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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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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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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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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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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屏边县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2303100011000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材料(八)
(2018年8月3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李雄文县长的委托,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关于屏边县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一个园区、三大工程”的战略部署,以“保工资、重民生、促发展”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科学组织资金,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6545万元,同比增长6.3%,增收1569万元。在总收入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711万元,同比增长7.1%,增收1036万元,为年初预算14969万元的105%,超预算数742万元,为州级下达计划15702万元的100.1%,超计划数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684万元,同比增长8.8%,增收70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7027万元,同比增长4.9%,增收331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8054万元,同比增长8.4%,增收624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258万元,同比下降4%,减收94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522万元,同比增长0.6%,增收3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一是税收收入。增值税完成4698万元,同比增长40.1%,增收1345万元;营业税完成-11万元,同比下降101%,减收1112万元,主要原因是:“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取消营业税,以前年度多缴退税所致;企业所得税完成289万元,同比下降8.8%,减收28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42万元,同比增长21.4%,增收25万元;资源税完成31万元,同比增长181.8%,增收2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01万元,同比增长26.5%,增收84万元;房产税完成119万元,同比下降4.8%,减收6万元;印花税完成123万元,同比增长11.5%,增收1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8万元,同比增长8%,增收8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435万元,同比增长90%,增收206万元;车船税完成135万元,同比下降2.9%,减收4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1670万元,同比增长16.4%,增收235万元;契税完成198万元,同比下降25.3%,减收67万元;烟叶税完成346万元,同比增长4.5%,增收15万元。二是非税收入。专项收入完成493万元,同比下降31%,减收22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74万元,同比下降0.8%,减收7万元;罚没收入完成469万元,同比下降43.9 %,减收36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927万元,同比增长35.6%,增收506万元;捐赠收入完成1789万元,同比下降0.6%,减收1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36万元,同比增长38.5%,增收10万元;其他收入完成1439万元,同比增长41.4%,增收421万元。
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6594万元,同比增长3.5%,增支4897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3699万元,同比增长20.9%,增支2368万元;国防支出完成53万元,同比下降48.5%,减支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完成4459万元,同比下降11.1%,减支559万元;教育支出完成27660万元,同比增长23%,增支51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04万元,同比下降37.3%,减支6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262万元,同比下降1.8%,减支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2916万元,同比下降1.5%,减支3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5594万元,同比增长16.3%,增长21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完成4143万元,同比下降28.3%,减支163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1949万元,同比增长3.4%,增支389万元;农林水事务完成29735万元,同比下降4.0%,减支12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完成3136万元,同比增长99.7%,增支156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805万元,同比增长26.4%,增支16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282万元,同比下降81.7%,减支126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完成5172万元,同比增长167.6%,增支3239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完成3282万元,同比下降65%,减支6103万元;粮油物资支出完成143万元,同比下降21%,增支3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完成664万元,同比增长444.3%,增支54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9万元,同比下降40%,减支6万元;其他支出完成527万元,增支527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799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5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52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154万元),调入资金26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880万元(含新增债券4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1万元,收入总计为156151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594万元,上解支出234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380万元(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0万元,支出总计156151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23万元,同比增长6.3%,增收756
元。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3945万元,同比增长3%,增支355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分析
从2017年的收支决算情况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幅增长,各项人员刚性增支全力保障。
收入增减主要原因:一是强化税源管控和征管措施,加强社会协作综合治税,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做到应缴尽缴,促进税收增收。二是交通、水利、市政及建筑工程等基建项目建设,拉动税收收入的增长。三是加大非税收入的清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拉动非税收入增长。四是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政策和“营改增”全面实施对我县税收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因部分专项收入科目转列其他科目,法检两院上划罚没收入随之入库省级,交通罚没收入减少等因素导致部分非税收入减收。
支出增减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各项增资政策形成同比增长。二是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同比增加。三是受上级减少部分转移支付、支持方向的调整和全县部分单位对财政支出重视度不够等因素影响,导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量不足,部分科目支出下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94万元,同比下降2.5%,减收64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526万元,同比下降33.7%,减支1793万元,主要是同比上级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补助减少。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4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5万元,收入总计41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26万元,调出资金197万元,支出总计37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83万元。年终结余资金均为指定用途的结转支出。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25万元,同比下降32.9%,减收651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826万元,同比下降56%,减支232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23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1%,增收2478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3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67%,增支2460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0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276万元。
(四)与州级资金结算情况
2017年,州财政应补助县财政资金合计129283万元。减去县财政应上解州财政资金合计2347万元,州财政应净补助县财政资金126936万元。再减州财政实际已拨付县财政资金116644万元后,最终结算州财政欠县财政往来库款资金10292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经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决定:按照州级核定数批准屏边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59500万元,其中,县本级57678万元,乡镇1822万元。
2017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52428万元,其中:县本级50606万元,乡镇1822万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务(政府债券)4500万元。均未超过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
