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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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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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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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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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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本级)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县内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5.配合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进行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监测工作。
6.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7.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协调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援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9.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10.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初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工作。
12.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3.负责全县学校工作方针、政策的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对各级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
14.领导县属学校党的工作,制定县属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县属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15.负责全县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县委管理干部的考核配备工作。
16.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7.指导全县中小学团队建设,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
18.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9.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两学一做”,强化党建工作
2017年屏边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制定《教育局2017年党委工作要点》、《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教育局2017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与各党(总)支部签订了《2017年教育系统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7年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教育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将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要精神和《准则》《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分层分级抓好学习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意识,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中共红河州教育局党组印发关于〈红河州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组发〔2017〕4号)精神,设立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党组,党组成员职数为5名,其中书记1名,成员4名。成立中共屏边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县教育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设书记1名(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成立教育党工委办公室,作为中共屏边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下设股级机构,设主任1名。2017年来,局党委共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委会6次,任免局机关科室长4人,走访慰问老党员19人,老干部5人,困难党员2人,困难群众7人,共发放慰问金7800元,发放大米31袋,食用油31桶。
2.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到2018年,屏边县将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为做好我县的自查自评,迎接州政府督导评估复核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屏边县关于成立屏边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屏政办发〔2017〕80号),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筹备并召开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员大会,制发了《关于成立屏边县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屏政教督联〔2017〕1号),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中小学校签订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对照《标准》逐校摸清了学校家底,全面掌握了学校达标所缺设施、设备及所需资金。对今年要完成达标的27所学校进行了专题调研,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基本标准10项指标,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按“一校一策”的要求制定措施。目前,各项建设顺利推进,设施设备采购完成,将于今年底迎接州级复核。
3.高度重视,推进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
①科学布局,全力推进“全面改薄”,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全力促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一是按照“小学向行政村或人口密集区集中”的思路,坚持“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实事求是,宜并则并,需增则增,先建后撤”的原则,整合后我县现有小学36所,中学6所。二是加大对“全面改薄”工作力度,确保上级布置的各项指标任务按期完成。全县“全面改薄”项目规划总投资9672万元,其中:校舍建设资金5429万元,规划校舍建筑面积29563平方米;规划采购资金2335万元。2017年下达我县项目数共86个,下达面积63815平方米,下达资金8971.27万元。其中:“全面改薄”建设单体项目33个,面积44951平方米,下达资金4486万元;可统筹项目53个,面积18864平方米,下达资金4485.27。实际开工建设校舍项目个数86个,开工率100%;竣工85个,竣工面积60315平方米,竣工率94.5%。下达我县设备购置中央资金1133.87万元,县级自筹558.3万元,合计完成设备采购资金数1692.17万元,完成采购计划任务数的72.46%。我县已经超额完成“全面改薄”工作“两个50%”的目标任务。全县42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已全部消除D级危房,按照国家教育均衡发展要求部署,全县有26所中小学校基本达到“20条底线”标准。
②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水平。严格落实屏边县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及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各项指标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实行控辍保学“双线三包”责任制,坚持“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一条线,“教育局—学校—教师”一条线,履行县教育局包干到校、学校领导包干到教师、教师包干到学生的“三包”制度,明确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年初教育局与各中小学校签订《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执法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辍学率控制在指标之内。
③实施普通高中扩规提质工程。屏边县民族中学项目概算投资为1.034亿元,总建筑面积为28384.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屏边县民族中学运动场、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礼堂、教学实验楼、行政综合楼、附属工程等。项目计划2018年1月底全面完成。
2017年我县高考报名380人,实考377人,其中:文科考生208人,上线人数207人,上线率99.52%,最高分570分(原始分);理科考生161人,上线人数132人,上线率80.49%,最高分532分(原始分);三校生8人,上线人数8人,上线率100%;一本上线2人(文科1人、理科1人),上线率0.54%;二本上线63人(文科35人、理科28人),上线率17.07%;专科上线274人(文科171人、理科103人),上线率74.26%。普高总上线率达91.87%。
④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升工程。按照公办、民办并举的思路,积极发展各类幼儿园,不断满足幼儿教育的社会需要,全面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步伐。2017年共批准蒙特梭利国学幼儿园、启蒙幼儿园2所民办幼儿园新建办园;督促和指导湾塘幼儿园、白云幼儿园、新华幼儿园完成晋升三级一等幼儿园的认定工作。
