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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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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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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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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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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业务范围: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女病普查、遗传病筛查(目前条件尚无法开展)、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监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筛查、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妇幼保健科学研究(无经费无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孕产妇保健
全县2017年(2016-9-21至2017-9-20)有产妇2849名,活产婴儿2866名,建卡2140人,建卡率为99.49%;产前检查2839人,产前检查率99.65%,其中:孕早期检查2653人,早检率为92.57%;系统管理2618人,系统管理率为91.35%;孕产妇保健2939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9.06%;产后访视2696人,产后访视率94.07% 。
住院分娩活产2856人,住院分娩率99.65%,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10人,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为100%,新法接生率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2385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5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覆盖率为100%;剖宫产率为15.77%;筛查出高危孕产妇998人,高危孕产妇占产妇总数35.03%,高危孕产妇中住院分娩的有998人,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无孕产妇死亡,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二)儿童保健
全县2017年(2016-9-21至2017-9-20)有7岁以下儿童14434名,进行儿童保健管理的有13041名,管理率为90.35%;5岁以下儿童10749名,5岁以下儿童体重实查人数9381人,检出低体重86人;5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实查8752人,检出中重度贫血54人,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62%;3岁以下儿童7061名,系统管理6264人,管理率88.71%。
6个月内母乳喂养情况调查2725人,其中母乳喂养2621人,母乳喂养率为96.18%;纯母乳喂养2451人,纯母乳喂养率89.94%。
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28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77‰,其中婴儿死亡16例,婴儿死亡率5.58‰;新生儿死亡14例,新生儿死亡率为4.88‰。
(三)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
1.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
为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按照省、州的要求,对全县婚姻登记的人群进行检查。2017年,全县共有结婚登记人数2760人,我院共完成婚前医学检查2239人,检查率为81.12%。婚检出各种疾病671人,疾病检出率为29.97%。
2.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有效降低残疾儿童的发生率,提高全县出生人口素质,全县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2017年,全县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苯丙酮尿症(PKU)
1870人,甲减(CH)1870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89.95%。
3.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全县2017年,进行听力筛查1763人,筛查率为89.18%,其中初筛阳性人数 216人,阳性检出率 7.67%;复筛人数128人,复筛率59.26% ,复筛阳性16人,复筛阳性率12.50%,参加确诊7人,参加确诊率43.75%,最终确诊5人,检出率0.28%。
(四)农村孕产妇救助及“降消”项目工作情况
1. 根据《屏边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政策。认真审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减免资金,严格限价分娩。
2.产科能力建设及绿色通道建设。全县有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以及6个乡卫生院开展产科,均有急救车,76个村民委员会均有呼救电话牌、急救药品。
3.业务培训情况,2017年我院举办3期业务培训会,参会的主要有各乡镇妇幼专干及县医院妇产科医生,主要培训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妇幼保健工作常规技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保健项目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培训。
4.每季度进行一次救助情况公示,确保救助工作公开、透明。
(五)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2017年,全县共计完成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2192人(其中仅产时检测31人),阳性检出15人,其中新发感染孕妇2人(仅产时检出1人),原阳再孕13人,人工终止妊娠4人,现在孕3人,艾滋病阳性检出率为0.68%;孕产妇梅毒检测2192人,阳性检出17人,人工终止妊娠6人,阳性检出率为0.78%;孕产妇乙肝检测2192人,检测出阳性孕产妇105人,乙肝阳性检出率为4.79%。婚前检查2453人,HIV阳性检出19人(其中新发阳性3人,原阳性16人),阳性检出率为0.77%;梅毒阳性检出7人,阳性检出率为0.29%。
对感染HIV、梅毒、乙肝的孕产妇实施母婴阻断,全县2017年孕产妇艾滋病检测阳性检出15例,已分娩11例(其中3例为2016年检出,本年分娩),人工喂养11人,人工喂养率100%;所生的11名婴儿全部存活,均已服用抗病毒药物,HIV感染孕产妇及婴儿抗病毒药物服药率为100%,HIV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抗体检测率为100%,HIV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达100%。2017年孕产妇梅毒检测阳性确认17人,已分娩11人(其中4人为2016年确认,本年分娩),人工终止妊娠6人,现在孕4人,2017年已分娩产妇母婴阻断治疗9人,规范治疗8人,梅毒感染产妇规范治疗率72.72%,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达100%;共发现乙肝阳性产妇116人,活产117人,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114人,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达97.44%。
(六)对就诊和住院病人开展PITC工作
对就诊和住院病人开展PITC工作,初筛阳性结果告知率达100%,确证率达100%以上。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达100%;为就诊者提供HIV检测率达100%,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达72.72%。
(七)健康教育工作
我院设有宣教室、健康教育宣传栏,有专人负责,2017年针对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社区居民提供了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017年已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0次,开展健康咨询讲座31次,更新宣传栏96期,发放各种健康材料共计11560份。
(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全县2016年底统计总人口数为158826人,现居民电子档案138984份,电子建档率87.51%。其中城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人数11695人,乡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人数127289人。
