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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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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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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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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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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⑴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工作;⑵开展群众文体活动;(3)管理全县文化市场;(4)发放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5)负责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巩固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组织实施全县无线、有线广播电视建设、维护、管理工作;(6)在全县范围内转播中央台、省州台、本县自办节目(新闻、专题、综合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7)书刊借阅服务:图书外借室、少儿阅览室、期刊杂志室等书刊免费阅览服务;借书证免费办理服务(包括免工本费、免年损耗费、免验证费,仅收取防止图书丢失押金);(8)信息咨询服务:书刊查询检索服务、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免费查阅服务、地方文献室政府信息免费查阅服务。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免费绿色上网服务,图书馆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方便读者随时上网浏览信息。(9)读者服务活动:开展图书进校园、进军营活动;阅读推广活动;节假日主题庆典活动;朗诵比赛活动等公益性读者活动;(10)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11)文化宣传:书刊借阅,影片与幻灯放映,板报制展;(12)文化组织活动:文艺演出组织,美术摄影,影视录像放映,文体比赛组织;(13)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作演出健康向上、贴近生活、贴近时代,反映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深入农村、边防部队,送文化下乡,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14)代表屏边县参加全州、全省等各种形式的文艺汇演、调演,进行对外文化交流,通过文艺的形式宣传屏边。(15)搜集整理地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提炼加工、继承发展,打造精品,打造地方的文化品牌;(16)是拟定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17)起草旅游业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18)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景点、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管理,促规范,文化市场井然有序。以社会维稳、安全生产、“两考”专项检查、“扫黄打非”“净网2017”、整治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和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等工作为重点,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和质量。审批KTV娱乐场所经营户2家。开展巡查10次、联合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检查网吧、KTV娱乐场所和出版物等文化市场172家次,检查出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失效等娱乐场所9家,整改落实9家。查处违规经营KTV 1家,处罚款3000元。取缔游商地摊4个,收缴非法出版物600余份。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安全生产培训 2场次,签订责任书30份。参加州文化市场执法培训及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分别荣获队伍风采展示、业务知识竞赛三等奖。检查出版物市场142家次,核检出版物经营户11家、印刷复制企业“三小印”经营户 11家。注销“三小印”经营户经营许可证7家、出版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11家。审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屏边时政》10期,《大围山》季刊3期,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13份, 96万字,印刷0.95万册。完成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全县安装升级金山办公软件859台。完成2017年红河州国民体质测定工作,到全县7个乡镇监测20-69岁年龄人群600余人,并做好基础信息录入上报。
2.抓活动,促繁荣,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一是以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文体活动。举办2017年苗族花山节系列活动,接待踩山群众和游客13.27万人次,实现经济总收入5487.99万元。举办春节、“三·八妇女节” 、“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送书进校园”、朗诵经典比赛等活动13场次。举办“喜迎州庆60周年暨美丽苗乡·森林屏边·月月喜相逢”七·一建党节“颂歌献给党”歌会2场次。举办“庆祝建党96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文艺晚会2场次。二是以重要工作为主题,深入开展文体活动。举办“深入推进计生协会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六项重点任务”为主题的乡镇文艺晚会3场次。举办以“自强、诚信、感恩”为主题的系列活动3场次。三是以特色赛事为平台,全面开展文体活动。为喜迎红河州建州60周年,举办屏边县2017年“大围山杯”广场舞大赛,全县33支队伍参赛。举办“大围山杯”山地自行车挑战赛1次,来自6省10州市的368名自行车爱好者参赛。举办红河州2017年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屏边邀请赛,为期3天,来自全州13县市,18支代表队600余位老年人参赛。
3.抓建设,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一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制定印发《屏边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屏边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二是场馆职能发挥明显。充分发挥民族体育馆和阿季伍全民健身中心功能作用,接待健身人员30000余人次,开展乒乓球、篮球等赛事81场次,文艺晚会12场次,工会活动8场次。三是基层文化设施逐渐夯实。投资75万元,完成县图书馆图书购置及玉屏镇小街子等38个村组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和新华乡文化站办公楼门窗修缮。新建阿母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业务用房600余平方米,搭建戏台120平方米,建宣传展板4块、标准篮球场1块420平米。新建白河镇鸡蛋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业务用房112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454平方米。加盖和平镇文化站楼顶业务用房126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加宽40平方米,路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外活动场地搭建彩钢瓦360平方米。全县行政村(社区)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71个,业务用房8717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19214平方米。投资15.26万元,为80个农家书屋、1个图书角,采购图书7372册、报刊500余份。目前,总存书量64800余册。四是“两馆一站”工作成效明显。
4.抓保护,促传承,非遗、文物保护成果斐然。一是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配合上级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物安全检查7次。配合县政府、交通局完成G211线和屏边高速公路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成功申报云南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即:白河坡头苗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云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即:传统舞蹈芦笙舞、苗族芦笙制作技艺),第四批州级非遗项目(即:仆拉跳掌)。完成州级(即:万家院、腊哈地车站、菠渡箐车站)、县级(即玉屏镇阿季伍民居)文物申报,及国际滇越铁路五家寨人字桥的保护项目预算书申报。启动实施《七彩花米饭》第五批州级非遗项目的申报工作。完成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和信息上报。完成和平镇万家大院大门的恢复修缮。二是非遗传承工作循序渐进。开展芦笙吹奏及芦笙舞蹈培训150余人次。开展苗族芦笙舞课间操及苗族山歌进校园辅导活动1次,辅导师生670余人次。召开2017年屏边县州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座谈会暨传承项目展演37人次。兑现州级以上非遗传承人补助18人次,3.9万元。
5.抓项目,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