⑤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改革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创新育人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发和培育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潜能和特长,保证学生愉快学习、幸福成长。一是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结合地区、学校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认知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知识结构的内在逻辑,科学制定试点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保障素质教育实践课程,加强学科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二是高度重视音、体、美和外语课程开设,要求各校不得占用音、体、美、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教学时间,并将音、体、美和外语(英语)课程开设情况作为学校督导评估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一次课程开设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并向全县中、小学校通报检查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红河州中小学质量监测办法》的具体要求,我县认真开展基层学校教学视导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7年,屏边县中考全科合格率12.7%,优秀率11.02 %;平均分684.59分(实考分),综合成绩连续三年名列红河州南部六县第一名。完成中职招生任务635人,在州内就读545人,州外就读90人;完成普通高中招生623人,在本县就读422人,外县就读201人。
⑥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积极组织“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充分利用“一网三通两平台”,以网络为载体,着重探索信息时代教学模式、学习方式及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互动的新模式,积极推进数字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逐步实现课内、课外的教学、学习与交流功能。组织全县各中学、中心校、完小、幼儿园进行了云校智慧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培训。投资36.98万建设民族中学录播教室。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工作进程,投资522万元的改薄项目已全部到位,建成了13个网络教室,配备学生计算机413台,多媒体交互式LED一体机 149套,初中理化生实验设备1套。屏边教育局自筹资金309万元,建成13个计算机网络教室,配备学生计算机400台,采购交互式智能一体机50套。屏边县小学生机比13:1,初中生机比10:1,高中生机比7:1;屏边县所有中学,中心校均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村完小多媒体班班通达到50%以上,村小至少有一套多媒体教学设备。
(四)全力以赴,加大教育精准扶贫力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2017年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屏边县教育局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相关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扶贫目标从严从实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查找补齐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方面的问题和短板。起草了《屏边县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学校、挂联村,与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一起按要求从严从实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全面聚焦“精准”二字,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贫困户脱贫、贫困村、贫困乡(镇)出列、贫困县脱贫中涉及教育方面的指标逐条逐项对标对表进行查找问题,对教育方面涉及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进行分析研究,并结合实际积极制定措施和办法,建立以下教育扶贫台账:1.屏边县教育脱贫攻坚台账。按照省州县下发的文件、出台的政策和措施、教育五保障三表册(五保障:资金项目保障、教学设施设备保障、学生救助保障、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学生入学保障;三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名册、流失学生名册、劝访工作记录表册等)分类装盒建档;2.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台账。按照文件通知、问题及措施、落实情况等三个方面建立台账;3.挂包帮、转走访台账。二是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园)精准识别工作。要求各校以乡镇为单位抽调教师成立工作组,与乡镇、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密切配合,深入各村寨,进村入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情况进行再核实、再识别。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精准识别与统计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7〕142号)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要求各乡镇积极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教育等相关部门对接,以进村入户排查为基本工作环节和方式,精心组织开展识别统计工作。全县以乡镇为单位共抽调教师210人深入各村民小组进村入户,对建档立卡户适龄人口的在校情况、辍学情况、因学致贫情况分年龄段开展精准识别和统计工作。为确保识别统计工作取得实效,由县教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成立三个督查工作小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组织动员、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推进、如期完成。三是做好学生信息筛查比对核实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学籍信息与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数据相衔接,实行双线对接,由乡镇学校根据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信息逐校、逐村、逐户、逐人与乡镇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再进行筛查、比对、核实;安排教育扶贫工作专干人员,与扶贫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信息与扶贫部门大数据管理平台的信息再比对、再核实。共发现各乡镇涉及教育错误信息1561条,并及时给予纠正。实现教育扶贫数据与脱贫攻坚相关教育考核指标无缝对接。四是实行学生信息动态监控管理。按照《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涉及教育信息筛查比对核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督促全县农村户口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数及其校外学生情况的精准核查,并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专项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监控。
(五)严格执行编制标准,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1.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省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云编〔2017〕31号),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的原则,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严控机构编制的精神,按照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创新要编制的要求,积极采取控编集中管理,机动调整等办法,按照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为小学1︰19、初中1︰13.5、高中1︰12.5,同时,坚持编制资源向农村边远艰苦地区适当倾斜的原则,重点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1:2)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数1464个。
2.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通知》(云政办发〔2015〕110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实施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151号)的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方案,印发了《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方案的通知》(屏政办发〔2016〕187号)文件,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要求,如实兑现了屏边县乡村教师差别化补贴372.95万元。
3.加大教师队伍补充力度。屏边县2017年中央特岗教师中计划招录40名,实际招录39人。招考委培免费师范生6人,其中:云南师范大学委培3人(体育2人,汉语言文学1人),红河学院委培3人(英语1人,美术2人,音乐1人)。
4.多渠道加大在职教师专业技能培训。2017年,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30人,其中国培计划项目培训427人,其他类培训203人,其中:参加边远贫困地区校长助力工程培训2人;参加云南省乡村系列教师培训项目20人、参加信息技术培训项目405人(其中:骨干者辅导教师5人、初中133人、小学253人、幼儿园14人)。参加滇西边境山区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培训6人;参加省级培训的有27人;参加州级培训的有45人;参加县级培训的有50人;到北京师范大学三帆中学培训15人;参加OFS(我们的自由天空)桃李天乡村教师培训60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数计1582人次,全县在职教师履职晋级参训率达100%。
