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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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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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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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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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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67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环境保护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行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加强环境宣传,深入推进“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实现生态文明示范引领,成为红河州首家省级生态文明县;强化环境监管,保障生态安全;持续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加强环境监测业务素质提升,形成监测能力;严把项目环评关,促进经济建设与自然生态和谐发展;认真做好生态红线划定协调工作;领导重视,环保督察问题切实整改;做好信息公开,接受全民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屏边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不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3962965.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3626368.29元,占总收入的91.5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6,596.80元,占总收入的8.50%;上年度总收入7,350,921.69元,财政拨款收入为6,958,235.69元,其他收入为392,686.00元。本年较上年减少3387956.60元,减少幅度为46.09%,原因主要为本年较上年争取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548,011.74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760.82元,占总支出的35.50%;项目支出4,866,250.92
元,占总支出的64.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度支出为4,145,559.74
元(基本支出为2,308,734.69元,项目支出1,836,825.05元),比上年增加3402452元,增加幅度为82.07%,变动原因为上年项目资金到位较晚,于本年实施,资金多为本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81,760.82元。上年基本支出为2,308,734.69元,本年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16%,主要原因分析为调整工资结构,较上年工资有所增加,公车改革,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66,250.92元。上年为1,836,825.0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64.93%。,主要原因为上年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多为本年度实施及支付。具体项目包括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巡视工作经费,全额支付100000元,主要用于督察组在屏边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督察、巡视及业务指导的接待工作;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及例行监测经费支付1,052,654.93元,主要用于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款项支出、设备购买及环保业务工作开展;屏边县几种珍稀濒危特有树种繁育示范项目支出360000元,主要用于几种珍稀濒危特有树种的调查和繁育工作;环境质量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保障经费支出48,795.99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站购买玻璃器皿、药品试剂等监测业务工作开展;环保局环境监察应急监测工作经费支出104800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支出;屏边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支出1800000元,拨付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有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1890.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1%。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0,559.7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1%,主要原因分析因为上年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多为本年度实施及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9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8,13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6,791,84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元,支出决算为197800元,完成预算的7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751.56元,完成预算的7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420元,完成预算的71.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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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9934.6元,下降4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6,883.6 元,下降60.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051.00元,下降35.5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两辆公车,相应的公车运行费用减少。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使我局三公经费得到了合理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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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751.56元,占34.04%;公务接待费支出96420元,占65.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我单位未开展相关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751.5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751.5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环境监测及监察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4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64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193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之间业务往来等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两辆公车,相应的公车运行费用减少。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使我局三公经费得到了合理的控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835.00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4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7886.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公车改革,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的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4,242,043.72元,其中,流动资产1,686,155.72元,固定资产2,555,88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48,393.64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0,720.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90,500.00 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848000元,货物支出28000元、工程支出700000元、服务支出120000元,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848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6701111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201809060445589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