(1)以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抓手,夯实文体广电事业发展。投资960万元,新建公共体育场1个,400米环形塑胶跑道1个、标准足球场(105米×68米)1个及单侧2000座看台等。投资700万元,新建苗族文化展览室595平方米,苗族花山节文化传习教学场所391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等。投资160万元,购置摄像机5台,摇臂照相机1台、非编系统4套、高清播出系统2套。投资32.4万,完成黄泥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机房建设。投资24.6万,实施中央无线覆盖工程,地网及低压配电设施改造。投资8.36万元,完成全县6个乡镇,7个中央地面数字无线覆盖补点机站低压电缆架设1172米,新装三项动力表及附属设施、室内电箱各7套。完成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第一批示范点广播项目7个。启动68个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建设、“双覆盖”工程健身器材的安装,预计年底安装完成投入使用。
(2)以滴水苗城、大围山国家公园、猕猴桃庄园等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启动滴水苗城AAAA级景区创建工作,完成《屏边县滴水苗城AAAA级景区创建方案》、《屏边县滴水苗城AAAA级景区实施方案》、《屏边县滴水苗城AAAA级景区整改报告》;着力加快游客服务中心、厕所、旅游标识标牌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助推精准扶贫融合发展,启动屏边县旅游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编制。发展特色旅游,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开展“苗族花山节”、“斗牛争霸赛”、“山地自行车赛”、“壮族花米饭节”等各类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行业安全管理。加强旅游推介宣传,积极组织参加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2017中越边境经贸会、第二届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峰会等推介活动;在昆明长水机场红河宣传展台投放旅游宣传资料,在蒙自市超市内投放LED广告,在屏边火车站及客运站设宣传展台,持续宣传屏边旅游。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结合县域产业发展特点,不断优化我县招商的软硬环境。
6.抓组织,促宣传,州庆筹备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州庆办的要求,抽派1名编导人员参加红河州建州60年庆典晚会的编创工作,并完成我县庆祝红河州建州6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入场方块队展演节目的排练和编创。同时,做好第二届红河文化艺术节屏边县分会场筹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屏边县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财政补助人员9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财政补助人员74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车辆被屏边县公务用车平台收回)。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6,933,630.39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7,363,624.38元、文化馆2,199,691.94元、图书馆1,435,535.93元、民族文化工作队3,362,271.44元、旅游局2,572,506.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18,409.98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3,424,810.97元元、文化馆1,699,892.94元、图书馆1,101,453.93元、民族文化工作队2,897,271.44元、旅游局1,094,980.70元),占总收入的75.0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715,220.41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3,938,813.41元、文化馆499,799.00元、图书馆334,082.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465,000.00元、旅游局1,477,526.00元),占总收入的24.93%。比去年减少27,277,931.08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2,360,773.69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绩效工资(乡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以及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城市影院项目经费减少、文化馆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18,030.89元,增加原因是公共文化建设资金、免开经费省、县级资金增加、图书馆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40,461.74元,2017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减少了1人,工资福利收入减少、民族文化工作队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80,300.24元,增加原因是增资、旅游局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5,175,026.78元,减少的原因是省、州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0,661,766.88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23,741,061.62元、文化馆2,691,113.99元、图书馆1,515,488.06元、民族文化工作队3,139,712.83元、旅游局9,574,390.38)。其中:基本支出14,776,542.5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6,913,499.58元、文化馆2,276,574.19元、图书馆1,415,488.06元、民族文化工作队3,129,212.83元、旅游局1,041,767.84),占总支出的36.34%;项目支出25,885,224.38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6,827,562.04元、文化馆414,539.80元、图书馆100,000.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10,500.00元、旅游局8,532,622.54),占总支出的63.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去年增加了5,035,288.91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5,884,099.82元,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和本年财政拨入资金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大,上年结余支出增加、文化馆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543,912.01元,增加原因是奖励性绩效增加、培训费增加、图书馆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742.86元,减少原因是减少了1名在职在编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都有所减少、民族文化工作队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318,567.21元,减少原因是因为调出5人,经费减少所以支出相对减少、旅游局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071,412.85元,减少的原因是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76,542.5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6,913,499.58元、文化馆2,276,574.19元、图书馆1,415,488.06元、民族文化工作队3,129,212.83元、旅游局1,041,767.84),与上年对比增5,418,117.01元, (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与上年基本支出对比增加5,269,180.22元,主要原因分析:文化体育局和广播电视局合并,增加了人员经费(包括南部六县生活补助、在职2017年1-6月绩效奖励等),办公经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40%;文化馆与上年基本支出对比增加了536,527.21元,主要原因分析:增资(奖励性绩效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图书馆与上年基本支出对比减少102,742.86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1名在职在编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都有所减少;民族文化工作队与上年基本支出对比减少398,189.63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调出5人,经费减少所以支出相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6%;旅游局与上年基本支出对比增加113,342.07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85,224.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09,538.98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4,690,909.04元, 主要原因分析:文化体育局和广播电视局合并,项目资金增加,如: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屏边安信影院;2016年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族花山节”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结余支出增大;2016年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经费);2017年第一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绩效奖励金,图书馆10万;和平镇文化站15万;白河镇坡头村10万;和平镇路乐村10万;玉屏镇小街子村5万;新现镇新现村8万;和平镇底咪底村8万;新华乡西沙、马鹿塘、师宗各20万;菲租克8万;文体广电局15万;文化馆6万;和平瓦乍村5万);2017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家书屋4万元、2017年云南省贫困地区存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10万元、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广播器材购置136万元)等,文化馆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7,384.80元, 主要原因分析: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下乡演出活动、培训文艺队、开展非物质文培训。