5.人才工作。2017年全县申请教师资格人员19人,其中:申请高中资格6人,初中资格6人,小学资格2人,幼儿园资格5人;申报初职职称教师有86人,中职职称59人,高职职称222人;县教育局机关调整配备局科室长5人;推荐县委任命校长7人。教师调整调出外县教师2人,外县调入教师2人,县内调整教师53人;县委、县人民政府于第33个教师节表彰了中信优秀教师57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8名;“红烟园丁奖”获奖1人。
(六)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1.学校公用经费实施情况。2017年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城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1249.93万元,其中:城乡义务阶段学校公用经费956.18万元,补助标准小学600元/生•年,中学800元/生•年,受益学生达14911人,其中小学10574人,初中4337人;城乡义务阶段寄宿制公用经费218.62万元,补助标准小学200元/生•年,中学200元/生•年,受益学生达11304人,小学7549人,初中3755人;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4.55万元,补助标准中小学6000元/生•年,受益学生达91人,小学61人,初中30人;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20.58万元,补助标准600元/生•年,受益学生达657人。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情况。2017年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下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到各校特设专户,共下达资金1126.05万元,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受益学生达11304人,其中小学7549人,初中3755人;实现全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实施情况。2017年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下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到全县各中小学特设专户,共下达资金1123.76万元,受益学生14057人,其中小学9960人,初中4097人。补助标准4元/生•天,补助天数200天,实现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全覆盖”。
4.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实施情况:2017年下达秋季学期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预算(第一批)资金66.34万元。
5.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省、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申请表》。在实际操作中,理顺借贷程序,简化办理手续:贷款申报采取网上申请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贷款额度内除了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外,剩余资金学生可用来解决生活费问题;贷款资金使用“支付宝”支付,学生不必再去银行开户。2017年全县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438人,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329.87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57人,发放助学贷款125.6万元。
6.下拨2017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经费7.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500人。
7.发放2017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5.025万元,受益高中学生389人(其中:一类117人,二类272人)。2017年秋季助学金发放总人数:555人,总金额:49.925万元(第一批389人,金额35.0250万元。第二批56人,金额5.0500万元。补发2016年第二批助学金110人,金额9.8500万元)。
8.通过“贫困学生联席会议”动员社会爱心企业及单位部门筹集资金104.5万元,资助206名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85人,资助金额42.3万元。
9.中信集团公司资助25.2万元用于资助学生;其中9.8万元用于优秀学生的奖励;15万元用于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奖励。
(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年初与各校(园)长签订《屏边县教育系统2017年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屏边县教育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中心校将相关任务分解到相关村校,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关党员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决不饶恕》等反腐倡廉专题片,征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四个意识”实践“四种形态”系列文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认真开展廉政文化学习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工作人员到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对照《屏边县教育局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 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梳理分析产生的根源,继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特岗教师招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的监督,做到党务、政务、“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行为的发生。节日期间组织明察暗访,并积极畅通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2017年,教育局通报违纪案件3件,办理信访件13件,召回管理学校干部1人。
(八)多措并举,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一是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红河州2017年校园足球啦啦操规定动作培训、全省校园足球中小学体育教师教练员培训、国家级校园篮球教师培训、体育舞蹈教师培训;认真组织学校参加州级青少年足球联赛,申报篮球特色学校2所。二是在全县各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上墙工作,开展“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开展“家校同育共建、营造心灵港湾”家庭教育巡回讲座13场。三是以青少年学生课外活动中心为主导,举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书画大赛、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并组织参加省州级决赛、“圆梦蒲公英”主题系列活动、暑期星光璀璨主题音乐会汇报演出,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和红河州建州60周年之际,举办屏边县第一届中小学生“书画、摄影”大赛。开设了美术班、舞蹈班、篮球班、作文班、书法班、手工制作、葫芦丝、乒乓球、钢琴、象棋、寒假作业等10余类辅导班,一年来举办各类兴趣培训班4期,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四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法治副校长聘任制度,2017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续聘法治副校长20名,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18次,法治宣传教育38次。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完成了第四中学、徐屏中学、县幼儿园、屏边县第二中学、新现中心学校、白河中心学校的学校章程草拟、审核、审批核准工作。
(九)细化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校园安全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学校安全保卫“三防”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创建工作,积极构建“三防”安全教育工作体系,60余人次深入校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00余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5个,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立即安排整改,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人防方面。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健全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并围绕学校的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实战演习,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应急能力、互救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一是认真制定方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协调、督查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一经发现、及时处理,有效排除各种事故安全隐患。二是实行 “层层把关,层层负责,防范第一,定人定岗”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逐层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范围、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门卫76人,组建学校护卫队66支396人。
2.物防方面。筹措资金配备强光手电103只、橡胶警棍95根、安全钢叉106副、防暴头盔96顶、防护盾牌90副、防刺背心83套、防割手套69副、自卫喷雾剂48支。
3.技防方面。为有效维护学校校园安全,切实加大对技防的投入力度,共安装监控探头972个,一键报警装置学校6所,监控探头全县学校全覆盖,有效的预防了各类打架斗殴和其它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2017年县教育局顺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招商引资800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屏边县教育局机关(行政单位)
