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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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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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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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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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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本级)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能是:(1)根据县人民政府和省、州交通行业安排,制定全县公路以及水路运输、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和维护,协调省、州抓好我县境内主要干线公路、桥梁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政管理;地方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产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17年各项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蒙屏公路高速化取得有效进展
蒙屏高速公路起点位于蒙自市冷泉镇附近,接高网G8011开远至河口高速公路冷泉互通,止于屏边县滴水苗城城门附近,顺接国道G326线,路线全长40.425km,是省、州推进“五网”建设和综合交通五年大会战的重要项目,也是屏边融入“滇南中心城市群”,主动服务红河州“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战略和实现“一个精品、两个示范、三个特色”跨越发展战略的关键支撑。蒙屏高速于2016年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于2016年12月27日顺利举行了开工仪式,依据州级的统筹安排,我县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下达我县征地任务数为2740.677亩,其中永久性征地2081.907亩,临时性征地658.77亩。截至目前,已丈量1439.865亩,其中永久性用地丈量958.617亩,临时性用地丈量481.248亩,完成兑款3200.65万元,力争年内完成州级安排的年度投资任务 15亿元,完成总投资65.424亿元的22.93%。
(二)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已完成改建项目情况。完成县道杨水公路改造,改造里程全长14.4公里,改造标准为四级砼预制整齐块体弹石路面,项目已于2017年6月底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523 万元,完成计划总投资的100%;完成2016年建制村通畅工程(库外项目)建设,该项目改造里程全长125.4公里,共分10个标段建设,项目涉及玉屏镇、新现镇、和平镇、白云乡、新华乡、湾塘乡六个乡镇,累计完成投资9624.79万元,完成计划总投资100%。二是正在开展建设项目情况。我县正在积极开展改造建设的项目为: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46.6公里的通村组主干道路改造建设和40.6公里的撤并建制村硬化路、窄路基路面改造建设。目前,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46.6公里(含快速通道屏边至新华、和平公路工程卡口至人白公路段、湾塘至人字桥段、和平至白羊坪段)的通村组主干道路改造建设,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施工,正在进行路基开挖,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81亿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1亿元。40.6公里的撤并建制村硬化路、窄路基路面改造建设。目前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施工,正在进行路基开挖,预计年底完成投资100万元。
(三)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扎实开展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日益完善,凡是不在中央、省、州规划项目库中的项目,要争取下达资金计划实施,难度非常大,并且在项目库执行期内要争取入库也非常困难,因此,做好规划和入库衔接工作对于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就尤为重要,对于国家级的贫困县更是重中之重,为此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职能部门,我局始终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工作,2017年完成储备项目为:一是完成快速通道屏边至新华、和平公路工程、屏边县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屏边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申报2017年红河州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工作;二是完成芷白公路白云至老西域河段、屏边县和平至白羊坪公路改造工程、卡口至人白公路改造工程3个项目申报“十三五”重要县乡道(交通扶贫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工作;三是完成撤弃建制村33个项目计划下达顺序的排列并上报州交通运输局等候下达建设计划的工作。
(四)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强化
一是紧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强化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和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全年客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完成道路旅客输送23.68万人次。二是狠抓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联合公安交警大队、安监局、县运管局等执法力量对全县组织化非法营运、跨区域非法营运以及群众举报、影响恶劣的非法营运车辆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违章、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预计年底完成案件查处610起。三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不断深化出租汽车市场改革。积极主动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完成《屏边苗族自治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实施细则》制定,并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已颁布实施。四是平稳调控我县农村客运票价,促进我县农村客运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程序,依法依规完成《屏边县芷白线农村客运票价重新核定方案》制定,并提交经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发布执行。
(五)积极开展我县行政村客运班线开通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屏边县辖4镇3乡,合计80个行政村(含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已开通客运班线行政村37个,开通率46.25%。2017年计划开通13个(其中:脱贫出列行政村2个:腊哈村委会、麻布冲村委会;非脱贫出列行政村11个:胜利村委会、坡头村委会、大水村委会、大份子村委会、补嘎村委会、水塘村委会、西沙底村委会、瓦乍村委会、路乐村委会、热水村委会、喜乐村委会)。现已完成与红交集团屏边宏达分公司就13行政村客运班线开通相关事宜的对接,并进行了路线踏勘,目前正在积极按照相关程序及规定办理开通手续,预计于12月25日前完成开通工作,届时我县行政村客运班线开通率将达62.5%。
(六)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路政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严格按照“畅、安、舒、美”要求,认真落实养护责任,加强对县道公路的日常养护、检查及各乡镇乡道养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做好桥梁专项检查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健全养护管理台账,详细掌握全县农村公路路况质量。按照县、乡道的管养职责,及时拨付养护资金。一是2017年我县投资221万元完成60.1公里的玉圭公路、团浪公路、百福公路、底土公路等四条公路中修工程建设任务;二是投资231万元完成漠八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三是投资126.2万元完成除在建的新戈公路、杨水公路、芷白公路外的所有列养县乡道“五小工程”;四是投资24万元开展人白公路绿化;五是投资65万元完成人白公路、白团公路、团浪公路合计130公里预防性养护;六是拨付118.66万元开展了4镇3乡82条689.849公里的乡道养护管理;七是积极开展汛期农村公路水毁保通、修复工作。2017年我县灾后修复县乡农村公路预计需要投入2270余万元,现已投入保通资金99.78万元,水毁修复缺口资金正积极争取州级补助。目前,农村公路养护各项指标均达州级要求。
我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持续加大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力度,2017年共发放路政宣传材料1500余份,张贴标语32条,设置永久性标语9处,设置路政宣传版牌3处,共投入资金3万元,出动路政巡查(宣传)车22辆次,共清理路面堆积物950立方米,制止、警告、责令恢复原状33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6182320.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82320.61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500000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增加54%,主要原因分析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比去年投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5145838其中:基本支出3427838元,占总支出的14%;项目支出21718000元,占总支出的86%;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8.6%主要是主要原因是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因是2015年年底拨入单位专户,付款是在2016年年初支付所以,2016年支出数增加即2015年项目支出在2016年反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7838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7%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08872.66元,占基本支出的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5258元,占基本支出的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1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主要原因分析是因实际2017年项目支出比2016年增加,但由于2016年结转结余36866540元,2016年的项目在2017年支出所以2016年项目支出比2017年增加。(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814.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与上年对比减少48.6%,主要原因分析016年结转结余36866540元,2016年的项目在2017年支出所以2016年项目支出比2017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781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的奖励性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17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遗属生活补助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414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支出;
5.交通运输(类)支出1841345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8288元,完成预算的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88元,完成预算的4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因人员调动工作繁忙,尚未通知好多餐馆来结算账务,等2018年再来支付。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055.47元,下降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373.47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318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制,车辆运行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28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8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88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接待人次222人(主要用于汛期公路水毁严重,上级部门莅临单位检查指导考核的次数增加,乡镇到单位洽谈交流学习的次数增加,以及为迎接省公路局年度检查考核而组织乡镇人员培训做资料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我局车辆运行减少,主要是因公车改制车辆运行费不再产生,公务接待相对去年减少原因是2017年我局因人员调动工作繁忙,尚未通知好多餐馆来结算账务,等2018年再来支付.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2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842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少,机关工作人员需要经常往返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及赴省、州市学习培训等出相对减少,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51581544.97元,其中,流动资产50486283.97元,固定资产109526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购买办公用品电脑10台和传真机一台,金额为736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