2017年全县共有新生儿2866人,新生儿访视2728人,新生儿访视率95.18%, 0-6岁应管理儿童14434人,健康管理13041人,健康管理率90.35%。
2017年全县共有孕产妇 2849人,孕早期检查2653人,孕早期检查率为92.57%;系统管理2618人,系统管理率为91.35%;产后访视2696人,产后访视率94.07%。
(九)妇宫颈癌筛查工作
我县被确定为2017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县,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我县高度重视,认真部署。2017年我县宫颈癌任务数为2000人,我院于2017年7月16日开始宫颈癌筛查工作,至12月共完成2014人,完成100.70%。既往接受过检查968人,占48.06%,正常人数1163人,占57.74%。其中:醋酸/碘染色检查1684人,宫颈巴士检查,TBS报告检查330人。巴士检测TBS报告检查出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ASCUS)8人,检出率0.04%,不除外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ASCH)2人,检出率0.10%,低度鳞状上皮内病变3人,检出率:0.15%,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1人,检出率0.05%。碘染异常可疑18人,检出率0.89%,阴道镜应查人数42人,阴道镜实际检查人数23人,完成54.76%,阴道镜异常15人,组织病理应检查2人,组织病理检查无CIN1、CIN2、CIN3、浸润癌。慢性宫颈炎症65例,检出率3.23%,宫颈息肉65例,检出率3.23%;细菌性阴道病200人,检出率9.93%,外阴阴道炎假丝酵母菌病207人,检出率10.30%,滴虫性阴道炎56例,检出率2.78%;其他生殖道感染110人,检出率5.47%,其他生殖系统良性病变116人,检出率5.76%,子宫肌瘤181人,检出率8.99%。
(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传染病登记资料齐全。
(十一)认真执行医保、新农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
未开假证明、假处方、假病历、假票据套骗新农合资金和医保基金。严格执行处方、病历审核制度;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新农合和医保政策培训并有培训计划;在显著位置建立新农合和医保宣传专栏,按要求公示新农合和医保有关内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80%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80%零差率销售。
重点搞好药品和服务价格公示工作,建立价格服务站、制定价格服务站的职责、制度等,把各项联系制度作为一项监管长效机制来抓,使“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并不断引向深入。通过建立和完善医院内部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监管体系,统一和规范全院收费行为,提高全院职工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重要意义的认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以达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医院的根本利益,依法治院、规范收费行为的目的,从而构建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更好地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十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1.开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2017年各种节育手术706例,其中:放环212例、人流32例、药物流产192例、取环133例、皮下埋植取出术3例、皮下埋植放置术6例、引产128例。查环3640人次,查孕4711人次。至10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80对(1560人),各种妇女病诊治6362人次。门诊咨询2347人次,上门咨询4643人次。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各种技术服务的要求,无一例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2.规范避孕药具管理工作。
我县设有药具主渠道发放网点89个,社会发放网点4个,发药员93名。各发放网点统一使用“云南省计生药具管理”标识,药具应用率99.60%;药具发放点有咨询、发放、随访记录;药具知识知晓率达96%,药具服务满意率98%。2017年发放避孕药具(药、套、膜、栓、节育器等)共126580人份,避孕药具管理工作实现了省、州、县药具专机、专人、专线的管理系统。
3.积极开展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规范增补叶酸:2017年1-9月全县应免费发放叶酸目标人群为875人,实际发放叶酸人群为797人,服用率为91.09%,依从人数651人,依从率为81.68%。
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努力加强行风建设,社会效益不断提高。我院将行风建设工作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制定和完善了行风及纠风工作责任制。在医院推行负责人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处理好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
我院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组织职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规范处方和病历的书写,从而提高医护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转化了医院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妇幼保健院的服务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36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10977296.04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146,039.4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246772.38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4,146,039.4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事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46039.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和年金支出;财政加大了对卫计部门的基本支出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5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603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5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5%。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支出;单位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5028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5%。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元,支出决算为17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减少了公务接待费,2016年年底公务用车改革,单位不在保留公务用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2016年、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都是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34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相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交流产生的用餐费;对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及开展相关中心工作所产生的用餐费等。如公共卫生项目检查督导,产生的费用 。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7551455.38元,其中,流动资产6125443.38元,固定资产114260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44352.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21425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是0元0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预算绩效信息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1111
附件【2017妇幼院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