图书馆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0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 2017年多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绩效奖励资金(数字资源5TB整合建设)的10万元项目经费支出。2017年11月支出10万元购买了超星学术视频及电子书数据资源5TB,进一步充实了馆藏数字资源,加快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进程。民族文化工作队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03,999.94元, 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租赁费、建筑物购建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大型修缮费的支出减少。旅游局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184,754.92元, 主要原因分析:省、州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950079元用于大围山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支出,341000元用于《大围山外围产品规划》编制费用支出,7000000元转拨予屏边县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旅游小镇建设贷款贴息、滴水苗城国家4A级景区和智慧旅游景区建设补助,40000元用于《屏边迪趣苗韵欢乐小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支出,60000元用于《大围山游客接待中心绿化设计》支出,141543.54元用于旅游宣传、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标识标牌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10,909.03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9,544,270.75元,文化馆1,969,316.74元,图书馆1,201,453.93,元,民族文化工作队2,856,090.87元,旅游局8,239,776.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15%。与上年对比增加12,785,516.52元, (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20,768.47元,主要原因分析:文化体育局和广播电视局合并,增加了人员经费(包括南部六县生活补助、在职2017年1-6月绩效奖励等),项目资金增加,如:2016年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族花山节”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结余支出增大;2016年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经费);2017年第一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绩效奖励金,图书馆10万;和平镇文化站15万;白河镇坡头村10万;和平镇路乐村10万;玉屏镇小街子村5万;新现镇新现村8万;和平镇底咪底村8万;新华乡西沙、马鹿塘、师宗各20万;菲租克8万;文体广电局15万;文化馆6万;和平瓦乍村5万);2017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家书屋4万元、2017年云南省贫困地区存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10万元、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广播器材购置136万元)等、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等。文化馆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0,231.89元,主要原因分析:增资。图书馆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476.5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对比2016年多支出了财政拨入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绩效奖励资金(数字资源5TB整合建设)10万元。民族文化工作队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096.93元,主要原因分析:增资。旅游局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17,057.30元,主要原因分析:省、州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2,325.31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337,570.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1-6月在职绩效奖励金;文化馆76,72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图书馆53,24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绩效工资;民族文化工作队138,31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绩效工资支出;旅游局96,475.1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发放2017年1-6月在职绩效奖励金;
2.科学技术(类)支出1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所需办公设备购置;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651,303.61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7,924,54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接待费等支出;文化馆1,588,96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下乡演出活动、培训文艺队、开展非物质文化培训等;图书馆938,3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47,06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2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990.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2,199,46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1%。职工工资津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1,797.27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922,29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文化馆190,8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各种保险;图书馆143,2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9,05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166.0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29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054.00元;死亡抚恤32,876.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315,6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5%。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退休公务费、福利费;旅游局89,802.00元,占总支出的1.09%。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86,672.8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359,8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文化馆112,81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图书馆66,66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民族文化工作队192,140.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旅游局55,18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6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998,310.04元(旅游局),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6%。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项目建设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9,700.0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20,000.00元、文化馆28,700.00元、图书馆4,500.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14,500.00元、旅游局1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225.24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0,420.00元,完成预算的5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20.00元,完成预算的52.1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文化馆22,544.00元,完成预算的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7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74.00元,完成预算的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乡演出、培训文艺队。