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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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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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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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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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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维护职工利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以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作为重点。接受上级检查、指导、监督,制定和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承办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完善资助政策体系,提高资助标准,精准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以提升教学质量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抢抓机遇意识、思危奋进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夯实常规工作管理,整体构建校园文化特色,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扎扎实实地在领导班子及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安全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校长室、办公室、教导室、总务处、财务室、党建室、少队室、门卫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2人(离休0人,退休82人)。
年末其他人员2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947人。年末遗属25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235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3.01万元,占总收入的97.7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74万元,占总收入的2.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46万元,增长3.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26万元,增长1.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7.20万元,增长852.07%。主要增长原因是发放人员绩效奖,调整艰边津贴,人员岗位变动,调整艰边津贴,收取学生课后服务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233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31万元,占总支出的86.73%;项目支出309.36万元,占总支出的13.2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58万元,下降0.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06万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减少36.64万元,下降10.5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放其他工资支出,发放人员绩效等原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人员退休,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等未及时支付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2.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5.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9.3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支出14.62万元,资金支付率4.73%。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金支出3.6万元,资金支付率100%。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84.6万元,资金支付率60%。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支出89.11万元,资金支付率83%。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80.38万元,资金支付率100%。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补资金支出7.88万元,资金支付率100%。乡村少年宫中央彩票公益补助资金支出0.52万元,资金支付率0.09%。自有资金支出28.66万元,资金支付率100%。具体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占比见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2.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5%。与上年相比增加9.31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发放人员绩效奖,调整艰苦地区津贴,人员岗位变动,支付学生课后服务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1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工伤保险、学生助学金等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1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4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资产总额547.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8.94万元,固定资产414.0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7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1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05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中心学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