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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394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4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相关市场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抓依法履职,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抓好市场监管,服务保障民生取得新成绩。

  (一)全力抓好工商行政管理;

  (二)全力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全力抓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案件有效办理;

  (二)开展宣传培训,确保提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三、全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团结干事的氛围不断形成

  (一)全面强化党建工作;

  (二)全面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四、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的决策部署,2017年3月,选派18名工作人员对所挂钩的新华乡河南村委会、新现镇水塘村委会、湾塘乡毛家村委会的213户贫困户进行了回访,及时了解挂钩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家庭收入、住房保障、致贫原因等信息,确保挂钩贫困户数据信息准确、完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998,463.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8463.15元,占总收入的9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11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由于我单位是由原工商局、原质监局、原食药监局新组建的单位,2017年为我单位决算工作的第一年,无上年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950,136.12元。其中:基本支出9105467.8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844668.32元,占总支出的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由于我单位是由原工商局、原质监局、原食药监局新组建的单位,2017年为我单位决算工作的第一年,无上年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05467.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4668.32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工作、食品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各项宣传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7077.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2462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24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549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元,支出决算为281338.39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4565.39元,完成预算的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773元,完成预算的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变动大,支出增多。

  由于我单位是由原工商局、原质监局、原食药监局新组建的单位,2017年为我单位决算工作的第一年,无上年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565.39元,占62%;公务接待费支出106773元,占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565.3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4565.39元,开支财政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全县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管、计量器具监管、市场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77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677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1335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州级领导到我县检查食品药品专项工作、指导有机产品认证工作、乡镇村委会到我单位交流基层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由于我单位是由原工商局、原质监局、原食药监局新组建的单位,2017年为我单位决算工作的第一年,无上年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939.04元,由于我单位是由原工商局、原质监局、原食药监局新组建的单位,2017年为我单位决算工作的第一年,无上年数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0370343.05元,其中,流动资产2607432.42元,固定资产7762910.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401111



附件【2017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