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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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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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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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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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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种植业新技术试验示范,种植业技术适应试验,种植技术对比试验等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指导”五个环节,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4.8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2.2万亩、水果9.5万亩、蔬菜等其他作物3.1万亩。一是抓好粮食作物玉米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建设,在玉屏镇凹嘎村开展玉米肥料利用率试验、化肥减量增效试验、配方优化试验各一组,进一步探索玉米化肥减量增效模式,优化玉米施肥配方;在和平镇路乐村创建玉米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样榜100亩,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玉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5万亩;开展配方施肥技术培训会2期,培训农民112人次;发放贫困户复合肥10吨、有机肥9吨。二是开展农作物土壤养分含量测定工作,指导农户及企业合理施肥。结合全县猕猴桃、荔枝等农村产业,全年采集土样200余个,分析土样常规6项1822项次,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施肥225人次。三是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材料收集整理,组织人员到其他县市交流学习,制作专题片,撰写项目成果报告,屏边县2009-2015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于8月份顺利通过州级验收。
2、中药材种植管理。一是抓好中药材“百药园”示范基地建设。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本地野生中草药调查工作,向销售商了解本地野生中草药市场行情,在“百药园”野生中草药驯化基地新植本地野生中草药40种,累计种植本地野生中草药126种;采取扦插方式培育落地伸根藤、刺黄莲、水石榴、大黄藤等中草药种苗2万株,进一步探索总结野生中草药种植技术,努力将“百药园”建成科研、参观学习、试验示范基地,全年接待县内外实地考察、参观学习人员400余人次。二是开展珍稀中草药示范种植,不断扩大中药材种植规模,动员农户、个体户大力发展种植红根野蚕豆50亩,其中:玉屏镇8亩,湾塘乡12亩,和平镇30亩;实地指导、培训人员120余人次,指导个体户在白河镇建立砂仁育苗基地20亩,培育砂仁种苗500余万株,发展种植药用砂仁21788.8亩、香料砂仁609.5亩。三是做好全县生物药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省州统计口径,2017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185980亩,预计中药材农业产值54669万元。中药材种植品种包含:三七、滇重楼、南板蓝根、石斛、白及、砂仁、草果、黄精、生姜、红豆杉、马蹄香、八角、肉桂、红根野蚕豆等20余种。
3、清洁乡村田园工作。为贯彻落实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县农技推广中心按照县农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清洁田园工作。一是利用乡镇赶集、科技培训广泛开展农户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农户清洁田园、做美农业的意识;二是切实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合理使用农膜、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节水农业等措施。全县作物秸秆预计生产量13万吨,秸秆还田、作青饲料等综合利用7.15吨,利用率达55%;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24.8万亩,化肥施用量3500吨,比上年同期减少化肥施用量12吨,肥料利用率达35%,增施有机肥16500吨;使用农膜174吨,回收农膜87吨,回收率达50%,回收农资包装物28.4万个;推广喷灌1200亩、滴灌2000亩、水肥一体化800亩、高效节水农业9100亩,有效灌溉面积6.92万亩,预计节约用水量200万吨。通过清洁乡村田园工作持续开展,广大农民清洁意识不断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逐步得到控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2016.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1416.9元,占总收入的97.73%;其他收入40600元,占总收入的2.27%。今年收入比上年的收入2108985.50元减少15.3%,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946431.75元。其中:基本支出1651393.55元,占总支出的84.84%;项目支出295038.2元,占总支出的15.16%;与上年对比,今年支出比上年支出2457256.70元减少20.79%,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1393.55元,与上年的1582695.70元相比,增加了68,697.85元,比上年增长4.34%,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5086.9元占基本支出的9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36306.65占基本支出的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038.20元,与上年的项目支出874561.00元对比减少了66.26%,原因是项目减少所以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30101款:产业发展前期工作经费支出40600元用于大型修缮费;
2. 2130106款:2016年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屏边县百药园中草药野生驯化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60549元,用于差旅费9500元、专用材料费101949元、劳务费49100元; 2017年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测土配方项目资金支出29633元,用于印刷费7500元、培训费4508元、专用材料费17625元; 2015年中央测土配方施肥补助项目支出7000元用于培训费;2016年科技增粮间套种资金支出57256.2元,用于差旅费17657元、培训费19124.2元、专用材料费6675元、劳务费13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5282.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7%。与上年的1785020.5元相比减少了39737.75元,比上年增长2.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6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3621.9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1%。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29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13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0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163元;
4.农林水(类)支出138807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3%。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294188.65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93889.2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元,支出决算为11608元,完成预算的96.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8元,完成预算的1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00元,完成预算的152.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重要指示,本站所人员下乡时以搭本局其他站所的顺风车居多,所以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7000元增加4608元,增加6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08元,增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00元,增长52.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8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7.82%;公务接待费10700元,比上年增加52.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考察中草药种植、为测土配方项目取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27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白云乡农技站、新华乡农技站考察中草药种植、洽谈业务工作接待、州农科所检查指导2017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工作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三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施精准扶贫,下乡和接待乡村人员次数增加;由于无车辆编制所以上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入其他交通费,导致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171,863.51元,其中,流动资产147,404.91元,固定资产1,024,458.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资产总额1,325,615.3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3751.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00元,流动资产减少159251.84元。无资产处置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采购计划金额133,180.00元(其中:货物类计划金额123,100.00、服务类计划金额10,080.00);采购类型:自行采购;实际采购金额133,005.00(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金额122,925.00元、服务类实际采购金额10,08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xls】