2.屏边县教研室(其他事业单位)
3.屏边县电教室(其他事业单位)
4.屏边县学生资助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5.屏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6.屏边县招生办(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0人。
非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5,183,428.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98,704.21元,占总收入的74.25%;其他收入37,384,723.81元,占总收入的25.75%,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4.47%,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人员经费、招商引资、各校上缴国库返还工作经费,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教育局风貌街区校舍改造资金、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等方面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3,151,281.88元。其中:基本支出34,925,835.04元,占总支出的24.40%;项目支出108,225,446.84元,占总支出的75.6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8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全面改薄”资金、高中扩规提质资金等方面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925,835.0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6.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增加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经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91%。(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225,446.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4.9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全面改薄”工程、高中扩规提质工程等方面的支出。其中:用于全县各中小学校舍及办公设备的零星维修3,532,531.85元;用于购买全县各中小学校体育器材、实验器材、课桌椅等支出2,049,722.76元;用于全县各中小学校后勤购买服务支出3,121,970.00元;用于顶岗实习教师、骨干教师、教育系统城乡交流教师生活补助支出299,500.00元;用于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寄宿学生生活补助。高中助学金、高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支出25,992,588.53元,用于优秀贫困学子奖励支出85,000.00元;用于购买全县各中小学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学生电脑及电脑桌、计算机教室设备等支出1,731,808.00元;用于白河幼儿园教育用房建设工程、田心幼儿园教育用房建设工程、阿母黑小学宿舍综合楼建设工程、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猫猫头小学宿舍食堂综合楼建设工程、团结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和平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大冲小学教学宿舍综合楼建设工程、大水小学师生宿舍楼建设工程、百福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新华小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白河中小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民族中学运动场场地治理工程、白云中学运动场跑道及附属工程、民族中学礼堂装修工程、一中运动场改造工程、徐屏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民族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建设及大型修缮支出54,391,969.3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880,752.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36%。与上年对比减少26.6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全面改薄”资金、高中扩规提质资金等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06,448,23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7%。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0,565,044.98元;普通教育支出88,257,835.72元;职业教育支出491,892.00元;特殊教育支出1,374,572.32元;进修及培训140,000.00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5,051,491.76元;其他教育支出567,395.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2,8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77,346.00元;抚恤支出25,513.0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9,661.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9,661.7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9,800.00元,支出决算为155,219.52元,完成预算的86.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928.69元,完成预算的10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290.83元,完成预算的66.78%。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规范接待管理,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县各中小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17年纳入屏边县教育局(本级)核算,此费用教育局(本级)无年初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340.76元,下降11.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2,038.41元,增长15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379.17元,下降60.7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2017年,全县各中小学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的未列入公务用车改革范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纳入屏边县教育局(本级)核算,2017年屏边县教育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总体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928.69元,占65.67%;公务接待费支出53,290.83元,占34.33%。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928.69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1,928.69元,主要用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及全县各中小学校保留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53,290.8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290.83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6批次,接待人次1540人。主要用于教育工作会议、上级部门调研、同级部门业务交流,招商引资等公务接待。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2017年,全县各中小学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的未列入公务用车改革范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纳入屏边县教育局(本级)核算,2017年屏边县教育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总体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0,317.76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4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手续费支出70.00元、水费支出2,772.59元、电费支出6,625.96元、邮电费支出12,009.82元、差旅费支出310,422.50元、固定资产维修(护)费支出503,457.80元、培训费支出12,120.6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290.8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547.6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54,415,344.72元,其中,流动资产49,578,832.08元,固定资产4,836,512.6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95,31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9,25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06,000.00元;出租房屋2308.4平方米,账面原值1,991,333.7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0,669.3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70,975.22元,其中:货物采购5,110,134.50元、工程采购26,034,963.04元、服务类采购525,877.68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件【公开表格(教育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