以上情况详见附表:屏边苗族自治县2017年决算表。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在与州级结算后,特向大会说明如下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有关情况说明
1.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数额变动情况。与年初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7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数额减少119万元,原因为与州级结算后,上解支出增加,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予以补充。
2.“其他支出”科目变动情况。与年初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299901其他支出”科目支出增加了527万元,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科目进行调整,分别从相应的支出科目调整到“2299901其他支出”科目中。
3.部分决算支出出现负数的情况。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0219 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科目为-50万元,原因是:2017年上级下达“2016年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清算资金为负指标50万元,2017年我县支出中,该科目支出为0,因此,冲减后为负数。
4.上级补助增加安排支出的情况。2017年,县财政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使上级对我县的补助增加,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为维护政府信用,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于2017年12月末安排信用资金4584万元用于偿还债务本息。由于补助资金下达较晚(年末在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调整时间之后下达),已无法进行预算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有关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94万元,为预算1130万元的120.7%,超预算数1364万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当年安排了918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商贸城建设、生态环境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余资金按指定用途结转至2018年继续使用和按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按规定收回财政存量资金7047万元,上年结转2197万元,安排财政存量资金8548万元(不含额度),年末结转696万元(不含额度)。
财政存量资金安排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53万元;教育支出68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
元;城乡社区支出195万元;农林水支出353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万元。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报告的决算数据均为州级认定并反馈的数据,但州财政最终决算文件尚未下达县财政,若州财政最终下达数据有所变动,再另行报告。
三、2017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强征管稳增收,圆满完成收入目标。努力克服经济下行、收入目标持续增加、财政支出高位运行的巨大压力,充分发挥财政协调作用,分析收入形势,强化征管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收入预期目标。一是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全面强化税源管控。二是强化日常征管,摸清底数,加强部门间协作,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欠税清缴。三是科学调度,及时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收协控联管责任,提高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四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二)调结构惠民生,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以保障民生需要为重点,持续增加民生保障支出。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脱贫攻坚。整合涉农资金25659.75万元,融资资金累计135631.82万元,加快推进精准脱贫步伐。二是加大特色小镇建设投入。筹集资金16564万元,推进特色小镇配套项目建设。三是切实落实强农惠农补贴。直接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4663.39万元,进一步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四是大力推进“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855万元大力实施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四位一体等公益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配套。五是教育投入稳步增长。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投入,下达资金3282.63万元,全县教育投入达32426.6万元,超过法定增长要求。六是文化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加强。安排技术创新和各种科研项目专项资金75.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1323.24万元。七是社会势群体扶持力度持续加大。投入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7274.5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42.95万元,救灾救济31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875.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1707万元,优抚及孤儿生活保障56.87万元,就业补助261.6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6223万元,健康扶贫兜底保障830.15万元。八是投入政法经费4397.03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推改革建机制,财政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一是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工作。健全所有部门预算审查批准机制,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了部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力度,严格界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供给范围,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同比下降37.7%。三是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县乡政府网、各部门网站公开了全县财政总预决算、县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和除涉密部门外的县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各乡镇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四是加强专户管理,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销户6个,存量专户7个。五是加强行政企事业及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地方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和政府经管资产统计工作,严格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确保出租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六是加强金融信贷管理。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小贷公司监管,积极运作好信贷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七是抓好财会人员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招生会计函授学员90名,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软件管理培训,完成全县120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会计基础评价工作。八是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验旧领新”,规范票据使用行为。争取省、州彩票公益金项目20个、资金450万元,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的社会效应。
(四)严监督重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高。一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将检查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报县纪委。二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3个行政事业及重点企业单位开展检查。三是完成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对6个2017年预算公开及15个2016年决算公开不规范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督促各单位完成了整改。四是配合省财政厅完成我县2017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五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严格采管分离,扩大采购范围及规模。实现采购规模12654.04万元,节约资金708.93万元,节约率为5.31%,有效预防了腐败滋生。六是配合做好常规审计工作,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2017年,我县努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和增支因素多、收支平衡压力巨大等困难,全力以赴抓收入,积极主动促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创新机制强监管,财政工作平稳发展,但同时也还存在隐忧和压力。主要是: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不足,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工资津贴性支出和偿债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更为突出;财政调控能力不强,财经法规约束仍然偏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积极创新生财、聚财、用财思路,努力化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财政改革与发展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新挑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美丽苗乡·森林屏边”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屏边县2017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2303100011111
附件【屏边县2017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docx】
附件【屏边县2017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docx】
附件【屏边县县本级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docx】
附件【屏边县2017年决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