图书馆1,140.00元,完成预算的25.3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0.00元,完成预算的25.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的4,500.00元“三公”经费全部是公务接待费,本年厉行节约,公务接待量减少,共接待了2次,使用了1,140.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21,630.2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73.2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57.00元,完成预算的94.8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时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中增加了该项支出。旅游局18,491.00元,完成预算的1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91元,完成预算的12.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0.97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减少28,463.01元下降73.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04.01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579.00元,下降60.8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已被平台收回,没有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文化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5,339.74元,增长212.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24.74元,增长23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115.00元,增长206.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开展非遗物质文化培训、下乡演出活动,所以“三公”经费增加;图书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160.00元,下降78.4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60.00元,下降78.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的4,500.00元“三公”经费全部是公务接待费,本年厉行节约,公务接待量减少,共接待了2次,使用了1,140.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7130.24元,增长4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873.24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3.00元,下降5.1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预算时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中增加了该项支出;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0,194.00元,增长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194.00元,增长12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调研、规划、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滴水苗城创A级景区工作、旅游宣传工作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接待外来单位和上级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43.24元(其中:文化馆4,570.00元,占36.73%、民族文化工作队7,873.24元,占63.27%),公务接待费支出61,782.0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0,420.00元,占16.87%、文化馆17,974.00元,占29.09%、图书馆1,140.00元,占1.85%、民族文化工作队13,757.00元,占22.28%、旅游局18,491.00元,占29.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43.24元(其中:文化馆4,570.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7,873.2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443.24元(其中:文化馆4,570.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7,873.2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文化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民族文化工作队主要用于下乡采风、舞蹈音乐创作、外出交流学习、培训等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782.0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0,420.00元,文化馆17,974.00元,图书馆1,140.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13,757.00元,旅游局18,49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7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4批次,文化馆20批次,图书馆2批次,民族文化工作队21批次,旅游局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2人(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208人次,文化馆300人次,图书馆18人次,民族文化工作队461人次,旅游局39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
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212.5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242,380.00元,旅游局95,832.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9,580.6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与上年对比增加201,755.66元, 主要原因分析:文化体育局和广播电视局合并,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旅游局与上年对比增加67,825.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滴水苗城创A级景区工作、旅游宣传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44,607,601.6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34,608,285.78元,文化馆2,511,323.78元,图书馆3,417,036.72元,民族文化工作队3,034,177.58元,旅游局1,036,777.74元),其中,流动资产23,584,128.68元(其中:22,390,561.21元,文化馆34,794.78元,图书馆65,170.51元,民族文化工作队510,872.44元,旅游局582,729.74元),固定资产21,023,472.92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2,217,724.57元,文化馆2,476,529.00元,图书馆3,351,866.21元,民族文化工作队2,523,305.14元,旅游局454,04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25,904.16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减少7,539,109.75元,文化馆减少544,967.61元,图书馆增加185,950.24元,民族文化工作队增加73,120.37元,旅游局减少7,200,897.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0,760.08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增加76,570.00元,文化馆增加251,400.00元,图书馆增加269,802.08元,民族文化工作队增加71,215.00元,旅游局减少198,22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旅游局),账面原值219,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7平方米(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账面原值112,781.7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75,764.66元。
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0,568.0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2,761,403.00元,文化馆251,400.00元,图书馆81,430.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155,535.00元,旅游局25,800.00元),货物金额2,545,315.0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2,350,470.00元,文化馆16,400.00元,图书馆81,430.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71,215.00元,旅游局25,800.00元)、工程金额106,000.00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服务金额619,253.00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304,933.00元,文化馆230,000.00元,民族文化工作队84,32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此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上年结转结余1,482,090.00元,本年收入1,680,000.00元,本年支出2,390,074.50元,2017年度结余772,015.5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汇总)2018090409305104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