰边补贴等;其他收入增长原因分析:上年度课后服务收费只收取秋季学期,本年度课后服务费收取两个学期,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193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95万元,占总支出的78.79%;项目支出410.60万元,占总支出的21.2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5.04万元,增长11.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1.20万元,增长9.41%;项目支出增加63.84万元,增长18.4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增加分析:人员增加、发放事业人员绩效奖、调整艰边补贴和支付课后服务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4.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0.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金支出16.31万元,项目已完成;学前教育学生资助配套资金支出4.86万元,项目已完成;学前教育工作经费支出37.99万元,项目未完成;公用经费资金支出106.12万元,项目未完成;小学教育营养改善补助经费支出102.24万元,项目未完成;小学教育生活补助经费7.98万元,项目已完成;小学教育课后服务费资金支出46.91万元,项目未完成;小学教育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奖补资金支出8.13万元,项目已完成;小学教育2023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对下资金支出3.81万元,项目已完成;小学教育采购LED户外电子屏经费支出3万元,项目已完成;其他教育2023年州级学科带头人和州级骨干教师奖励专项经费支出0.50万元,项目已完成;其他支出少年宫中央彩票公益补助资金支出0.44万元,项目已完成;其他支出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支出0.57万元,项目未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7%。与上年相比增加219.39万元,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新增白云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工作经费24.82万元和支付课后服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56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学生助学金、办公设备购置、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白云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所以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6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6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无公务用车费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所以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41.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141.4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0.4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4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4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GK13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

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中央、省、州和县市各级财政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活动的生活费补助。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资金:中央财政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而安排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14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中心学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